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绯夜,孩子夭折,他心中依然苦闷,却给我一张轻抿笑颜,随意中给自己留下多少苦涩?身体尚弱,我却不能煮一碗粥递进他的手。
总说人在死前会懊悔自己浪费的光阴,我却在这个时候才知道,我有多么不舍,因为我有太多太多的心愿未了,即使这个合同很可能让我连千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但是我一定要试,为了他们,为了……我自己!
第一次感觉到一个人的旅途能这么孤寂,眼中所有的颜色都是灰色。
第一次发现,我的体内还有熊熊燃烧的斗志,每踏前一步,离我思念中的人便近了一分。
第一次知道,人的潜能真的是无穷的,露宿山林,我不曾恐惧,不曾病倒,甚至都不曾惧过任何毒虫猛兽的问候。
第一次明白,我就是一个孤独战斗的小兵,即使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我也要战斗下去,只为了心中最美的理想。
带着满心的思念,带着一身的伤痕累累,在最后一个馒头吃完前,我终于到达了京城,可是,离约定的三个月,已经足足过去了半个月有余。
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声不断,熟悉的街景却再也没有熟悉的人相伴,我漫无目的的在街头拖着沉重的脚步,感觉头脑一阵阵的发晕,从昨天到现在,我已经米粒未尽,干粮早尽,身上分毫没有,却发现,来到京城,才是我千里之行刚刚踏出的第一步。
靠着墙用力的呼吸着,我顺着身后的倚靠一点点的下滑身体,晴朗的天,光线为什么这么刺眼,热闹的大街,为什么那些人声听着却遥远虚幻?
连日的赶路,全仗着心中的一股意志,当这份斗志迷茫在偌大的人群中时,我终于感觉到了疲惫与无助,所有的不适也爬上了身。
迷茫的看着两条似乎已经不属于自己的腿,酸痛早已让我找不出支配他们的任何力量,草鞋已经磨穿,沾满泥巴的脚趾根本寻找不出一点属于他们的底色,裤腿在连日的奔波中挂的支离破碎,丝丝缕缕,露出无数细碎伤痕的腿,有长好结疤的,也有新翻出躺着血渍的,都是我这些日子在山路上的成果。
一把纠结的头发落在肩头,挂着数日未洗的油渍,身上的衣服本就补丁叠着补丁,现在早已经到了分解的边缘,若不是暖春季节,只怕我早冻死在路边。
“叮!”
一个铜板掉在地上,落到我的脚边,几番旋转后躺在我的脚边。
拾起那小小的铜板,眼前的场景与半年前何其相似?
我与玄卿为了打探古怪的乞丐群,在这街头上演着苦难夫妻的故事,那时候的伤口和肮脏,全是拜随青之赐的化妆,现在的我,可是全然的真刀真枪。
那时我和他,纵然涕泪交流却玩心不改,互相暗里欺压着对方,如今,景相似,人已渺,空留长叹映青草。
玄卿呵,我们分开也大半个月了,此刻的你,应该已经拿到了董事局的位置,意气风发吧?
玄卿呵,把酒同歌已是昨日黄花,你可知老友在想你?
玄卿呵,你可知我现在正在当初的地方乞讨,想着我们以前的开心么?
万军阵前,你我谈笑风声。
行营帐里,你我醉酒迷情。
碧波船头,你我放声同歌。
轮回殿中,你我公演最后一次落幕。
拈着手中的铜板,想起在他房中那次烧烤,我的脸情不自禁的微笑。
现在的我,所有的动力,只有回忆,它们是我支撑的唯一勇气,不止有御雪,有若水,有灵萧,有月月,有墨墨,有绯夜,还有玄卿。
是他,为我争取了机会,是他,替我扛下了责任,为了他的期望与临行前的祝福,我也要胜利,不能输。
抬起头,望向远处的人群,一抹青影闪过,让我的笑容顿时定格……
不置信的揉揉眼睛,再抬首,那人影却已不见。
我看错了,一定是看错,怎么可能?他怎么也不可能在这……
挣扎坐起的身体又一次颓然的倒向墙角,微笑的唇不变,只是笑意已改,嘲讽着自己适才的失态。
我应该是饿坏了吧,大白天的出现了幻觉,还有一个铜板,买一个馒头让自己继续活下去才是上策。
我扶着墙,一点点缩着腿,慢慢的往上蹭,借着墙角的支撑,我终于站起了自己的身体,寻找着包子铺的方向。
人群中,青影再次一闪,我如化石僵硬……
第九十六章 对面难识
不可能,不可能的……
我能看错一次,两次,不可能此次都看错。
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人有相似?是我眼花?还是他真的出现了?
