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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122)+番外

作者: 吱呜哀 阅读记录

他有颗虎牙,一说话就被庄用食指拇指像珍珠一样捻着了。

他故意用下牙去锉却舍不得咬。

他好喜欢他啊,喜欢到容他在自己的口腔里面玩耍。

“小吴霭要杀我。”

庄说。

重点被搞错了,推论的前提是“记不得”。

对吴霭来说喜欢就是第一,唯一,如一,一辈子记一个人还能记不得吗?他被塞着手指,鼓囊囊地说:“你想记就能记得。

记得就平安了。”

“哦。”

庄放开他也躺下来,说:“可是小吴霭,你把我想太好了。”

“好也是你,不好也是你!”吴霭迫不及待贴过去,嗔怨:“为什么这么说?”庄哥哥似的语重心长:“我并不是想做什么就都能做到,你太小了,还理解不了。”

和年龄没关系,是个人就会有事做不到,庄、自己、吴辉都一样。

吴霭辩驳:“我理解的!但这件事不同,就算你现在立马消失,或者你走了就没再回来,但我会记着你记到我死的那一天。”

庄:“真的?”“真的,我会记得我在肯德基和你见过,我在剧院和你见过。

我们一起听歌、吃饭、睡觉。

我会记得你的袖扣,你的衬衫,你的眼睛、鼻子、嘴唇。

我们吵过架,我们接过吻。

就算我快死了,有人在我耳朵边说庄安我就会立马坐起来。”

庄意外:“坐起来干什么?”吴霭仰着头,来不及回答就被他捧着脸吻。

这般喜欢怎么会记不得呢?他被亲得颠三倒四,回答:“打死你。”

庄:“!?”吴霭傻子似的:“坐起来就打死你。

虽然我要死了但该打死还是得打死。

如果还不记得就黄泉路等你,下来了继续打,咱俩都别活了。”

“绕口令?”庄被逗得直不起腰,说:“哈哈哈哈,小吴霭,好可爱。”

不想被夸可爱,只想被记得。

吴霭软下来钻他胸口,在佛前念经:“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我啊……”“记得记得。”

庄笑说。

吴霭:“真的吗?”“真的。”

庄起身拉他,说:“起来吧,地上太凉了。”

答应得太快,笑得也太好看。

吴霭坐起身,反而觉得不真实。

他希望得到一句承诺而非哄孩子似的两个字,想了想,说:“你可以提出一个条件来交换。”

庄一听又蹲下来:“哦?”“不管出差不出差,累或是不累,我想要庄安永远都记得我,想着我。

你想要什么?说出来好了,我们交换,我不让你吃亏。”

庄:“哈哈。

那我换个平安符吧,免死金牌,换你别打死我。”

用记得换记不得不被打死,负负得正,记不记得就无所谓了。

他脑子转太快,吴霭捋了捋才反应过来,生气:“我没开玩笑!”庄:“好好好。

有选项吗?我直接选一个。”

给他钱?自己没钱,唯一能变现的就是版权,但也没有版权;给他时间?但他又没有时间,总不能每天在这里干等,深闺怨妇似的。

吴霭想不出,没主意,一筹莫展之际被庄抱着站了起来,提议:“不着急想吧。

我们先吃饭?”他刚才衣服被铁门勾坏了,一霎都卷了起来,身体的皮肤直接和掌心相触碰,不知为何打了个激灵。

庄感觉到了,伸进残破的衣服摸他后背,问:“小吴霭,你冷?”“啊?不冷。”

吴霭一开口,下意识揉鼻子。

庄:“感冒了?”吴霭:“没有”,但一迈步,脊柱里有小东西在跳舞。

两人并肩走,顺理成章手牵着手。

厨房的采光明亮,桌子上有准备好的面包和果酱。

庄走过去帮他涂了厚厚的一片。

吴霭接过后咬了一口,只觉得甜,特别甜。

他去看庄,也在吃面包,结合刚才的吻和告白只觉得这幅光景好日常。

食日常,色日常,他突然就开了窍,忙捧着面包用胳膊去撞庄,嘴边有胡子似的一圈果酱却故作老成,催促:“搞快点,吃完了咱俩就打一炮。”

虽然想让小吴霭健康快乐成长但命题作文是in for the kill吴霭:kill可以用来搞情趣

第57章

话一出口自己都震惊,但庄回答:“好的。”

“好?!”吴霭还以为他会意外结果反过来意外他不意外,面包差点掉了。

庄咀嚼着点头,重复:“好。”

太平静了,像互打招呼,吴霭:“你!”庄:“怎么了?”“你怎么这么淡定!?”“小吴霭也很淡定。”

吴霭也就淡定了一瞬,回过劲儿就觉得不对,他跟钓鱼执法似的气鼓鼓:“你你你……你答应人约炮这么干脆!?”庄:“约炮?那小吴霭找人约炮也挺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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