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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囚牢之起(300)

嗯,看到这里,许多人都已经闻出了奸情的味道。毕竟若顺其自然,两个不同背景的人长期处于相同学习环境中的几率,几乎小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但,这并不是不可能的。特别在当今中国,这算不上什么奇迹,每个城市里,升学率最优的学校往往只包含三种学生,第一种是家世上佳,第二种是成绩上佳,第三种则是家世与成绩的综合评价上佳。莫茗梓属于第一种,马律箩属于第二种,这俩会在求学时期的前十二年里一直同校,其实一点儿不稀奇。稀奇只在她们能一直同班。可这,也不怪马律箩。要怪就怪到莫茗梓她爹。从奸情角度考虑,万一日后莫茗梓真被马律箩收了宫,这老爷子得被不服莫马配的激愤群众拖到广场上SM示众一百圈啊一百圈!

原来,莫老爹早就知道莫茗梓是个继承了其母美貌与其母智商的超级马粪蛋。莫茗梓小时接受国家在几个试点城市推行的标准智商测试,IQ才将将过了九十五。她的历任班主任老师都说,她不笨,但她脑袋里的神经和血管全是笔直笔直的,直得好似北京地铁五号线那般,一个弯也没有,耳道也是如此,又直又滑,左耳进,右耳出,什么也记不住。莫老爹可以预见她的未来,只要他一死,她的人生就是一个巨大的碗柜,里面装满了许许多多的杯具与餐具。于是,英明睿智的他想到了古训: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他要为莫茗梓笼络一群最能帮得上她的朋友,在求学阶段,这个目的的直接体现便是进入尖子学校的尖子班,从小将各种能人异士笼络在身旁,以便建立长期的互信关系,将悲剧和惨剧扼杀在襁褓之中。

与莫茗梓可以预见的悲惨人生不同,马律箩还没出生就已经被打上了名优碗柜的标签——爹妈都丑,男五官加女五官,十官通通伤眼,且丑得各有千秋,单独一双眼鼻挑出来,那都是万里无一的反面典型,以至于逆大众审美而行到了极点,这一对相识于博士站聚会的男女居然还悲极生乐地越看对方越顺眼了!婚后,两个有自知之明的人确实也曾经为孩子的事发愁不已,可愁绪敌不过热爱,马律箩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日上午被俩丑博士研发成功,经过十月怀胎,她出生时,接生的护士都忍不住要闭起眼睛,为她剪脐带的医生觉得自己造孽:这一剪子下去就意味着原本的两个悲剧,变成了三个悲剧。一剪,决定一家子悲剧。还是把她塞回去好了!

值得庆幸的是,马律箩遵循“红颜多薄命”的定律,无论身体还是智力都健康像是史泰龙与爱因斯坦的BL结晶,体育十项全能,散打青龙级,学间成绩比咱华端竹还要优异,无论文理,随便溜一眼就能上考场了,活能把个历史从来考不过二十七分,地理从来考不过二十四分的古老哲人气得含恨而死……如此这般,从哲学角度讲,她必须长得悲剧,否则就对不起党和国家对她的信任和栽培。

打从莫茗梓上小学起,莫老爹每年都会看她所在班级同学的成绩单,看着吊车尾的女儿和永远高高在上的小丑妮儿,他那颗老心啊,别提多不平衡了。幸而莫老爹先是个很正经的政客,后才是不正经的商人,他想平衡他的心情,那是非常简单的。他给了当年正面临高考的马律箩一份长期合同,条件有多丰厚略过不说,条件就是陪太子读书,十五年。马律箩家境一般般,衡量轻重之后,她果断地接受了莫老爹的合同,委屈了自己的好成绩,陪着莫茗梓进了一所莫茗梓力所能及的大学,在莫老爹的安排下,与莫茗梓住进同一寝室,从此开始了一个格林童话故事,至于是格林童话中的哪个故事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

交代完背景,咱把话头调回来,说说莫茗梓与马律箩之间的感情。如果那也能被称为感情的话。

众所周知,莫茗梓是个脑里不装事的劣质美女,非但如此,她还眼里不装人。在求学阶段,她曾三番四次叫错班主任老师的姓,使得老师们总认为她自恃高干子弟目中无人刻意轻慢,可事实上她很无辜。她是彻头彻尾的颜党。她真的记不住那些不入眼的阿猫阿狗姓甚名谁,于是她对马律箩这种毁目的人选择性失明是很正常的事,对马律箩,她脑子里只有一个被反复强调的印象,一个疤痕,一个名字,马律箩。从小学到大学,老师只要抓她教训就一定会提起马律箩。马律箩怎么怎么样,你怎么怎么样,人家年年第一,你年年垫底……这样的话,莫茗梓已经听了太多遍,她对“马律箩”这三个字有着关乎敌意的条件反射,虽然不到一提“马律箩”就得抓狂的地步,可她讨厌“马律箩”的情感无比真实,故而在见到那位必须在大学四年中同宿同寝相濡以沫的舍友真容,并且听对方介绍自己是“马律箩”时,她实在忍不住地吐了出来。

随后,她一病就是一礼拜,在马律箩刺眼的光芒照耀下,吃了吐吐了吃,几乎有了病入膏肓的迹象。直到马律箩某天戴了个奇丑无比的猪八戒塑料面具来哄她吃饭,又在之后的三天里一直戴着猪八戒的面具衣不解带地照顾她,等三天之后,马律箩把面具脱下来,她才终于觉得马律箩没那么令人恶心了,看着马律箩也能吃得下饭去了。

