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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之间(85)

作者: 戴木 阅读记录

怀里的姑娘摇摇头,闷闷地说:“不,是说的太好了。”

她从顾其言怀里抬起头,泪汪汪的眼睛直直地看向顾其言,顾其言觉得可爱极了,低头轻啄了一下她的额头。苏语马上松开了手,拉着顾其言就往后台走,脸颊红扑扑的。

“这是刚才那个就是刚才那边那个顾其言律师?”目睹了一切的工作人员发出了不可思议的感叹。

顾其言在后台和工作人员握过手,就直接下了车库带着苏语走了,本来计划的另一个会场的近距离问答环节也因为人太多而取消。刚上车,苏勃的电话就进来了:“你小子怎么都不提前告诉你要来演讲?”

顾其言接了车内蓝牙,苏勃的声音马上冲进车内。他偏头看了苏语一眼,回答:“我不是故意不说,一个演讲而已,没什么可说的。”

“爸,你在那些专家面前是不是特别有面儿?”苏语插嘴说。

“要不是今天看到这场面,我还真不知道原来其言人气这么高。”苏勃说。

“没看到今天的场面,我也知道其言人气高,还水平高,讲得好,人还帅。”苏语说。

顾其言经不住这般夸:“行了小语。”

苏勃这通电话打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说了几句就挂断了。

顾其言的车开上回满风的路,苏语还在回味刚才演讲台的人,之前那个德国研讨会的小视频就已经让人欲罢不能,现在三维立体的顾其言大律师全方位进行魅力展示,她只能不战而降。

顾其言没想到这演讲杀伤力这么大:“以前出庭的时候,也没见你这样。”

那是因为在庭上我紧张,心思只够关注案子,如果再看你,我的处理器一定直接高温报.警。

“你这样可不行,以后还有的是让你沉迷的时候呢。”

第四十三章

43.

工作并不会因为你做了多么有力量的演讲而减少,只会因为出门做了演讲而累积的更多。

一踏入满风的门,陈飞就卡着点迅速拿着材料来到顾其言和苏语身边,赵博深出门去法院了,陈飞花了一下午时间翻案卷,有一些新的想法,要立刻和他们商量。三人到顾其言办公室,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关上门来就开始开会。

沙利文原则。

1960年,警察沙利文一纸诉状将《纽约时报》送上法庭,状告其诽谤。因为一家倡导种族平等的机构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抨击阿拉巴马州警方对示威学生施行的“滥用公权的暴力行为”,而广告的部分内容的确失实,因此《纽约时报》一审二审先后败诉,并被要求向沙利文赔偿50万美元。这一度让《纽约时报》陷入很大的危机。但是,在最后一次上诉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推翻原判,判决《纽约时报》“抗议的公共议题,有权得到□□的保护”,并且宣布:媒体对官员错误的批评应当受到容忍。

时任大法官布伦南在判决书中写到:“我国曾对一项原则作出深远承诺,那就是: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当不受限制、充满活力和广泛公开,它可能包含了对政府或官员的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在此背景下,我们考虑了本案涉及的问题。本案中的那则广告,抗议的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主要公共议题,它显然有权得到□□保护。”

由此案提出了两条原则,“沙利文原则”和“公共议题”原则。沙利文原则指出“联邦法律禁止政府官员因为他的政务行为遭诽谤而获得赔偿,除非他能证明该诽谤是出去于‘实际恶意’,并且证据必须是明白无误的且令人信服的。”公共议题原则即针对布伦南的判决书,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该“不受限制、充满活力、广泛公开”。这个裁决让言论自由在言论自由与个人名誉的博弈中,占据显著的优势地位。

苏语听完陈飞的思路,补充说道:“这是个很有影响力的判例,因为这说明了公开讨论对于公共议题的重要性,也在突出了个人利益在这种重要性面前的微不足道。”

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是英美法中著名的案例,顾其言说:“虽然此案对‘公共官员’的定义不明确,但是后来联邦最高法院在另几个判例中,比如柯蒂斯诉巴茨案中,把这个客体概念扩大到了‘公共人物’。这几个判例或许对我们的案件会有帮助。”

可能因为下午的活动,顾其言和苏语的思路被打开,尽管中间有人进来询问顾其言的意见,有人要他签字,有越洋电话进来商量案情,但是这傍晚的讨论却非常高效。结束的时候,陈飞在自己的准备的材料上画画点点,写满了要点,苏语记下了几大页的内容打算连夜整理出来,顾其言则立马站起来到窗边看着亮起的灯给赵博深打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