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小城之秋(5)

不过这些怨念不能维持太久,在他对我态度没啥改变之后我又变得高高兴兴了。不是说“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我非常阿Q的把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提高到天下第一,就这样吧,没啥大不了,除了不能上床,其他的感觉还凑合。性虽然重要,比起跟他谈笑也只能屈居第二,往常在脑子里想过的诱奸、迷奸等手段都只是想想算了吧。要是真干了,说不定我跟他的交情就完了,光“说不定”这仨字便足以把我搞成阳痿。

吃完饭,在初夏的晚风里一块儿逛逛,就是非常不错的事情了。我送他的礼物是一副价格不低的隐形眼镜,他轻笑着收下,郑重的放进他那个新买的破公文包。

我为他掸了掸身上的灰,他西裤的料子让我皱眉,但掌心之下温热又富于弹性的肌肉实在令我激动。就在这条人迹稀少的小道上,我从背后慢慢的抱紧了他,他略略僵硬的身体转瞬间松弛下来,其实我知道他明白,只是一直不准我说穿。想哭的委屈想杀戮的冲动都在无声的拥抱中渐渐平复,于子秋,你是个聪明的、残忍的,但也使我一辈子都会神魂颠倒的家伙。

翻过年后,我买了房子,店面也再次扩充,往来的狐朋狗友当然就更多了。这番忙活下来,见他的机会少了很多。有时候想想他、想想我们过去的日子,心里也很舒服,不一定要成天一块儿。只要平均隔那么个把星期去见他一次,时间都用不着太长,一起聊聊天、吃顿饭就行。至于固定交个女朋友啥的,我连想都没想过,那样多累啊,忙了生意陪了朋友还得陪女朋友,天,还是歇着吧。

他整天坐在书店里傻呆呆的看书,那些破书实在让我妒忌,妈的,每次拉他下班,他还真得等到正点,我宝贵的时间就这样陪他干耗去不少,唉。可我没办法,拧不过他,他对付我的就一条——展示他迷死我的笑,还有温和的音调:你先走吧,我再坐会。就这么点跟他相处的机会啊,我哪能扔下他?

有一次傍晚六、七点钟我们一起去吃饭,吃着吃着就碰着了我那些朋友,当然是拼了桌子一块儿吃,席上荤的黄的少不了。他开始也没咋出声,还时不时笑笑,可到了我们兴高采烈口沫横飞的当口他却突然说有事要走。我当时不好说什么,只能由他走了,但心里七上八下的别提多难受——我怕他生气啊。

吃完饭,我随便找个借口溜了,又跑他们家找他去。他正坐在客厅里为他老婆削苹果,把我满心的不是滋味洪水般给逗了出来。我弃妇样坐在他身边等了老半天,看他们夫妇俩眉目传情的浓度好像也不高才稍稍好受点。

硬着头皮当了一晚电灯泡,终于熬到十来点钟,我才得以再拉他一次:陪我出去消夜。他不拒绝也没微笑,人倒是跟我出来了,我小心问他是不是生气,他愣着看了我整整一分钟。

得,我又自作多情了一回,把自己的肚皮都能笑穿了,我哈哈大笑挽住了他的肩膀,简直快笑出眼泪。笑完了,心情也轻松了,我说吃完消夜还要带他去桑拿。他不懂,我只好用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去洗个比较小资的澡啊,兄弟。

我可以发誓我本来是绝无邪念,只是后来听他叫的挺那个就不知不觉起了歹心。按摩小姐的手艺不错,把他那点脸红那点舒爽全给按了出来,我在旁边是听得心惊肉跳。可怜他是第一次享受全身按摩,以致第一次忘记了应该回家的时间,再加上消夜留下的酒意,我顺理成章把他架回了家。

我皱着眉头一边想一边看他,越看越觉得欲念如狂,冲动的程度超过以往所有记忆,也许是因为这个夜晚我心情的起伏太失常。他含含糊糊的问我怎么还不睡,那懒懒的声音又让我失了魂。尽管明知他会生气,我还是战战兢兢的爬上了他的身体。我的手一直抖,也不知是激动的还是吓的,我提前为自己找了个喝醉的借口,开始不停的骚扰他,他半睁着眼睛叫疼的样子把我刺激得还没进去就一泻如注了。

我浑身是汗的躺在他身边平静了一会,但心里还是静不下来。他睡得也不安稳,可能因为酒意过了觉得冷,我一抱他他就往我这边钻了过来。我的天,我这还怎么睡,过不到半小时我就继续骚扰他。

用尽了动作、耍完了技巧,折腾半夜我仍然没能得手,他只要一叫疼我就不忍心再过分的使坏。我从前都不知道原来他那么怕疼,就连在他脖子上用力吸几口他也叫。闹了整晚,我比他还累,可唯一的功绩就是在他身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红印子。后半夜我再也没精神了,老老实实抱着他睡死在悲惨的梦里。 当我大叫着从噩梦中疲惫的醒来,身边的人早就走了,当我再次去找他的时候发现他变得冷淡了很多。