眼瞅着莫茗梓恢复健康,马律箩也如释重负——她真怕自己把莫茗梓活活恶心死。倒不是舍不得莫茗梓还是怎么着,她只是怕莫茗梓死后,莫老爷子会找她算账。毕竟那当年,她和莫茗梓都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小成人,不是十六年后的两匹母狼,一匹母野狼,一匹母色狼。

到了一九九二年,两人相安无事地升上大二,铺天盖地的基础课压下来,莫茗梓那二流子臭流氓的本性却日渐显露,开始盯着学校里的美女盘算怎么把人家弄到手。马律箩深知自己这个伴读童子责任重大,不能让莫茗梓有任何闪失,所以她当了班长,为的只是帮老师记考勤时第一笔先给莫茗梓画上钩;所以她主动帮老师批试卷,因为她可以左手握钢笔右手握红笔地一边替莫茗梓写考卷一边替老师改试卷;所以她会提前为莫茗梓打点好被莫茗梓看上的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只求莫茗梓玩完之后别留下个脏屁股给她擦……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数不清自己到底为莫茗梓答了多少次到,写了多少考卷,扯了多少皮条,总之还没到大四,莫茗梓就将方圆十公里以内的美女都勾搭遍了,有男友的,没男友的,一个都没放过,有一回还差点错上一个伪娘,吓得莫茗梓连续三天不敢再提美女的事,生怕下回还遇到带把儿的。

话说到这里,有人该叫“GL文里能不能别搞得满世界都GL”了,有人该好奇马律箩究竟是怎么看上莫茗梓的了。可这两者通通都是必然的。前者很简单,哲人愿意。GL文里干嘛非得来对BG搅合一通,爱看BG的请直接看BG去。后者更简单,日久生情。莫茗梓漂亮,人见人爱,马律箩也不能免俗,请尊雅典娜回家供着也好。反正莫茗梓自有一把直脑筋的好脾气,决不算一无可取之处,退一万步,即便她再无能,个大活人暖被子的功能总还是有的吧?

大四那年,马律箩向莫茗梓表白了,在一个枯藤老树昏鸦的场景下。莫茗梓自然又是好一顿吐,这回足足病了一个月,几乎瘦成麻杆,三步一喘,五步一歇,远远望去就是个标准的林黛玉。马律箩知道莫茗梓逃不出她的五指山,打那以后也就识趣地不再刺激她了,按马律箩的想法:你最好的年岁不给我,我总能等到你老得没人要的时候吧?于是马律箩才不着急呢,她甚至热切地盼望着莫茗梓跟阮窦孚生个娃——不劳而获,到头白捡一孩子,多赚!

阮窦孚对她马律箩来说,也就这点功能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阮窦孚与莫茗梓结婚六年,别说孩子,连个屁也没生出来,这下马律箩可坐不住了:我的人不能让你一天天的白上啊。生不出娃儿就赶紧滚蛋,别占着茅坑不拉屎!是以马律箩开始琢磨让阮莫离婚,换个有生育能力的种马来造人。

莫老爹越老,对莫茗梓这个独女就越爱,马律箩是莫茗梓的脑袋,爱屋及乌,他也将马律箩当成女儿看待。马律箩把阮莫联姻生不出孩子为由将莫茗梓的幸福问题提上日程,莫老爹一想,也觉得有道理,但令他支持马律箩杯葛阮窦孚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阮家中落,失了政界势力,只剩满身铜臭,实在有些配不上他的女儿了。

290 算了吧……

对莫老爹来说,马律箩是莫茗梓的主心骨,但他不知道,在后来,马律箩已然成了他的主心骨。他对她的信赖,短短四年间,由斟酌考量疾速上升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有时对马律箩的提议他甚至连过脑想一想都不必,仿佛做个决定就是把头一点的事情,也许,在他潜意识里早就清楚,莫家于他之后,也就只能靠这个没有血缘的马律箩了。

他知道马律箩是个几乎没有物质追求的人,她手里握着小半个千万,唯在每年春节前买两身新衣服。当然,她那新衣服肯定也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好货,都是连小白领都不屑于着眼一溜的中低档品牌。最近这身是今年一月初她从ebay上买的,六十八美元,那牌子拉出去溜十条街都碰不到个认识的,她的勤俭节约如此可见一斑。然而相较她的个人饮食,她的衣服俨然算是奢侈品了:一顿饭一个馒头加一碗豆干芹菜,有时换成腌黄豆,有时换成小鱼干,主席最爱的红烧肉每星期只得一次,味道还淡得好像盐比金贵,要是不说她的身份,别人大概要认为她连穷鬼都不如,简直就是个苦行僧。因此他觉得马律箩没贪念,对莫茗梓是真心的好。这个理由足够让他放心。不放心也实在没其他办法。用人勿疑疑人勿用。他既然看准莫茗梓无能,他就要好好对待马律箩。她是他一手带出来的,有几分师徒之恩,日后就算再不济,她念他全然赤诚,赏莫茗梓一口饭吃不成问题。若换成别人在莫茗梓身旁,就算是莫茗梓的丈夫,他怕他一死,莫茗梓就要流落街头乞讨过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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