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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婚2·求子记(50)

不过好在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疑虑——当他散完步再回到自己那白茫茫、空荡荡的房子里时,他已经迅速找回了自己的位置,因为这个房子里充斥着一种陌生感,让他无法遏制地想起自己的家,虽然是小房子,但有父母的乡音、妻子的笑容、饭菜的香气,那才是家的味道。

夜深人静,他就这么静静地坐在书桌前,难得地不看书,不看资料,只是发呆。

他想起了多年前,当他第一次踏上省城的土地时,他为这个城市的庞大感到惊奇。他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肯德基”,什么是“过山车”。他甚至念到研究生阶段都不知道谈恋爱除了去自习室、小树林,还可以去电影院——那年那月每张十元钱的电影票,对他来说昂贵得好像是天文数字。后来好不容易毕业了,月薪还不到一千五百元,住在机关统一安排的单身宿舍里,也曾遵照热心大姐们的指示去相亲N次,有时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就继续接触一下,但场所不是公园就是马路——他不是不想烂漫,但他没钱浪漫。开始时那是种极度矛盾的感觉,让他自卑或者懊恼,也会在被姑娘们或姑娘的爸妈们否决时感到悲愤、失落、沮丧、不甘……但他知道这就是最现实的生活。

所以,他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过上今天这样的生活——吃穿住都不愁,有了媳妇,马上会有孩子,父母就在身边,一家子虽然不乏摩擦但仍然热热闹闹地一起生活……相比曾经的一切,今天的生活就好像是在做梦。

管桐觉得,他的确已经生活得很好。

就拿接父母到城市里一起生活来说吧,听上去好像不难,但对很多城市里的新移民,尤其是大城市里的新移民而言都是一种奢望——在今天这种高房价,高生活成本的背景下,有一套能容纳一家三代人的房子已经很难,更别提还有那么多的儿媳妇不愿意和公婆一起生活,所以势必要准备两套房子,两套房子啊……就算是二手房,它们所代表的可能是几十万、可能是上百万,这种重压足以令小两口窒息。所以,要真想让农村的父母到城里来,与跳出农门的儿子一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至少需要一个踏实的职业,一份优渥的薪水,一个通情达理的老婆、一对宽容忠厚的爸妈……而且,还要处于一个不要太大的城市里,置身于一个不算太离谱的消费环境中。

现在,他曾经的夙愿都达成了,他很欣慰。有些话他不说,是因为性格使然,而不是因为感受不到——比如知足,或是感激。

因为知足,所以他再内心深处是感激顾小影的:这年头,愿意和公婆一起生活得儿媳妇已经越来越少了。虽然她从来没停止过抱怨,但向来讲究精致的她也渐渐学会了见怪不怪,她在努力为一个家庭的简单生活而克制自己,他看在眼里,就会记在心上。因为他知道,爱一个人,为他付出关怀、呵护、惦念,这些都不难,但为他委屈自己,这才是最难的。肯这样做的人,有的是因为认命了,所以从此消极生活,直到把日子过成一截干巴巴的木乃伊,有的则是因为不甘心,因为希望有转机,所以每天都在努力磨去自己身上的棱角,以换得以后漫长岁月中的温存时光……顾小影是后者,他管桐又何尝不是?

故而,他才愿意站在她的角度上去解释问题,让她心里舒服一点,让他自己好过一点——毕竟,将心比心,他也承认别人的爸妈永远不会等同于自己的爸妈,所以不管小两口陪着哪一边的老人一起过日子,都不可能一点摩擦也没有。那么在这种时候,只有两人都肯设身处地、积极沟通、相互体谅,才能真的冰消雪融。

哪怕,是以自己必须承担某些委屈或改变为代价的。

就像顾小影以前说过的那样:婚姻是一块磨脚石,只要肯搓,死皮、茧子、污垢,统统都能搓掉。开始的时候会有一点疼,但不经历这些就不会有一双秀气,细嫩的脚,就不会有资格在夏天炎热的风里穿一双精致的细带子凉鞋走来走去。

这是她的态度,也是他的希冀——管桐按亮手机,看着顾小影征他临行前存进去作为待机画面的她自己的照片,微笑着这样想。

(2)

国庆节,段斐终于决定带江岳阳刚家面见父母。

唯一的一点岔子是出发前,段斐带着果果从楼上下来,走到江岳阳的车旁边,刚拉开车门就看见不远处的树阴下站着一个熟悉的人影:孟旭。

看见段斐发现了他,孟旭才缓过神来,走近一点问:“你们这是……去哪儿?”

