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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爱(4)+番外

一星期後,老妈带了一大帮人马来了B城,风风火火地像是要大干一场。

头班人马弄公司手续,接洽业务,调弄人事,井井有条地各就其位;章女士文化传播产业在京的分公司不到一个月就办齐,并且马上著手做巴黎到B城的一次服装SHOW。

跟在老妈屁股後转了一个月,我目瞪口呆,马屁连连:「您真是厉害,人长得美,还有本事,这种人几万里也难挑得出一个;怎麽著就给我遇上做我妈了呢,真是上辈子修的福气。」我妈嗔怒地瞪了我一眼,然後悠悠地叹了口气:「一直都忙著事业,忽略了你,可我自小就一个人长大的,总觉得这样子没什麽不好。唉,人老了,想亲近一些,可过了那时候,也亲近不起来了。」我妈苦笑。

我抱著她,笑:「怎麽这个厉害的女人伤春悲秋起来了,可不像你。」章女士不愧为风里来浪里去惯了之人,随即脸色一整:「可你是我儿子,这点可变不了。」摸著我的脸,手里下了重力,掐得我发疼,眯著眼跟我说:「你得做个强者,哪里趴下的就给我在哪里站起,章家的血脉里没一个孬种。」我懂老妈的意思,经商的外公在乱世里屹立不倒,受再多的苦难也让章家留下了可观的财产。到了我妈手里,投入资本市场,也从未让章家的产业少一个子儿,章家不管在什麽时代,那身不服输的铁骨是从没变过的。

「儿子,B城的公司我全交给你了,弄好弄坏全看你本事。」老妈洒脱地扔下这句话,留下一个刚成形的摊子,进海关回美国。

我目送她,搔搔头,想起当年我外公在医院看著匆匆从美国赶回来的老妈时就一句:「交给你了。」然後,闭上眼睛撒手人寰。

章家没有弱者,我好歹身上也流了一半章家的血,挺挺背,也好,那些个骗死人不偿命的所谓爱情老子也玩了一遍了,还是接管正业吧。说到底,事业才是最重要的。

在我生命里占据时间最少的老妈,却在最短的时间里教会我最多的东西,每每我都能心领神会,果然,流章家血液的人往往都要置之死地才能後生。

一到公司,公司总裁詹姆斯李就让我旁听他们开会,这也是我的意思:在我摸不著轨道之前,公司的任何事情都交给专人打理,我旁听。

今天的会议是关於巴黎某国际品牌来B城走SHOW的事,公关部经理吴倩芬亲自去巴黎商谈相关细节,初步的展地跟模特儿方面的事,公司从今天起要解决,以待吴倩芬去巴黎之後上递资料跟对方做决定性的定夺。

兵分两路,一散会,公司人员上下全部忙碌,走路都恨不得用飞的,喝杯水都行色匆匆。

这一个月因为SHOW的事,我每天能睡上四、五小时已是奢侈。这天实在是熬不住,我六点下班,打算随便在外吃点东西就回去狠狠睡上一觉,明天就要在各模特儿经纪公司挑选走秀的模特儿,詹姆斯李要我跟进这一块。

所以,当我一脸憔悴地在一家店里狼吞虎咽时,就算在B城待了一个多月第一次碰到李越天,对著他那见鬼的看叫化子似的眼神,我竟然,无动於衷。

原来,再大的伤痛也是可以治愈的,心如死水,何惧波动?

这家店以前我跟他来吃过,做学生的时候。

他手里牵著一个人,我记得,叫温森,学艺术的,长得有模有样,跟他家是世交,两人是一个院子里长大的,也是被我撞见跟他上床的那男孩。说实在的,这人看起来比我还细致,不像是北方长大的孩子,难怪人人都把他当宝。

李越天看见我,上挑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也没过来,在另一边的雅座坐下,只不过那惊愣的神色倒也掩饰不住。

我也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有多惨,在公司窝了几天,早不成人形,看见他也就征了一下,继续吃饭填肚子,中午也就喝了几杯咖啡,现在饿得能塞下一头牛了。

温森扫了几个眼神过来,眼睛里似乎有点愧疚什麽的,我也不愿深究,都过去了的事,没必要见面像仇人似的,太耗精神,我觉得不划算,都拿命消化过了,没必要重来一次。

等我吃到第三碗饭时,李越天走了过来,修长的手在桌上敲著。「我可以坐下吗?」「请便。」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所谓的说。

「你现在怎麽样?」他沈声道,声音带点他一贯的漫不经心。

「挺好的。」我把那碟红烧牛肉全部倒入碗中,拌著饭吃,太饿了,菜汤我也不愿意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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