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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我一辈子?!(KAO,被包了!)(12)

当最后一个节奏同时收势,我闭着眼仰着头站在圆桌中心剧烈地啜着粗气,我柔顺如丝绸的秀发垂在臀后妖冶地轻抚,额边,颊边,全是湿润的汗水。

耳边,出奇的安静,心,却是颤动着的,

直到,响彻酒吧的掌声叫好声,

“哦,哦,天啊,疯了,疯了……”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酒吧里一时简直象炸开的锅,口哨,怪叫,掌声,不过,都是真诚的赞赏。

我睁开眼,看向我同样大汗淋漓着的伙伴们,

都笑了。

一酒吧的人看着你的,喊着你的,这时候,我体会到了色色站在舞台上的心情,虚荣心得到空前的满足——这时候,你会觉得酒吧驻跳“DANCER”不比红馆里的舞者来的低贱。

看见舞台下的色色赞许的眼神、翘起的大拇指还有那扬起的嘴角——

我笑了,冲她比了个‘ok’的手势。

接着,我看到了唐小逸,他长腿一支,后倚着离舞台不远的圆柱上,优雅的举杯,魅惑的微笑,那才是个妖精,得道的狐狸精。

和我对上视线后,笑的更妖精,唇张张合合,我明白,是‘过——来’二字。

我直接将他漠视,反正钱拿到了,听你的才有鬼呢?

真当姐儿是你的所属物了,挥之即来、喝之即去!咱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要有范,懂不你?怎么也得送捧花,里面夹着一张精美的贺卡,上面写着:美女,可否共享这美丽的夜晚?

转身,下场,正准备回后台换衣时,突然,从后面,我感觉被一个人野蛮而不失轻柔地抱了起来,“妃儿,”亲密的呼吸就在耳边,我扭过头去,只见一清秀俊逸的男子贴着我身后,嘴角上扬,勾起迷人的弧度,让眉宇天生带有的那股子傲气也漂亮起来。

真真唇红齿白,眉目如画。

不再挣扎,任他抱着,娇笑着问:“什么时候来的?”

童谣,我消失了一个礼拜的暧昧对象。

“早就来了,等你好久了,电话都打爆了!没想到你丫的竟给我这么大的惊喜!”童谣咬着我的脖子,怒气冲冲地问道,“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又勾搭上了哪个二百五?”

自从招聘会那天我挂了他的电话后,整整一个星期,他都没来找我,电话也没一个。

而我,忙着应聘,也没空搭理他。

我知道,他在抗议,在蜜罐中长大的孩子,习惯被人服从!

可我?没那闲功夫哄他玩!

“你等等,我数数!”我当真掰着手指,细细地数了起来,“一个,两个,三个……”

“你个死丫头,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敢这么气我!”童谣怒了,低头咬着我的唇瓣,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嘶……疼……你轻点!”

“活该,叫你挂我电话,叫你不接我电话,叫你一个礼拜都不主动去找我,叫你刚才在舞台上那么勾人……听听台下那叫声,真他血奶奶的刺耳!”咯吱着就要来咬我的脖子。

看,这就是一被宠坏的大孩子!

还人民警察呢?国家要是多几个这样的祸害,人民还有好日子过?

“是你问我的!”我一脸无辜。

“我嚼了你个妖精,叫你还出来祸害人?”

不知从哪翻出一件男士衬衫将我裹严实后,他抱起我朝酒吧大厅的一角走去,那边沙发上早有几个人在那等着了,都面熟!甘青、觅风、寒凡、穆青、元丰———童谣玩的最好的发小儿都在这了。

之所以能记住他们的摸样,来源于这帮小爷们锲而不舍的革命精神。

自打从童谣那知道我记忆力不好的原因后,每回见面,都变着法地玩我猜我猜我猜猜的游戏。猜对了没奖,猜错了受罚,时间长了,我就费神记住了。

我冲他们笑着打招呼,“今什么日子?来得可够齐全乎的。”

童谣他们是蓝调的常客,不同于唐小逸那一伙,从不进包厢。

寒凡说:来这种地方就是放松、发泄、品味人间百态的,躲包厢里装款爷,还不如勾几个小妞拉上哥们在家里疯呢?

