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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她降落(21)

作者: 坞木 阅读记录

很长的时间内,我不知该感谢沈暮母亲,还是该怨恨她。

是该感谢她让我想起我的身份,还是该怨恨她让我想起我的身份。

那一碗碗药喝掉的是我的记忆,我摒弃奚朝的身份作为宁安郡主嫁给沈暮,我全心全意好无挂念的活了这么久。

可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王兄他们以身殉国,唯独我苟且偷生至今。

他们是乌桓的王和王后,是乌桓的王子,他们以身殉国,乌桓的百姓战死城内,而我身为乌桓的公主,竟然偷生到如今。

沈暮将军……我同床共枕近四年的丈夫。

我有那么一瞬间是恨的,恨他不顾我的感受,不经我的同意要我忘了往事,忘记我的身份,同他成亲,做这将军夫人。

我签和离书的时候,一直在想,若是乌桓是沈暮灭的,我是不是就不会这般纠结,恨也恨得理所当然,怨也怨得十分应当。

可不是,不仅不是,沈暮还算是乌桓的恩人。我怨不了他,恨不了他,百般纠结万般痛苦。

我乌桓的子民还剩多少?

身为王族,不能护佑子民,是为不仁;身为子民,不能驱除外族,平定战乱,是为不忠;身为子女,未尽应尽责任,是为不孝;苟且偷生至今,是为不耻;沉溺安稳,贪图喜乐,不思悔改,是为不智。

我如此不忠不仁不孝不智之人,苟活至今,生出的竟然不是悔恨自责愧疚,而是遗憾。

是一种,竟然这么快就到头了的遗憾。

我为自己感到不耻,感到羞愧,可我无法克制我的情感。

我舍不得沈暮,舍不得连他最后一面都见不到。我该恨他,该讨厌他,该怪他自作主张让我远离阿爹阿娘和哥哥,远离乌桓来到这大和的京都。

可我仍然舍不得他。

我想了整整三日,念了整整三日,想起很早之前,我同沈暮谈论过的一个问题——若是一国覆灭,皇室是否该殉国。

我说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百姓给了皇室尊贵和荣耀,皇室自然得替百姓收好家门。若是国破,君王有何颜面苟活?当然得殉国。

沈暮不同意,他说越王勾践能卧薪尝胆十年,最终复国,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沈暮不懂,就好像他身为将军,绝不会允许有不战而逃的情况发生一般,我们乌桓的王族,也不会允许自己国灭后换个地方继续活着。

我们不是百姓,是王族。

若是阿爹在,我可以活;阿娘在,我可以活;王兄在,我也可以活。哪怕他们都不在了,只有乌桓在,我也可以活。

可连乌桓都消失了,天地广大只剩一个乌州,我乌桓的子民灭国前被战火袭击,灭国后流离失所,我如何能安心活着。

我是乌桓的王族,乌桓在我在,乌桓亡我亡。

我知道沈暮为什么要我忘了这些,我如今终于能理解宁夏的那句话。

为何我不喝药,就会死。

☆、沈暮

永安十六年春,镇远将军沈暮忽发心疾,不可闻铃音,一闻生幻象,现幻听。永安十七年春,暮旧伤复发,太医束手无策,月余,将军薨。葬入沈氏祖陵。

——《大和·镇远将军录》载

母亲不喜欢奚朝,我一早就知道。但她左右不了我,她也一早就知道。

打我十七岁拒绝她给我定的亲事起,她便明白我跟我父亲不同,我不是那般事事听话的儿子,我的主意大得很,几乎不听她的话。

十七岁那年的亲事,定的是外祖家的一个远亲,母亲极为喜欢,可我见都不曾见过。

我拒绝亲事一来是我不喜欢,二来并非别人姑娘不好,只是我身为武将,大和边境又不安稳,我们沈家人丁单薄,若是我有个好歹,别人姑娘又得如我母亲一般,孤儿寡母扶持半辈子。

何苦让别人姑娘来遭罪,也何苦让沈家成为皇权的眼中钉。

我的婚事,我不愿意的都不可能作数,母亲为此同我生了极大的气,连着三月不愿见我。

且由于这次拒绝,我的亲事一拖拖到了二十四岁。

我自己原都以为要鳏寡孤独至死,没想过去了一次乌桓,竟想着成亲了。

母亲大概也没想过,起初听闻我愿意成亲时,她十分高兴,甚至找好了媒人,准备了三书六礼。

我跟她说不用了,陛下会赐婚的。

这话说出去没多久,永安皇帝就赐婚了。

奚朝来历不明,京都私下都在传,是不是陛下微服出游时碰上的哪家姑娘,偷偷带到宫里来的。

我母亲常参加那些宴会,自然也听过这些乱七八糟的言论。

即使陛下封了郡主也没能堵住悠悠众口,直到赐了婚,京都的传闻由“皇上看上的姑娘”转变成了“原来是镇远将军看上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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