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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74)+番外

作者: 吱呜哀 阅读记录

吴霭没穿的,又换了那身丝绸的蓝色睡衣,庄也又换上了那身灰黑的居家服,两人又都来到厨房。

八点不到,时间还早,他们对坐下来,相视一笑。

庄打开一个汉堡,把包装纸撕得规整,递过来。

吴霭从没猜测过这人的年龄,没估算过他的财富,他之于自己的存在一直都像个符号,不管是宽肩、长腿,吊梢的双眼,鼻梁的小小突起,还是唇角的线,只要不发脾气就代表着美好,一颦一簇都令人心驰神往。

他双手拿过汉堡,突然想起了白天自己受到的夸赞,情不自禁地也说:“庄,你真好看。”

庄没听清:“嗯?”吴霭喝可乐,鼓鼓囊囊:“你真好看。”

庄笑:“哦?”吴霭:“真的。”

庄拿了咖啡,慢悠悠地插好吸管,咬下汉堡的一个角,问:“哪里好看?”淡定,从容,好像被说的不是自己,吴霭从不阅读也不写词,调动了一下脑中的形容,说:“就是好看,我说不上来。”

庄隔着桌子伸手拨他的刘海,讲道理似的:“说不出来?那证明不好看。”

两人穿得都休闲,吃的又是快餐,坐在一起,像老夫老妻下班的日常。

吴霭很放松,想了想,站起来,道:“庄,那我们出去吃。”

他把一堆东西又都收入袋子里,伸手去拉庄。

庄把自己的汉堡和咖啡一手握住,跟在他身后,一起来到了楼前的台阶上。

两人并肩坐下来,距离近得只隔一个手掌。

偌大的院落又只剩他们,庄继续吃饭,吴霭拿着汉堡,左顾右盼。

他想找霞光,但天已经黑了,想找星星和月亮,但雨过后,云层尚密集。

远处的小树林黑压压的,草坪也平平无奇。

橙灯倒是温馨,但聚集着嗡嗡的蚊蝇。

出来吃饭是为了采风,想找到一些意象来喻指。

这么一看,什么都一般,吴霭发愁,这时听见庄问道:“你怎么了?”他倒是吃得尽兴,汉堡只剩最后一个底,皮肤偏白也细腻,笑起来是真的好看,难以言喻。

眼前的一切都不如他,吴霭郁闷,道:“还是说不出来。”

庄:“你还是在指好看?”吴霭:“嗯啊。”

“如果好看怎么会形容不出来?”“我就形容不出来。”

“那就是不好看。”

吴霭悻悻:“你非要和我较劲我也没办法。”

庄又来摸他头发:“你平时不听音乐?”吴霭:“听,是我的专业。”

“音乐里是怎么形容人好看的?”一谈论这个吴霭就来了兴趣,他想了想,随口哼出一段钢琴曲,道:“这是舒曼写给赫拉拉的,她应该是美的,但你看,这也是一个氛围的营造,不是形容。”

庄:“我们要谈论钢琴?”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的话题又跳跃了。

他们吃着快餐开始谈论音乐,吴霭虽然小时候接受的古典熏陶较少,但在大学之后突飞猛进;庄虽然并非专业,但从很小就开始接受系统的演奏训练,两人不管是理解还是造诣都旗鼓相当。

吴霭听出了他喜欢李斯特,坦言:“李斯特是我常练的,但是我的手弹他总勉强,特别是我并没有很好的钢琴基本功。”

庄一听,把手伸出来,掌心向上摊开,吴霭把自己的手压上去比了一下,短出小半个指节。

庄笑:“弹李斯特需要手大,这个谁也不能否认,可你不是吉他出身吗?”在这点上吉他的要求确实略低,吴霭笑着坦言:“我小时候的启蒙也并不像你这么系统。

我爸会这个,他训练我的方法就是随便哼出一段,让我弹出来,算视唱练耳吧。

或者,他给个主旋律,要求我一个小时内进行补完。”

“听起来很好玩。”

两个人都吃饱了,一齐看向远处。

吴霭的记忆禁不住回溯,关于父亲总很酷,拿起琴就像个挥斥方遒的将军,在每次教自己之前总说“你如果不喜欢就可以出去玩”。

可是喜欢啊,吴霭想,喜欢弹琴也喜欢他。

六年过去了,当死亡发生,对旁人而言逝者就是不在了,就是消失了。

吴辉也许会因为身份特殊被记得稍微长久一点。

但总有一天也会被粉丝和乐迷所遗忘,成为漫长岁月中的昙花一现。

吴霭偷偷去看自己左手指尖的硬皮,很遗憾比起吴辉手上的还太浅。

他有些难过,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对不起他的倾囊相授,这时又突然听见庄用口哨吹出了一段旋律。

声音不大,但是婉转,他听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怔忪地抬起了眼睛。

庄回过头,盯着他吹完一小段,笑着问:“小吴霭,你是弹吉他的,那你知不知道有个乐队叫辉?”吴霭不觉把手上的可乐捏紧,太惊讶了,好像再次被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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