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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痒痒!/不小心,搞大了!/不小心,祸大了!(8)+番外

我有些茫然,老实回答说:“我去参加一个野外生存活动了。”突然想起来一个星期没见过他,思念顿时都涌了上来,欣喜地拉着他说东说西,他脸色更加难看,一甩手,转身就走。

男人心真是海底针啊。当时我看着他的背影感慨万千,后来才听说,我不见的前两天,他松了口气,第三天,他开始心不在焉。第四天暗中打听我的消息,知道我人间蒸发后,抓狂似的到处寻找。

沈枫说,他是怕我想不开寻死让他背上罪名。可是仔细想想,未必不能说明一个问题。那个我妈反复验证过的问题——男人就是犯贱。你对他好,他不屑一顾,等你转身走了,他才后悔莫及。

可惜等我明白这个道理,已经很久很久以后了。很久很久的以前,我连他的不屑一顾都没看懂。

不懂好,至少不会觉得伤情,这就是阿米巴原虫的幸福。

“秦征啊……”我斟酌了一番,缓缓开口,“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啊。”

秦征顿时警惕地看了我一眼,“什么事?”

话说,吃饭会使人降低思考能力,但是现在吃饭的是我,不是他……

“那篇稿子,要附张受访者的照片,我来征询你的意见。”我眼巴巴地看着他,“没问题吧?”

“不行。”秦征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我哀怨地看着他,说:“我忧伤了。”见他没有反应,又接着说:“孕妇不能忧伤。”

他闭目养神,不看我,也不说话。

我咬着下唇,泫然欲泣。“我苦命的孩儿,还没出生就不受父亲待见……”

他嘴角抽了一下,我唱做俱佳:“不过是一张照片呀呀呀……”

秦征深呼吸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睛看我,悠悠说道:“周小琪,你这是……挟天子以令诸侯?”

我抚掌惊奇:“相公说话果然精屁!”

秦征捏了捏眉心,无奈了,只有抛出那两个字,类似于“准奏”的“随你”。

那篇稿子终于画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我选了一张秦征工作时的照片,果然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虽然只有侧面,但男人帅不帅,关键就看侧面,挺直的鼻梁,略显冷峻的下颚,无框眼镜掩去了一丝锐利,又平添了三分书卷气。

韩可说:“你就不担心这张照片引来狂蜂浪蝶?”

我有些犹豫,最后说:“可是……这已经是最普通最家常的一张了。”

韩可受不了地白眼一翻,“你就得瑟吧!”

我这话不算假,因为秦征的照片真的很少,独照更少,有些照片是我用自己强大的山寨机拍的生活照,那样私人的一面怎么可能放到报纸上。要怪只能怪秦征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全天候帅绝人寰。

报纸发行后,销量果然如预期的一样刷新了历史记录,主编笑得合不拢嘴,开会的时候第一次点名表扬了我,然后表示大家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显然,她觉得报纸就该全部改成娱乐版,改成E周刊了。我可没有那么多男人可以贡献了。

主编却不知道从哪里得了消息,拉了我说:“小周周啊,听说你和万成传媒的中国区经理是朋友啊!”

我惊奇地盯着她——主编,你真的该行做狗仔了!

主编似乎很为自己的英明得意,托了托镜框,露出一丝诡谲的笑意。“小周同志,这是组织交给你的任务,下周给卫翼做一篇专访,质量不能比上次的差。”

给卫翼做专访不是很难,难的是质量不能比上次差,我很怀疑秦征这回还愿不愿意给我当枪手。

但是作为一个职业孙子,我很有职业道德地毕恭毕敬说:“是,一定完成任务。”

就为了三千块钱……就为了三千块!我做个孙子容易嘛我!

我男人有一千多万,我竟然为了三千块钱做孙子!

我打电话跟沈枫哭诉,被她劈头盖脸削了一顿。“所以说你犯贱!有那么多钱,在家里让人养着有什么不好?”

我叹了口气:“一个人在家里很无聊的,你不是也没让人养。”

“那是因为没人愿意养我!你好命都不知道珍惜!”沈枫冷哼一声,“听姐姐一句,那什么不入流的工作就辞了吧,以前是编辑,现在要改行当狗仔了吗?来我这里做事又有闲又有钱,也算专业对口。”

她说的倒是诱人,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不过报社的工作实在悠哉悠哉,整天就嗑瓜子闲话八卦,实在是太适合我了。要不是最近主编抽风,我的小日子一直很滋润。

“算了吧,你别挖墙脚了,我不会去的。”

“嗤!就你我还挖墙脚啊?我这是扶贫救灾!”沈枫又来惨无人道地打击我了。所谓真正的朋友,就是说话没遮拦,即便很难听也不会让你真正伤心。

也不知是她攻击力不够,还是我防御力太高。

“我告诉你件事啊……”我想起上次看到白薇的事,就跟沈枫转述了一遍。沈枫听后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我靠!”

