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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求你别改嫁(384)

后来他松了她,她第一件事就逃的他远远的,坐在了最角落里。

可跟他一起的那几个人偏偏不肯放过她,见两人终于结束了暧昧之后,纷纷走了过来要跟她喝酒,

“嫂子,敬你一杯。”

她连忙摆手,

“对不起,我不太会喝酒。”

她会喝,但不想跟他们喝,不想跟他们熟,不想跟蔺默言的朋友们熟。

“喝点儿吧喝点儿吧,您第一次肯出来跟我们玩玩。”

那个姓纪的不依不饶的,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就是,难得见嫂子一回,给我们点面子呗。”

“我一会儿还开车呢。”

她很头疼,更很尴尬,被一群男人叫嫂子......

“没关系,大不了找代驾呗。”

他们还不肯放过她,她只好求助地看向蔺默言,可他就跟没事儿人似的,兀自在那儿抽着烟,眯着眼看着他们。

她气的要命,她很想撂摊子走人。

她招谁惹谁了啊,大半夜的觉没睡成,还被人灌酒。

她觉得蔺默言八成是看出了她的心思来,慢悠悠的起身,走了过来,将她面前的那杯酒端了起来,

“她明天还要上班,别闹她了,我替她喝了好了。”

“你还是算了吧,已经喝了那么多了。”

那姓纪的赶紧把他的酒给夺了过来,又看着她笑,

“好吧,嫂子,那不喝酒,唱首歌总行吧?”

这次她没拒绝,也觉得再拒绝就不好了,于是就笑了笑起身走过去点歌。

她唱歌应该算是好听的吧,毕竟有拉小提琴的音乐素养在那儿。

翻了翻歌单,选了一首她最近一直在听的,周晓鸥的《如果我是梁山伯》。

挺老的一首歌,也是挺生僻的一首歌,可她就是莫名的喜欢,觉得这首歌很潇洒,之前她是无意间听到的,觉得喜欢就一直单曲循环来着,慢慢的也就学会了。

因为这是一首挺生僻的歌,在ktv里很少有人唱,也很少有人听过,所以她唱起来的时候,几个人都静了下来听她唱:

如果我是梁山伯,一定放过祝英台

让她和别人去相爱,生个漂亮的小孩

如果我是梁山伯,一定把爱藏起来

在故事开始前离开,我一个人去伤怀

她刚唱完第一段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砰的一声响,吓了她一跳,回头一看,就见蔺默言的脸色难看的要命,而那碎裂之声来自他手中的酒杯。

被他捏碎了,他的手也被玻璃渣儿扎破了,他也全然不顾,就那样狠狠的盯着她。

其他几个人估计也被他这举动给吓坏了,就那样愕然看看他,又看看她。

他这样她还怎么有心情唱,傻子也能看出来他是因为她才暴怒成这样的。

放下了话筒走了过去,看了一眼他还在流血的手掌,不解的问,

“怎么了?”

她不过就是老老实实的给足了他面子,在他的朋友面前唱了首歌,他气成这样是为哪般?

蔺默言什么都没回答她,就那样赤红着一双眸子瞪着她。

半响,他遽然起身,拿过自己的外套来就转身冲了出去。

她一头雾水地站在那儿,那个姓纪的看着她幽幽说了一句,

“嫂子,您唱这歌儿,是在暗示让蔺总对您放手啊。”

什么如果她是梁山伯,一定放过祝英台。不就是在暗示要爱着的那一方放手吗?

“啊?”

她更懵了,

“他什么时候还对我不放手来吗?”

天地良心,她唱这歌绝对没有这姓纪的说的那层意思,她很无心的选的一首歌而已。

再说了,她为什么要暗示蔺默言对她放手啊,他本来也没握着她不放吧?

