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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秋(3)

他对我笑了笑,脸又红起来:“就是这个事啊,我正准备告诉你呢……你就来了。”

我听到自己脑袋里嗡嗡作响,心底的声音也在发抖——真的,这是真的……在那一刻我发觉自己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过一个人,那个从未见过的女生,她凭什么抢走我的于子秋?

他还是那样平静羞涩的笑着,秋天的阳光洒在他身上真是再适合不过,我却怒吼一声向他冲了上去,用自己的嘴狠狠堵住他的……我犯忌了、闯祸了,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没办法控制住。

他的身体很温暖,淡淡的肥皂味夹杂洗头水的清香味不断袭击我的鼻子,可他激烈的挣扎弄乱了我们彼此的头发和衣服,尽管我们都没有发出大的声音。

混乱中我尝到了微腥的咸味,但舌头已经麻得分辨不出这是谁的血,我稍稍一松劲他就挣脱开了,接着我的腹部便迎来沉重的一击。

他打了我,不……他踢了我一脚,我就那么顺势摔倒在地上仰头看他。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呼吸困难,他急促的抽气声和剧烈起伏的胸口却仍然吸引我。他的脸再一次红了,这次不是因为那个女生,而是因为我,我居然为这卑劣的胜利自豪与满足。

“……变、变……”他红肿的嘴唇在高处颤抖,嗫嚅半天也没说完那个我心知肚明的词,最后都只是多踢了我一脚,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开。

我望着他纤瘦的背影,很想叫他回来,可脸上早已不知不觉掉下眼泪,我至多只能抱住自己的头,恨不得就这样钻进地洞里。没声没息的哭了几分钟,我终于哽咽着骂出一句:“钱冠城……你这个没用的东西!”

在那之后我一个人想了很多,比如他恨我了、要跟我绝交了,又或者异想天开的期待他原谅我、喜欢我,反正不管怎么样我都认了,赖活着不如死个痛快。任我想象了多少种结果,事实都让我吃惊,当我几天以后再去找他的时候他居然什么也没说。也许是因为他的女朋友在旁边,他没表露出任何不妥,反倒是我一直死盯着那个清秀的女孩。

我妒忌她的文静、她的成熟,也妒忌她的细腰和长发,甚至妒忌她初具规模的胸部,因为那些都是我没有的、能吸引住于子秋的东西。我没有听清楚她的姓名,只是牢牢记住了她脸上的小酒窝,我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个甜美的标记,好让于子秋怦然心动。她真的很漂亮,如果是平常我也会喜欢她,可现在我哪有这个心情,我只想变成怪兽把她吓得满街飞逃。

正恶狠狠的用眼光恐吓那个女孩,于子秋就说话了,他说没事的话他们想出去,意思就是让我走人。我看了看他,再看看女孩,最后说出的话连我自己都嫌恶心——我说他们俩真配,我为他们高兴着呢,还“顺便”请他们上馆子吃饭去。

女孩对我挺友善,说早就听他讲过我了,我心里有点高兴,走着走着就悄悄挽住他的肩膀。他的脸又有点红,可表情相当冷淡,我看不出他到底有多气我。等到了我家的餐厅,我爸妈也来凑热闹,打着招呼的于子秋看起来就比较自然了。我小心观察、大胆求证,趁女孩去厕所的空档贴着他耳朵说了声“对不起”。

他耳边细细的绒毛撩得我心里直痒痒,但在这种非常时期我不敢越雷池一步。他耳朵有点发红,条件反射般推开了我,粗着声音回答道:“别再提了。”

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我满心失落的坐正了身体,接下来的事就只剩食不知味。其实我有所准备,可还是很难受,他的话昭示着两个事实:一,他不打算恨我,而且已经原谅了我;二,他不喜欢我,至少绝不是我喜欢他的那种。

也就是说,他当初送我小红花完全是基于一时的心血来潮,就象后来容忍我对他毛手毛脚是基于那见鬼的友谊。去他妈的友谊,那就是他原谅我的理由?可友谊和爱情到底有多远?我真的分不清楚,也许就象刚才的我和他——彼此只隔零点三公分,却是不可能搭调的两个概念。

不,不是这样,大多数爱情都由友谊进化,唯一的距离只出自性别——他不该是男人或我应该是女人。我真佩服我自己能想到这么多文绉绉的东西,可我更想当着全世界痛哭一场。我甚至想杀掉那个见鬼的上帝,是他规定男人只准爱女人,女人也只能被男人爱,而这狗屁倒灶的定理哪怕我恶胆包天也杀不死,妈的!

