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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色(91)+番外

难道说,太医骗我,魂醉的功效不止在于面部,它还会像是鹤顶红那样让人临死都痛苦不堪么?

我的脸颊越来越热,且那热度已经从指甲大小蔓延到手心大小。

一炷香的时间还剩下一半。

我思索片刻,慢慢地道:“你现在这样说,可如果我真的没有死,你真的这样做,你肯定会后悔,并且恨我的。”

他低声道:“我不会。”

我感觉到四肢开始酸软,眼前也有些发黑,而热度已经蔓延到了耳廓,定定神,才能勉力说出话来:“可惜那样也没办法了呀。以后你只好忘了我了。”

他的脸孔依然好看一如往昔,却浮现出深深的痛色。他揽着我,低声问道:“忘不掉了,怎么办呢?苏熙,你想不想我下去陪你?我这样对不起你,你不恨我么?不想我做些什么来偿还么?”

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话也断断续续地开始不甚连贯:“忘不掉也没办法了。我本来是怕你将我早早忘掉,才想做个枕头给你。我想让你天天枕着,白天忙于国事没空想我,晚上睡着之前看见枕头的时候总要记起我。我本来想着,我不敢奢求你一辈子都记得我,什么时候等枕头上的丝绣坏掉了,你也就可以把我忘记了。”

我奢望秦敛做的有许多。我希望他一生只有我一个,我亦希望苏国和南朝能相安百年,我甚至真的希望他现在就能下来陪我,可我知道,这些都无法实现。

我所能真正希望他做到的,便是他能不要那么快忘了我。

我知道,从明日起,两个国家便是真正的天翻地覆。酝酿许久的狼烟四起,苏启会以我为由起兵伐南,秦敛会在明日上朝时又恢复从容自若的模样,冷静地应对苏国的挑衅。

他对我的怀念大概只有这短短一晚。

我有些怅惘,随即又很快释然。

将死之人,无论多么费劲地去想身后之事,都无异于多管闲事。

有大颗泪水滴到我的脸上,很快还有第二滴,第三滴。

我的眼前已经一片模糊,我想安慰他一句,却发觉已经说不出来话。而很快我连触感都不再强烈,脸上的灼烧已经感觉不到。

一炷香的时间所剩无几。

秦敛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远,直到彻底听不见。

我困极,顺从魂醉的驱使,渐渐闭上眼睛。

最后的时刻仿佛看到了苏国的那个夏天,仍是没有任何沉重之感,每一天都过得像是天上那轮活泼泼的太阳一般,等待,拜访,欢笑,继续等待,如此循环。

我和秦敛相处了两个月,却仿佛是只待了两天那么短。

而回顾我之前的十五年,我再挑不出其中一年,能比我遇见秦敛的那一年还要让我印象深刻。

人最无奈的事莫过于清醒地看着自己沦陷,然后一步步走向死亡。

苏姿曾说,如果不想为一个人伤心难过,一是忘记,一是比他先死去。

我无法忘记,到了不得不抉择的时候,就只能选择后者。

从此一切与我无关。

懦弱,却亦是解脱。

第 三十 章

公子这个词,总的来说有诸多苛刻的附加条件,尤其在一个才俊辈出的朝代,对这两个字的竞争就尤其激烈。首先这个人必须要长得好看,要玉树翩然,要俊朗不凡,其次还要有智慧,要出将入相,要通权达变,接着还要有德cao,要斯文淡雅,要温润如玉,最后还要有家世,要朱轮华毂,要玉壶光转。

然而这些又都不能太过,要恰到好处,既要让人觉得公子一词是一个因姿容家世道德都超出一般人许多以致众人不自觉敬仰的敬称,却与此同时又不能高出太多,将这种敬仰抬高成为敬畏。

比如说,秦敛和苏启身为储君时是人人钦服久负盛名的公子,可他们一旦做了君王,公子这顶帽子就戴得太过小气了。

一年前秦敛做了君王,这世上就只剩下苏启一个公子。而当八个月前苏启也做了君王之后,这世上可供人们评议臆想的人物就只剩下了三年一度的探花榜眼状元郎。

不过,所幸这一年来发生的事情太多,意淫虽不能,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却比往常增添许多。

近来如果有人进茶社听评书,基本五次里有五次都能听到评书先生绘声绘色地讲述半年前南朝苏国的那场战争。不过区别的是,如果你进苏国的茶社,你会发现评书先生的表情眉飞色舞,评书讲得那叫一个手舞足蹈,那叫一个唾沫横飞,那叫一个兴高采烈;但你如果进南朝的茶社,你会发现评书先生的表情极度狰狞,有如神煞,评书讲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那叫一个横眉怒目,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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