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小秀才和大猎户(153)+番外

猎户给林安擦干身子,又把包起来的头发放了下来,这才把人用被子抱着,从小门里往隔壁房间走去,同时拉了小门门口的铃。

这铃铛是和仆人房的铃铛相连的,拉了铃铛,就会有家仆过来收拾房间。

猎户则是陪着他的林安一起睡着了。

没有林安的时候,他还会偶尔失眠,有时甚至还认为睡觉是浪费时间,他一日只需睡两个时辰便足矣。

可是有了林安,他却觉得,有林安在身侧,做甚么都不算浪费时间。

猎户抓着林安的手,睡得沉沉的。

这个月十四,林安果然又开始赶人了。

还是一大早睁开眼睛就开始赶人。

“该走了该走了,十六成亲,十五一天都不能见,现在都十四了,三哥你该走了!”

猎户哭笑不得,知道林安请了白远过来,还备了好酒,当下也只得应道:“晚上莫要喝太多酒,否则三哥还会回来的。”

林安瞪了瞪眼,这才把人给瞪走了。

他的婚假是从明日开始请的,因此今日还得去衙门上班。

白日里倒也清闲,下面人也都知道他要成亲了,不曾拿那些不重要的事情来烦他,只拿一些必须要他处理的事情出来。

待到晚上,白远就在府里等着他。

亭子里挂着数只灯笼,又是十四之夜,圆月高挂,院子里亮堂得很。

桌上摆了四热四冷八道菜,还有两壶好酒。

林安到的时候,白远已经自斟自饮了起来。

见林安来了,白远不客气的道:“你可来了,再不来,我就要麻烦你的下人再去给把这些菜热上一热了。”

林安坐下道:“我请你来陪我吃酒,你却把自己当成了主人,真是好不自在。该罚不该罚?”

白远才不理他:“你这酒不错,要慢慢品,慢慢喝,要是一下子都当水似的喝完了,那才真真是可惜。”

林安哼了一声,二人继续吃酒吃菜。

待到酒足饭饱,林安招来人把桌子清了干净,二人又一人一张躺椅坐在月下,才又说起了话。

“你当真要走?”林安漫不经心道,“这天下虽说安稳,可是,山野之间,总有些人不长眼。”

白远道:“我又不似你,寻到了一个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人,便想着就此安定。我独自一人,无牵无挂,只一条小蛇相伴,只医道一事萦绕我心,去哪里不是去?至于不长眼的人,这世上每一处都有不长眼的人,我还有些拳脚功夫,总能对付得了他们。若是对付不了,还可用毒,若毒也不成,就用小蛇。实在没法子了,我总有法子自尽……放心,我会过得好的。”

林安见白远打定主意要独自去看这世上的大好河山,而且还是不老到走不动就不回来,他心知再劝也劝不动了,只得道:“你既下了决定,我也不拦。不过还是那句话,万事小心,安危为重。”

白远喝的酒更多,半醉半醒间道:“放心,放心,我会活得比你要久的多……唔,还有你成亲的贺礼,我给了那猎户了。我看那猎户欢喜的很,还跟我买了方子,我可是卖了老高的价钱给他,说实话,要不是他给了那不少钱,我还真没这底气说走就走,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白远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只剩下林安一个,心里忖度,贺礼?方子?真不知白远到底送了甚么东西。

待到第二天,林安有心想再去问白远,白远已经离开了。

“三江五岳,四海山水,吾心向往之,纵因之丧命而不悔。弟莫牵挂。”

林安将白远留下的纸条看了看,叹了口气,只得放下这件事情。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譬如白远,对情之一字向来不看重,所求乃医道和山水,如今便也去求,不惜付诸性命。外人虽看不懂,林安却知道白远如此才会高兴。

正如他坚持要和猎户成亲一样。

林安微微一笑,又跑去看看自己成亲的喜服,认认真真翻看了好几遍,这才走了。

只待明日一早,和那猎户成亲了。

翌日,林安在家中换好了喜服,就坐在堂上和一干亲戚等着猎户前来。

猎户来了之后,二人便骑着高头大马,当下就往二人成亲的宅子里去。

三拜天地,不等送入洞房,就有一大胡子男人闯了婚礼。

“圣旨到——”然后就念了一串新帝表扬林安这个知州和忠勇伯的话,还赐了不少东西,恭喜二人成亲。

林安先时不懂,待看到那来传圣旨的人眉眼间有些眼熟时,他才反应过来。

——原来这一位,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将军二哥。

那个坑了他的猎户的二哥。

那大胡子男子忽然脊背一亮,心中顿觉不妙。

第104章 番外之云泥(一)

