关灯
护眼
字体:

斑斓(45)

作者: 尼可拉斯 阅读记录

因为爱自己而没有一丝懈怠吧。

所以卢娜娜现在喜欢陈放喜欢得不得了,就像真的亲人一样,甚至比妈妈还亲,是应该的呀。毕竟有的时候,陪她去玩,陪她上课,陪她买书买玩具,陪她去医院的,都是陈放。

她们从高中相识,一直到如今,眼看快要二十年了。想起来她还能看见陈放和自己排演话剧时的笑脸,拿到录取通知书时的快乐,每次来A大找自己时的开心…她从来没有取笑过自己,哪怕吵得最厉害的时候;她对还是男友的前夫有敌意却不怎么表现,能平静相处;她打陈放那一巴掌的时候,她们认识六年了。接下来的一年,陈放不像以前那样从K大穿城而过来找她,但来的时候,还是那样嘘寒问暖。今天想想,那眼神多哀伤呀,只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她没有察觉。

是陈放没说,而她不察。如今她能明白,但陈放还是不说。或者她们都觉得,眼前这样就很好了,不缺一句表白来当证明。

“是啊,但是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过去了。”眼前穿着高领毛衣的陈放剥好了柑子,老习惯,先自己尝一片,确定甜,然后递给了她。

“这些年…”她接过柑子,不知为何鼻子一酸,“我对你不太好,折磨你了……对不起。”

STAND BY ME (2)

作者有话要说:

请配合莫文蔚的《其实我一直都想对你说》食用本章。

也不是没人追求陈放。她也不是没试着和人家相处,尤其是在林奕楚毫无由来地气她的时候。但爱情是感性的,是理智的反面。她总觉得自己和林奕楚身上都有一块磁铁,被钉子钉在身上。唯一不同的是她的那块被自己钉得牢靠,而林奕楚的那块老是晃荡。所以她从林奕楚身上,大多数时候感受到的是吸引,有的时候则会莫名地排斥。

她喜欢上林奕楚是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坐在第一排戴着眼镜留着长发的姑娘。英语很好,而且比自己胆子大,上英语课总是积极发言,对自己的水平有着相当的自信。而她自己总是坐在后排,惯于低调,不举手发言。有一次说到一道题,题干中有一个句子夹在整个句子中,以that开头,有的人说是错了,她坚持那是同位语从句,但她没敢说。而第一排的林奕楚手也不举,直接就说那是从句,俨然与她背后的全班人截然相反地保持自己的观点。老师让认为是从句的举手,她举手,林奕楚也是,寥寥无几的几个人。林奕楚像千万人吾亦往矣一般回头看了看,面无表情地看见了陈放。

陈放不觉得自己那天穿得有什么特别,短发也依旧,甚至高中时期还有点胖。但林奕楚对她笑了笑,转过头骄傲地举着手,好像因为有同类而觉得更加理直气壮。陈放多年后回忆那个瞬间,也问过林奕楚,林奕楚当然不记得了,唯有她记得清清楚楚,那个笑容和举得更高的手让陈放明白,原来林奕楚也是不确定的。

但这不重要,她依旧看林奕楚带着红色腕带手表的右手看了很久。

英语成绩好,成为两人打招呼的前提——准确来说是陈放需要的前提,林奕楚并不在意。而语文成绩的差异,使得林奕楚对陈放产生兴趣。后来的文科综合亦如是,陈放的政治非常好,永远的年级第一,成绩被老师当作标答使用。陈放由是开始指导林奕楚。林奕楚曾经好奇,为什么一个作文写得很好字里行间看上去很浪漫的人,逻辑同样可以这么好呢?她佩服陈放,丝毫不知道陈放对她的仰慕。

这种仰慕陈放自己也无法解释,即便在她的成绩已经全面压过林奕楚的高三,她对林奕楚的仰慕也是依旧。也许是八字命格,也许是星座相位,使得陈放永远不可能是一个张扬的人,也不是一个轰轰烈烈的人。她的性格内外统一,平静踏实安稳,喜欢一切都细水长流,然后水到渠成。她不会突然做某一件事,做了就不会突然放弃。有的时候这种惯性使得她自己也疲惫,也许是基于此,她仰慕林奕楚的那种冲动。

这里面想必还要加上林奕楚从来不害怕为自己承担代价。没考上K大但依然想去更好的远方城市生活,就毅然决然地选择A大。陈放得知两人会去到同一座城市时,高兴得不得了。那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对林奕楚的感情不是朋友的感情了,再好的朋友,包容当然是无限的,劝诫也是不会缺席的。陈放是个耿直的人,直到如今也是。只有一种情况下她会选择委曲求全、会选择隐瞒和善意的谎言,爱情。而她的爱情只针对一个人,林奕楚。

当她发现自己对林奕楚做错的事情从不指出而是由她开心之后,她就知道自己爱上了对方,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只是在那个时代,奔放的九十年代初,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宁愿多拖延一阵子,一起去远方,一起彻底地长大成人,看看会不会在路上找到更好的途径,去靠近林奕楚,靠近她的心,再把自己的心献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