“回我家,看我爸妈,”段斐笑一笑,顺平拍拍果果的头,“果果,跟爸苍打个招呼。”

“爸爸!”果果脆生生喊一声,旋即又转过身,自己往车里钻。

段婓伸手抱起女儿,把她放到座椅上,这才回头应付孟旭:“我不知道你这周会来,所以没跟你打招呼。”

“我也是路过。”孟旭点点头,余光看见江岳阳从楼梯上下来,顿一下说:“那我先走了。”

“嗯,慢走。”段婓眼皮都不抬,一边给果果系安全带一边敷衍,直到孟旭真的走远了,连背影都看不见了,她才反应过来:路过?孟旭在这个学校里会有熟人?

可是不管到底有没有熟人,都和她没有关系了。孟旭对她而言,全部的意义不过在于女儿身上留有他的基因、他的血脉,但已经不再是需要惦记的家人。

她这样想着,坐上车,招呼刚上车的江岳阳:“走吧。”

江岳阳点点头,也没有多问孟旭究竟为什么出现,反倒是转回身去仔细看了看果果身上的安全带,这才发动了车子,往未来的岳父岳母家开去。

孟旭站在不远处,回头的时候刚好看见江岳阳的车一溜烟消失掉,心里的滋味很奇怪——好像一下子就空了,尽管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空。

丁沐前打电话来的是很孟旭还在持续发呆中,他只听见老丁一如既往的深沉调调儿,只是交代的内如也太没深沉了点儿:“老孟啊,晚上七点半,桃花谷俱乐部,别迟到了。”

丁沐前搞当代艺术,虽然不到四十岁,但已经在国内外小有名气。前不久还策划了一次当代艺术展,在省内引起了一些反响。原本说好了最近要庆祝一下,结束中午的时候孟旭如鬼使神差般来了理工大学,就把这桩聚会抛在了脑后。

应下了丁沐前的这桩约,孟旭转身往校门外走。路过操场的时候看见有男女生在打羽毛球,他停下脚步看了会儿,突然想起了伍筱冰。

那天,应该是学校里的羽毛球比赛,伍筱冰代表美术系上场,拿了女单第一名,领完奖从操场上下来,刚好看见路过的孟旭,她便扬声叫住他:

“孟老师!”

孟旭一回头,春天的杨柳下,像柳叶一样舒展的姑娘,拿着羽毛球拍,脸上还有运动后未褪的红晕,眼睛好像一潭水,笑容朝气四溢,她看着他,只是那么看着,孟旭就知道似乎有什么将要发生。

而后来,他们见面,聊天,约会,做爱……他们的相处并不如火如荼,也不彼此依恋,甚至从不论及长远,但他们彼此需要。

偏偏“需要”是件可怕的事——它燃烧掉你的理智,焚毁你的警惕,让你深陷其中,陷落的时候,你觉得终于找到了自己最想沉溺的地方,不需要谈未来,不需要谈遥远,不需要考虑和世俗有关的一切,就好像是鬼迷心窍,但无法摆脱。

伍筱冰……伍筱冰……孟旭回忆着这个名字,他还能记起她的脸庞,她的笑容,她说话的语气,哪怕是说“孟老师,再见”。

偌大的京城,她一定有了自己新的未来。她现在好吗?

孟旭想:似乎所有人都可以很好,只有他,现在反倒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

赶到“桃花谷”时,孟旭略微有些迟到——他中午昏头昏脑地回了家,一觉就睡到六点多。迟到的人要罚酒,孟旭没推辞就把五十多度的白酒用三两三的杯子盛满了,一口气喝下去,满堂彩。

辛辣的酒浆滑进空空的胃里,灼伤一样。孟旭坐下,和熟人们寒暄,喝酒,吃菜,说点高雅或低俗的话题。他觉得很有意思——都是一群高级知识分子,可是低俗起来也不过如此,所以说人都不过是寻常动物,所谓“饱暖思淫欲”,跟学历没什么本质关系。

丁沐前很快就用实际行动为验证了孟旭的这个想法——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一行人去了楼上的娱乐中心,有人一边谈着西方现代艺术一边打台球,有人一边听着巴赫一边聊女人,丁沐前带了几个年纪漂亮的小丫头来,不说是干什么的,但神情间都夹杂着学生的清纯与屡次出入风月场合的熟练。丁沐前这样介绍:“几个妹妹,一起过来凑个热闹。”

孟旭没问这些所谓的“妹妹”是从哪里来。他只是笑笑,头有些晕的靠在沙发上看热闹——只是当看清其中一个穿白衣服的小姑娘眉眼之间似乎有伍筱冰的模样时,才抬手唤过来,并肩坐在一起。

他再醉倒之前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笑笑,一边给他倒一杯啤酒,一边答:“我叫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