我抬起脚朝着他的方向追去,奈何绵软的身体根本无法接受我汹涌激烈的指派,一个扑通,再次大趴在地上。
面前扬起巨大的灰尘,呛得我一阵乱咳嗽,不少土沙进了眼,迷的我眼泪直流就是睁不开。
“咳,咳,咳……”我一通乱咳,在我把肺吐出来之前终于止住了岔的气,比抹布还悲惨的衣袖也终于把我的眼睛解救了出来,只是……
眼前人流依旧,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只是人,早已经消失不见。
我不相信自己还看错,不相信,不相信……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我站起身,冲入人群。
东张西望,四下寻找,没有,还是没有。
也许我真的看错了,饿晕了,什么都有可能看见不是么?
全身力气一松懈,无力感再次爬上,手指一松,那枚铜板从我的指缝滑落,掉在地上,一路向前滚去。
若是以往,别说一枚铜钱,便是金条银票,只怕我都不会去拣,但是现在,它是我唯一填饱肚子的来源。
一路追着铜钱,我跌跌撞撞,眼中只有那一点点亮色。
终于,在碰到某个人的脚后,它停了下来,静静的躺在尘埃里。
看不到来来往往的脚步,感觉不到被挤撞,我蹲下身,看着眼前的黄色,慢慢的伸出手。
“哎呀!”
我一声呼痛,整个手掌的手指瞬间抽搐,指甲抠进地理,沾满土灰,却依旧死死捏着那枚铜板。
“你让开点,这么多人的地方趴在地上,找死么?”一声不耐烦的声音在头顶想起,我手背上的重量终于撤离。
慢慢的收回掌,黑如鸡爪的手背上,几道明显的擦伤,正往外渗着点点清液和血渍,才握上受伤的手腕,身体又一次被猛的一推,倒在地上。
整个手掌都已麻木,透着火烧火燎的疼,我缩起身体,不想再受到无谓的伤害。
一般平民,穷的穿草鞋,富些的穿布鞋,这样的鞋底都不可能一脚把我踩成这样,只有……
“让开让开,都让开些。”
“快点,让开!”
“别挡着,贴皇榜呢!”
几声不耐烦的声音驱赶着人群,英武的盔甲,可不正是守城的卫兵吗?也只有他们的薄底快靴,才能这么容易的在我手上踩出伤口。
当初,我高居朝堂之尊,别说他们,满朝文武谁敢直视?如今,我递减卑微,任人践踏。
难道,那老头子说的没错?霸掉那身上的光环,还有谁会尊重我?敬仰我?连一个小兵都将我视作畜生般,更何需提那些百官?
难道,连我往日的爱人,他们也是这样吗?
若没有了娇媚的容颜,没有了帝王的身份,他们……还会爱我吗?
缩在角落,我慢慢的撑起身体,从人群拥堵的缝隙里看向热闹的地方。
高高的城墙边,几名士兵身着银色铠甲,不停的来回巡视着,不时几句大声,阻挡着人群看热闹不断前涌的身体。
“都站好,干什么呢!”
“看完就走开,没有提供消息的也走开,别挡着!”
“有人认识这人的,立即汇报,有重赏!”
我的面前全是拥挤的人群,不断的挪着位置寻找着看热闹的最佳地理条件,一个群情激烈,前仆后继。
若是以往,只怕我这肮脏的打扮,再加上一两大句,身染重病,说不定瞬间面前就会让开一条坦荡通途,保证我能趾高气昂的顺利达到目的地。
现在的我,耷拉着脑袋,满心只是盘算着如何能进入红羽的皇宫。
以这样貌,连做侍人怕都没有资格,谁敢要我啊,也不怕惊着了后宫的美人们。
以这身材,想做御林军怕也没人肯要,这么猥琐,只怕坏了御林军雄赳赳的架势。
送水的?洗衣的?倒夜香的?个个都有专人,没钱没权,想都别想。
终于明白,就连扫厕所的,都能大喊一句,我上面有人!
突然发现,有一对打招风耳也不错,至少看不见,众人的议论声倒是让我的耳朵收进了不少内容,谁说热闹一定要用看的?咱有现场直播。
“喂,你说,他们找这个人干什么啊?难道是通缉?”前面的两人小声的嘀咕着,我抖抖耳朵,歪在墙根下,将声音收入耳内。
“真笨!”肥大的屁股占据了我整个视线,不能怪我,除了声音,我蹲下来能看见的只有一个个屁股,或圆或扁,或尖或平,形态各异,姿态万千。而这个尤为突出,“没看见是皇榜找人?要是通缉,那时白色的榜,上面还有大红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