她快疯了。

谁来告诉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嫂子,你还是赶紧追出去看看吧,他喝了那么多,手又伤了。”

那姓纪的这样提醒着她,她这才回过神来,拿着自己的包追了出去。

她追出去的时候,就见蔺默言正好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她赶紧上了自己的车子开着跟在后面追了上去。

那出租车的方向是去泰城花园的,她好歹松了一口气。

结果到了家之后她停好车,就见他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提着他的行李从楼上走了下来,很明显的要彻底离开的意思。

她就那样沉默的看着他,没有挽留,也没有解释这首歌是无心的。

她想,他走就走吧,他回来的这几天,她心神俱疲,他不走,她早晚会疯掉。

于是,蔺默言就这样在她的沉默中拎着行李箱重新上了刚刚那辆出租车,离开了。

数动言心13

她一个人就那样在夜色中站了一会儿。

也许不见,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

回了屋子重新躺回床上,她看了眼时间,已经快要十二点了,她却一点睡意都没有了。

其实,在他们结婚之前,或者说是婚后她怀孕之前,蔺默言那个人还挺正常的,虽然还是有些不爱说话,但至少不像现在这样易怒。

那次他去小镇吃饭,郑宝宝不是非得要让他去吗,他是在她给他发短信的第二天中午时分赶去的患。

本来以为他要过几天才能来赴宴的,结果第二天上午十点多的时候她接到他的电话,说要来。

把她给郁闷的要命绪,

“你干嘛这么仓促啊,过几天不行吗?”

她都还没做好心里准备呢,他就要来拜访她爸妈了。

“过几天我有个差要出,怕没时间。”

他给出这样的解释。

她只好愤愤挂了电话,不情愿的跟郑宝宝说了,郑宝宝让霍臣赶紧去采购食材准备午饭。

“那我的炸酱面怎么办啊?还有,干嘛搞得这么隆重,就吃顿便饭不就行了吗?家里有什么菜就做什么呗。”

她愤愤抗议,本来在这之前,三人是打算中午吃郑宝宝做的炸酱面来着。

炸酱面是郑宝宝的拿手饭,她每次回来必定要吃。她也跟郑宝宝学过怎么做,但就是做不了郑宝宝的那般美味。后来她也气馁了,自己也不做了,就每次回来让郑宝宝做给她吃解馋。

现在好了,因为蔺默言的到来,她的炸酱面泡汤了,下午她就要回温城了。

“你觉得用炸酱面招待女婿,像话吗?”

郑宝宝白了她一眼,她很是不以为然,

“怎么不像话了?你做的那么好吃,一般人都吃不到呢,给他吃你的炸酱面也是他的荣幸好不好?”

“你要是以后也生个女儿,我等着看你拿炸酱面招待你未来女婿哈。”

郑宝宝这样说完就放下了手头的活,转身进了厨房准备。

那个时候她觉得,生儿育女对她来说是很遥远的一件事情,谁知道没多久她就晋升为母亲,还一下子儿女双全,以后她既要当婆婆,又要当丈母娘。

温城是座富产海鲜的海滨之城,蔺默言带了很多海鲜来,用一个个白色的保鲜箱装着,一小箱的螃蟹,一小箱的虾,一小箱的深海鱼,还有一箱她叫不上名字来的贝类的东西。

她站在他车子的后备箱前,看着这几小箱的海鲜很是惊讶地问他,

“干嘛带这么多海鲜来啊?”

“听说你妈爱吃海鲜。”

他说完便开始动手往下搬东西,她更惊,

“你见我爸了?”

郑宝宝爱吃海鲜这事,怕是他从宁世博那儿听来的吧。

郑宝宝确实很爱吃海鲜,但是小镇上吃不到最新鲜的,于是每个周霍臣都会挑一天,早晨很早就驱车去温城的海边,专门等那些渔民出海回来,买他们刚捕捞上来的最新鲜的海鲜,然后再急急驱车赶回来,用这样的方式让郑宝宝吃到最新鲜的海鲜。

有时候她周末回来,也会很早去早市上买一些新鲜的,带回来给郑宝宝吃。

“嗯,见了,他是你亲生父亲,总要也去拜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