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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99)

第二日一大早,忙活的像个老妈子,拧了帕子给她擦身,又顺道揩一把油,病发里尤其暧昧,似易燃品,一丁点火星子就燃情。

他正要凑过来,电话就响,未央抢先一步按下通话键塞给他,程景行无奈,只好接起来,眼睛还瞪她,却是含了笑,放在手心上宠着,恨不得折起来塞进衣兜里时时贴身带着。

他说:“知道了。”便挂了电话。从行李箱里挑了件内衣,指挥她,“举起手来。”

未央道:“我不过是腿伤了,两只手明明好好的,我自己来就是。”

程景行已经十分专业地给她套上去,还要捏一捏,感叹:“发现没有?长大了,你得换一号。叫秘书给你买。我喜欢暗紫,你呢?”

未央简直要晕厥,“你这样真像带女儿。”

程景行已经在给她扣衬衣扣子,头也不抬地说:“那也不错,你叫一声爸爸,更有禁忌快感,要不?今晚上咱们试试?”

她最终无语,只得保持沉默,程景行将她打扮妥帖,抱上轮椅。

未央问:“要带我去哪?”

程景行将轮椅推出门去,说:“去见一见林成志,还有,你母亲也来了。说要与我们会面。”

未央迟疑道:“我们?”

程景行说:“不错。”

未央道:“她会不会因为我害死诺诺而要杀我泄愤?我还吊着一条残腿,一定打不过她,不,我不去。你们有什么话自己谈妥,不要扯上我。”

程景行失笑,安慰说:“未央,不是你害死她。虽然我知道你并不会怎么自责,但许多事情,我原先是对你太苛刻。未央,不许你记恨我。至于你母亲,她来其实是为了林成志。”

未央陡然间紧张起来,忙问:“她要做什么?”

程景行道:“谁知道?也许旧情复燃,私奔天涯海角。父亲已经过世,再没有人阻止他们。就算有又怎样?你知道吗,你与二姐很是相像,狠心起来赛过男人,从不拖泥带水,够决绝。”

却又低声叮咛,更带了些细不可闻的恳求意味,“未央,你答应过不再离开。乖,不要食言。”

番外:盲

二月十四日,晴。

前一天与男人分手,他是流浪的风琴师,在城西的俄式大教堂里埋头谱曲。所有人都称他艺术家,有人玩笑,有人轻鄙。他说最爱我的手,纤长,白皙,柔若无骨。我只是笑,他说微微,亲爱的微微。在c黄上覆盖我身,一寸寸膜拜似的亲吻我的指节,最终含了我的食指在口中,像个不餍足的孩子。

后来世伯来将他领走,他抱着他的手风琴说,微微,下回我扮古惑仔。

下回?

我摇一摇手,与他告别,再没有宋启修的消息。后来他从政,升官发财日进斗金,结婚生子春风得意,都与我没有关系了。

苏说,今天情人节,程微澜怎么能没有人陪?

她拉我到红帜——城中新起的夜场,女人们的天堂。软香红土,繁花似锦。

我遇见他,盛放在花名册中朝晖似的眼眸清澈的笑意。我伸手压住这一页,苏抬头看我,一心明了。

领班说,这是晋文,今年二十一,是红帜的红得发紫的人物。

苏说,就是他了。

苏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扔给领班。

我记得苏说过,世上最动人的姿态不是耳语亲吻,而是散钱时的派头。

领班满脸含笑,说一定让程二小姐满意。

人人都知我身世。

程二小姐多风光,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许再说愁苦,不然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呵,我真不知道哪来的福气。

不就是钱?多少钱能足够幸福。

苏说,你同宋启修在一起五六年,什么都玩过了。算啦,他要走他的路,再玩下去大家统统完蛋。微澜,你忘掉他。宋启修完全神经病。

苏翻着花名册,自己也点一个,男人叫慕然,剑眉星目,十分英挺的长相。

苏喜欢男人,充满力量能够依靠的男人。而我被掌控太久,更倾向于做首领。苏和我是不一样的女人,可是苏与我走的同一条路。苏比我幸运。

晋文白皙漂亮,秀雅好似邻家小妹。

我带上满满一提包的钞票,我很寂寞,渴望欣赏当我恩赐时旁人惊羡的眼光。程微澜也只有这些能让人羡慕了。

我点了最贵的香槟,晋文说谢谢,他的脸那样好看,明明污浊泥沼里爬起来,却要生出一副白莲皎洁,细长的眼,少年似的纯白笑靥,总令人回望年少时,匆匆走过的背影。难怪那样多人爱煞了这张脸,这细细白白的皮囊,秋水凌波的眼,十丈红尘,众生色相,沉沦的欲望里翻滚,妖魅世间,百鬼横行,却躲不过这样一张干干净净清澈透明的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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