秦二在十一岁之前,一直以为自己会当个普普通通的庄稼汉子,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靠天吃饭。

当然,若是家里许了,他还能去县里学上一门手艺,在农闲的时候做来赚赚小钱。

可是在他十一岁那一年,林家村却发生了大旱。

原本他们一家子男丁多,也能挨过去,偏偏一家之主的秦父生了重病,家里换了粮食给他治病,家里就没粮食供一家子过活了。

于是秦父就生了要卖掉小儿子秦三的主意。

秦二还没反应过来,娘和大哥已经跪在重病卧床不起的爹面前,求着爹收回这个主意。

秦二看得清楚,才六岁的秦三,正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一瞬不瞬地盯着躺在床上的男人。

秦二不知道秦三那时在想什么,他心中却是在想想,娘和大哥太蠢了,爹都病成这个样子了,就是让他真的一病不起……又有甚么难得?大哥已经长大,他也已经十一岁了,小弟虽然只有六岁,但力气也比寻常孩子大,人也乖巧,少了那个为了自己要卖儿子的爹,他们一家人不是会过得更好?

可惜他的娘和大哥还是继续蠢了下去,直到把他们的性命都给蠢没了,那个重病的爹已经能下床了。而娘和大哥的两条命换来的能下床的那个爹,一有力气,就要卖了小儿子。

明明这个时候,家里少了两口人,口粮已经足够剩下的人过活了。

可是那个爹还是想要卖了三弟。

秦二眯着眼睛想了许久,到底是自己把自己给卖了。

一来他不愿意跟那个自私到极致的爹相处下去,二来……他那个弟弟才六岁,他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

秦二自己把自己给卖了后,倒也不甚后悔。

这世界那么大,他现在还小,将来等长成了,要跑要留,也不是没有可能。

直到他发现他之所以能把自己卖了个“高价”的原因——

买他的是大皇子的暗卫组织,之所以会买他,也是因为看重了他的根骨,适合练武,做暗卫。

是用来送命的。

秦二就这么在比林家村还要偏远的山沟沟里的暗卫训练处,被训练和洗脑了整整六年。

六年时间,秦二眼睁睁的看着周围和他一起进来山沟沟里的兄弟们,都已经慢慢变成了只会杀人和收集情报的机器。

甚至他自己,也慢慢的不会笑,不会哭,只会听从命令,脑袋都僵化了。

可是秦二心里,大约还记得从前的自由自在和快活,因此就算脑袋要被僵化了,也不忘很是努力了一番,做了这山沟沟里的第一人,还和大皇子其他养暗卫的地方联系上,心中隐隐有些想法,却不知能否成行。

结果不等秦二认真想完心里的想法,并付诸实施,他就和另外四十九个暗卫,一起收到了接近当朝太子并不惜一切代价杀死太子的任务。

他们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死了四十八个人,秦二和另一个叫做卓六的人,终于在太子被圣人禁足东宫的时候,闯了进来。

传说中喜好酒色的昏庸太子,正披散着长发,脱了外袍、中衣,一手正要解开里衣,好踏进眼前的浴桶。

秦二看着那个太子似笑非笑的桃花目,微微一怔。

他还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人。

更没有见过单单是这样站在那里,就已经让他热血沸腾、心生欲望之人。

风流又惑人。

剑光一闪,秦二回过神来,却见卓六已经斩杀了伺候太子的一个宫女,正在斩杀另外一个宫女和两个太监。

“呵。”

秦二一袭黑衣,戴着面纱,看向那个忽然发出轻笑的太子,然后瞬间面色绯红。

“杀了他。”太子直接解了最后的里衣,露出白皙而蛊惑的身体,“杀了他,你可以先要了孤,然后再在床上杀了孤。如此,岂非人生一等得意事?想来你那主子知道了你的做法,心中也只有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