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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张爱玲画语(24)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视觉出嗅觉,甚至出味觉。使万物自语,让人叫绝。

又譬如说读书,爱玲也非博览,却将一本《红楼梦》熟读如泥。爱玲说要以一奉十,实在是一点不虚。读过了它,恰如虞信赋里说的:树里闻歌,枝中见舞,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