是啊,我早有预感,我也不想后悔那天的事,他可能以为我真把他怎么了,而事实上我也确实色胆包天了一回。但心上人就在身边,我如果不起色心也不是个东西了。别的事我会哄他求他,这件事我不会,冷淡就冷淡吧,我那种“好活不如死了”的别扭劲又回来了。他不喜欢我,把友谊当盾牌跟我耗,我就算再贱也还有几分血性,想起来我还是没忘我那天自作多情的孬样。好啊,于子秋,你去过你的好日子吧,我最多再不去粘你,等着你有事来找我得了。我把他放在手掌心里疼,他把我放在哪?即便是朋友又是不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我平生第一次怀疑起他的想法,内心的沮丧和动摇就一发不可收拾。仔细一回想,自从他结婚以后,除了给我打过几个电话还真的从没主动来找过我,发现这个事实以后我简直懵了。

痛楚和怀疑并不能拉住时间的流逝,我心灰意冷的做着生意,靠那些没完没了的累来控制身体和脑袋。小城里虚假的繁荣使得娱乐场所越来越多,我跟那些“朋友们”一起度过了大多数闲暇时刻。

短短几年间街上的酒吧茶楼多的跟什么似的,就连那些服务小姐的年龄也一个劲儿往下滑,我过去的女友们差不多都嫁人了或者回老家过日子去了,我只有腻味着那些小女孩的同时又跟她们打情骂俏。看看镜子,我都觉得自己就是个混蛋,除了大把大把的挥霍、犯点死不了的小罪之外,还会干什么呢?

我不想记得有多久没见他了,见了又能怎么样?我腻味小女孩,他腻味我,人跟人还不都一样无聊,咱们都是些无聊的人,就他一个清白着过他的生活。那是我很久以前向往过的幸福……我呸!去他妈的幸福,我已经不指望那个东西了。不,其实……是我想指望却指望不上。

有多少次我累瘫了躺在自己的超豪华的大床上发呆,什么都不愿意回想但无法不想,他现在怎样了,老婆是不是怀了孩子,工资涨了没,胖了还是瘦了……所有乱七八糟的念头最后总会集中到一处——他有没有,象我这样想他一般想过我,即使是短短的一霎那?

已经习惯了身边没有他的日子,却始终不能习惯心里也忘记他,说也奇怪,就这么个小城,我这个整天乱荡的人没有一次遇到过他。我以为没有多久,而事实上却已很久,当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以后的深秋。

那也是一个晚上,甚至同样是夜里十点钟左右,他站在我的门外,很轻的摁响了门铃。

门内的我从猫眼中向外看,门外的他因为寒冷而搓着手,心脏就象被雷电击中的麻痹,我站在原地忘记了说话或开门。他变瘦了一点点,头发显得比较长,看起来也很脏,身上薄薄的休闲装不知是灰色还是黑色。他冻得发红的面颊仍然是从前的轮廓,只是脸上的表情有点不知所措,跟他小时候发现自己迷路时的样子差不多。

没有等到人开门,他有些焦躁的再按了几次门铃,我这时猛的反应过来,用力的一把拉开大门。

他吓了一跳,看见我的脸才勉强笑了笑,然后说了句让我吃惊不小的话:“可不可以在你这儿住一晚上?”

他口气中的礼貌令我难受,我几乎是粗鲁的把他拖了进来,他冰冷僵硬的手臂因为室内的温暖而松弛,我连忙把他带到卧室里裹上被子,再把空调温度调高。他看我跑来跑去,好像有点窘,低着头说“我衣服很脏”,我再仔细看看,原来是因为太脏而看不出颜色。

坐了一小会,他把被子掀开了,说已经有点热,我立刻又站起身来。他拽住我的衣角,说别调了,这样很好。

我顺势坐在他身边,贪婪的看着他的脸,心里翻来覆去无数句话,最终只说出一句:“怎么了?跟老婆吵架?”

他尴尬的点了一下头,随即意识到我的眼神,因为温暖而平复的脸色又一次“刷”的红了,我再也忍耐不住,紧紧抱住他凑上了嘴,他微弱的挣扎着说:“别这样!” 我脑子稍稍清醒了些,从心底里狠狠骂了自己一声混蛋,他红透的脸偏开一边,问我“能在这儿洗个澡吗?”

带着他去了浴室,我关紧门才回到房里。不能那样,我刚才的举动跟落井下石的色狼有什么区别?他来找我说明他信任我不是?我再不是个东西也得看住自己。

等了很久,他穿着我的睡袍过来,大小还算合身,我尽量不流出口水的对他微笑:“来,好好休息一晚上,烦心的事情别想它!”

上一篇:十年/光年 下一篇: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