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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16)

趁着对方等红灯的空当,林知夏掏出了手机。

林知夏有一部林安文淘汰下来的旧手机,最老式的直板按键机,装一张2G卡,只能发短信和打电话。

孙明珠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和王高才在网吧里打游戏。

王高才的功课念得歪东倒西,可打游戏却无师自通,技艺精湛,在副本里称王称霸。

孙明珠眼不快手也慢,每次和他打游戏都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正郁闷着,孙明珠就听林知夏在电话里急喘着道:“盛朗出事了!那死眼镜男把他弄晕带上了车。我正在追车,已经出了永安区了。你们赶紧去派出所找张警官……”

孙明珠噌地起身,将鼠标一丢,把王高才从座位上拎了起来,拔腿就往外跑。

王高才能吃却不长,个头体型都比孙明珠小一号,被她拖得快要飞起。

“我靠,你发什么神经病?”

“盛朗被那个变态抓走了!”孙明珠大叫,“小夏在追,让我们去报警!要是能把坏人抓住,我们可以靠这个评个三好学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王高才甩开了孙明珠的手,一阵烟冲到她前面去了。

-

小轿车终于从浪涛滚滚的车流里钻了出来,驶入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区。

这个小区前身好像也是哪家单位的宿舍区,如今早就对外敞开,同永安一样,住着各式各样的城市务工人员。

所以小区的门禁也形同虚设,林知夏大摇大摆地蹬着单车走了进去,门卫看都不看他一眼。

老马的车就停在小区西角的一栋楼下,可人却已经不在车上了。

六七栋楼,每栋两个单元,上百间房子,根本不知道这死变态把盛朗弄到哪里去了。

林知夏眯着眼睛环视四周的高楼,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舔到了汗水的咸。

他把单车停好,然后从后腰里掏出了一支弹弓!

是的,就是孙明珠先前还瞧不起,觉得是小孩子才玩的弹弓。

粗木叉已被盘得油亮,叉上分别拴着三根一组的牛皮筋,中间扎着一块熟牛皮。一看就是一支久经沙场、威力凶猛的攻击型武器!

要以为林知夏整天在永安走街串巷而毫无防备,那就太低估这小孩儿了。

自打林安文瞎了后,林知夏就跟着他小舅练就了一手打弹弓的本事,随身携带这支秘密武器。有一次他送奶的时候被一头疯狗追了半条街,就是用这宝贝把那畜生给打得落荒而逃的。

林知夏从花坛里捡了一颗鹅卵石,将弹弓拉满,对准了远处那辆小轿车,细瘦的胳膊稳稳地,一点儿都不颤。

随着嗖地一声,鹅卵石飞射出去,啪地一声将车后窗打成了一张蜘蛛网。

车载报警声扯着嗓子,叫响了整个小区。

-

老马的家其实就在旁边楼上二楼。

这里偏僻,幽静,邻居谁都不认识谁,自然也没人来关心他那点见不得光的小秘密。

老马把盛朗背进了卧室,也不把人往床上放,而是先将他衣服全脱了,捆在了一张椅子里。

少年修长的手脚软绵绵地垂着,薄而匀称的肌肉覆盖在秀致的骨骼上,肌肤白净光滑,那么漂亮,就像一头正在茁壮成长的小豹子。

老马兴奋地搓着手,像酒鬼面对着一坛好酒,跃跃欲试准备尝上一口。

就在他将手向盛朗伸去时,发现少年的眼睛是睁开的。

盛朗其实一直都没有彻底晕过去。

他被盛广全扛下楼,交给老马的时候,就恢复了一点意识。可是他浑身使不出力气,只有靠着强劲的意志力撑着,不让自己再度昏睡过去。

这份坚毅让少年的眼睛亮得如同在燃烧,里面有滚滚杀意在跳跃。

老马吓得背脊一凉,下意识往后缩。

他要是个有胆子、敢去征服的男人,也就不会喜欢玩小男孩了,更别说对个孩子也又下药又上绳子的。

这孬种怂得就像一条蠕虫,从来都立不直身,只能在地上一拱一拱地爬着走。

“你……你别害怕。”老马的声音听起来,他才是害怕的那一个,“你爸没钱,养不起你,就把你托给叔叔我照顾你一段时间……你就当我是你干爹。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盛朗没有反应,像是还在药效里。

老马的胆子更大了一些,凑了过去,想摸摸那张俊美精致的脸。

就要碰到盛朗时,少年猛地张口,朝着男人的手咬去。

那一嘴獠牙,雪白而锋利,犬齿尖锐,一不留神就能将手背给你咬穿。

老马急忙往后缩,一屁股坐在地上。

就这时,一声脆响传来,汽车警报声在窗外炸开。

老马又吓得差点从地上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