我怒道:“我肚子里有个未成年呢,你说话能不能不带脏字啊,草!”

沈枫咬牙切齿,如果不是隔着电话她估计过来蹂躏我的脸了。

“有鬼!女人的直觉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有鬼!”沈枫笃定地说,“你男人和白薇有鬼!”

我摸了摸下巴,淡定地说:“我原先也有些疑惑,所以我问过他了,他都跟我坦白了啊。不过是高中同学而已。”

沈枫对我极其鄙视。“你丫有够迟钝的。他说什么你都信了?你要偷喝了酒你会告诉他吗?他要偷了腥还能跟你实话实说?”

“枫枫,你对秦征有偏见。他神色自然,没说谎。”

“他是九段高手,你是个职业业余,你被他卖了估计还帮他数钱!”沈枫叹了口气,“那人太精明了,你个蠢丫头!”

沈枫对秦征的偏见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我一直以为,秦征那样的人,不会有女人会讨厌他,但沈枫真是个意外。说讨厌也算不上,一开始只是对秦征没什么感觉,就把他当X大布景板而已。后来我和秦征接触多了,整日在她耳边念叨,她估计也烦了,对秦征就生理性厌恶了。待到我和秦征成双成对了,她明面上虽然没有表现出对秦征的不满,但私底下对他百般怀疑。

我就说了:“枫枫啊,你这是太爱我而吃醋,还是太看不起我而对我们的感情没信心?”

她给我一大耳刮子,说了一个字:“滚!”

我跟秦征同居的时候,她又送了我一句话:“周小琪,你要是死就是活活受死的!”

我就是个强受诱受小白受的体质,怎样?秦征就算是强攻腹黑攻鬼畜攻,还不是被我扑倒了?

好吧,我们互相扑倒,互攻了。

疑似又一春

沈枫叹息说:与其说我对秦征信心十足,不如说我对自己信心十足。

走进万成传媒大厦一楼之前,我特意整理过自己的衣冠。

职业套装,利落的短发,五公分高跟鞋,很好很好,看上去挺精神,不三俗也不冷艳。

因为之前预约过,秘书直接领着我进了经理办公室。在这最繁华的地段,一个人独占数十平方米的办公室,委实奢侈啊!

“上次分开之后,我一直想说打个电话给你,后来看你们的报纸如期出了,想必是秦征帮了忙,我也就没有多事了。上次真是抱歉了。”卫翼彬彬有礼,笑容温雅。

跟他这样的人打交道,我都不好意思太过随意,不过仔细说来,我也没怎么跟他打交道过。

“哪里哪里,上次是我自己走得急了。这次再找你做专访,希望不会打扰到你。”我绷着笑脸说话,不知道是不是太明显了,他忽地笑了,露出小白牙。“不用这么拘谨,都是老同学了。”

其实我挺想说句实话:咱俩不熟。

不过他一副跟我很熟的样子,我也不好意思太客套了。

我很敬业地问了他一些专业上的问题,看着轻描淡写,很是费了我一番功夫去查阅资料。不查还不知道,万成传媒的影响力比我想象中的大了许多。远的不说,但说在X市地界,他就一手覆盖了几乎全市的传媒网络,而且似乎还跟地方某些组织机构有着极其暧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我们那种小报不敢写的,属于业内人士心里有数,心照不宣的秘密。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这卫翼看上去温文有礼,说不定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资本家,这才是每个毛孔里都流淌着鲜血与昂脏的资本家!

做完专访,刚好是下班时间。卫翼的秘书进来报告一声,卫翼让她先下班,而后转头来跟我说:“前两次见面都太匆匆,今天我请你吃饭吧。”

我哈哈笑道:“你接受我的采访,应该是我请你才是。”

他竟然不推辞!他竟然不推辞!

我看错他了!我以为开保时捷的男人都有一颗敏感的、善解人意的心,我终于知道我错了,他不但厚颜接受了我虚情假意的邀请,还很不客气地把车开到某间一看就贵死人的酒店。

我恍惚看到一群钞票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S,一会儿排成个B。

我钱包里那几张钞票估计是保不住了,幸亏秦征让我带了他的信用卡副卡。

这家酒店的顶楼是旋转餐厅,正对着灯火琉璃的江景,气氛极佳,菜也很美味,就是装饰太多,真正能吃入腹的不多。下次让秦征请我来好了,反正他有的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