那天的饭局草草收场,他们只随便吃了几口就一起走了。我独自离开爸妈担忧的视线,一个人游荡了整条街,入夜后坐到街边的小摊上喝了点儿酒,然后为自己找了个浓妆艳抹的女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浑身虚软、头痛欲裂,但我只能坐在一张凌乱又肮脏的床上恍惚着发呆。梳洗过后的女人从简陋的浴室里走出来,比昨晚好看很多。她疲倦的笑了笑就抱住我,温暖的肉体不再有粗糙的脂粉味,我倒在她怀里,大声的哭了起来。 C 、少年春梦了无痕对于那天晚上的事,我来不及后悔,但事实上除了自己我报复不了谁。回到店里我反复吐了好几次,直到虚脱的坐在厕所里一动不动。恶心的不是那个女人,而是我,我以自身的行为嘲笑了自己那些狂躁的愤怒。气炸了、撒疯了、痛哭了我仍然无能为力,那就这样吧,起码于子秋还留给我一个名为友谊的泡泡,只要我不再戳穿它。

在这个十四岁的秋季,我好象一夜之间就变老了,我开始体验频繁的思考、痛苦以及回忆。唯一证明我还年轻的是无边无际的春梦,那些梦里都只有一个主角。

我仍然每隔几天就抽空找他,也很自觉的容忍那个女生,我那幼稚的嫉妒和仇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慢慢转换成麻木的平静。他再也没有到我的店里过夜,即使我店铺的规模在两年间扩大了好几倍;他也再没有陪我出去打货,纵然是那两个空闲的暑假。

但无论怎样,我的生活仍可算丰富多采,吃喝玩乐都不欠缺,还有女人。陪在我身边的都是些成熟风骚的女人,我喜欢她们,从两年前那个陌生的怀抱开始。虽然我偶尔会呕吐可那算不了什么,她们丰盈而温暖的身体给予我身为男人的自信。我迷恋她们柔软疲惫的眼神,那里面有无数内容,比如怜爱、抚慰、承受、纵容……

她们都是些受过伤害的女人,我乐于躺在她们的怀里安然入睡;在她们眼里我应该是个不坏的男人,除了年龄小一点以外没有什么别的遗憾。我送给她们各种礼物,却不强求她们陪我上床,她们都很亲热的叫我“小城”。

当然了,我在其他方面不是那么值得称道。我学会偷税、卖仿制品和打大牌。牌友们都是本地的风云人物,黑的白的我全用脑袋记着。什么时候该输我绝不手软,该赢的时候也不会太过分,生意人最重要的是人缘,正因如此我才会风生水起。老爸老妈的生意也做得不错,已经从餐厅开到宾馆,承包制给了他们进驻县级宾馆的机会,由此而来的利润成倍增长。有时回家,他们让我收敛一点,说我在男女关系方面的风评很差,我总是无所谓的回答“知道了”,一转身又跟我喜欢的女人招摇过市。

于子秋也应该知道,可他从没问起,倒是他家里人和女朋友对我冷淡多了。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关系,他女朋友铁定不会跟我再有来往。我也从不问他家里人施加过什么压力没有,每次见面都是聊聊说说再吃喝一顿。他长高了,比我还高,酷热的天气里,我们喝着啤酒唱着新流行的歌。我一直坐在他身侧,享受暂时奢借而来的幸福;我不在乎他女友厌恶而烦躁的表情,只全神贯注跟着他的节拍哼唱那些快乐曲调。是啊,我是快乐的,即使快乐之后……仍是自己一个。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们看起来都快乐。来年的夏天于子秋参加了高考,分数还算中规中矩。

我挑了个好日子为他庆贺,那天他女朋友正好不在。他沉默的大口喝酒,微红的面颊让我恍惚,但理智告诉我他有心事,而且绝对不是开心的事。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现在也一样,我记不起从不知什么时候起连开口问他都觉得生硬尴尬。于是我只能陪着他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嘴里不停说着些言不及义的废话,直到他软软的趴在桌上。

只是轻轻的推他一下,他就顺势向另一方滑倒,汗湿的头发在我掌心里带来了微妙又亲密的粘腻。我吃力的扶起他架在肩上,一步步走向我的住处,身边掠过的车声人声都仿佛远离。就象那些一起在外地劳累的时光,他靠在我肩膀上打盹,而我傻呼呼的微笑着无视于身边每种景色。

其实只要花上几块钱我们就能轻松的回家,但我宁愿这样扶着他慢慢前进。的士司机从车窗里露出古怪的表情,他笑我是个小气的白痴而我笑他才是傻瓜。

紧靠我的人沉重的呼吸着,身体里上涌的酒意使心脏一阵抽搐。以友情的名义我贴近了他的脸,我们的汗水终于交融,这就是幸福吧,我求之不得的幸福,我感情与欲望的归依只不过是这一刹那。除了这个男孩,我什么都不差,所以这世界判决我不能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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