这个论点,我赞同!

进酒吧就是冲这气氛来的,如果只为了在包厢里喝酒、泡女人,唱K,还不如在家里买个家庭影院享受呢?

蓝调里面当然不乏精致的女人,□的肩膀上,堆着栗色的卷发,小帽檐下是精心绘制出来的睫毛,这样的艺术品,日光下容易被忽略,只有在蓝调里,才有“零度不结冰”的合适。

他们喜欢坐在这个角落,一来这里视野非常好,酒吧里的一切都一目了然!二来,这里也较为僻静,不易被无聊人士骚扰。

“不许笑,不许你冲他们这么笑!”童谣霸道地捧着我笑若嫣然地脸转向他的位置,狠狠地咬了下我的脸蛋儿,我没躲,得意地笑了起来。

在一起玩闹这么久,怎不知他这话里的意思,只是这醋吃的?

嘿嘿——还真够味儿!

“妃儿,怎么办,你这个妖精,把我迷住了,迷住了!”将我摔在沙发上,童谣猛地扑了过来,将我死死地压在椅背上,捧着我的脸就是一顿狂啃。

我躲避不了,咯咯直笑。

得意的很,妖精?这可不是贬义词!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妖精’二字?

美、艳、魅,妖精是也!

人家这是变相夸我美呢?我能不笑纳吗?不能!

“呵呵,我以为我早就把你迷住了呢?”他捧着我的脸,我迎上他的脸,笑着、叫着,嘻嘻哈哈就和他疯起来。

我从来没说过香朵儿是纯洁的孩子,她疯着呢?狂着呢?

骨子里流着叛逆反骨的血。

“妃儿,我的妃儿,我要吃了你,吃了你!”童谣深情款款,他吻住了我的唇。

童谣真的很会接吻,他的唇也甜、他的舌很软,灵活地搅动着——

“喔喔喔……”都是男孩儿们兴奋地口哨声。

“朵儿,朵儿,我们也迷死你了……迷死你了……”

旁边的男孩儿们都哈哈笑地住不了口,除了童谣,靠墙的沙发上坐着的五个男孩,俱是一水儿的好身条,眉清目秀各有各得风采,身上又都带着从娘胎里韵着的股贵气骄气,当然,六个人六种味,随便哪一个出去,都能疯狂一小片妞,那是绝对极致的养眼。

“得了,承蒙几位小爷的谬赞,再这么说下去,我该找洞钻了!”我推开身上的童谣坐了起来。

“朵儿,”觅风直拍着巴掌摇头,一脸不可思议,“今晚的你太勾人了,哥几个的魂都勾走了,此时若行尸走肉,行尸走肉……”

“真的,男人最受不了你这样的女孩儿,就你刚才那样儿,彻底荤菜!”他还兴奋地没完没了了。

“朵儿,今夜你又给哥们一个震惊了!”漂亮的元丰跟着附和,指了指斜对过的一批客人,“瞧瞧那些人,那双眼,望着你的眼光,像一匹狼,发着绿幽幽的光……”

话未说完,就窜了过来,捏着我的下巴,做调戏状,“小朵朵,你到底还有多少咱们不知道? 二十岁不到,双本学位到手,国画、萨克斯、热舞,啧啧啧,你还让我们这些大老爷们怎么活哦?”

被童谣一巴掌狠狠打落,恶声恶语道,“别用你的脏手碰我家香妃儿的香颜!”

“童谣,你丫的太不仁义了,人都说哥们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居然为衣服而砍手足!”元丰揉着自己的手,呲牙咧嘴夸张地抱怨着,“下手可不轻呢?”

“那是,我家妃儿可是貂皮大衣,而你不过是蜈蚣身上的一条腿而已!”框着我的脖子,勾了过去,照着我的唇,就是一番火热的纠缠。

“你你你……你们……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做垂首顿胸。

再次引来众人的调笑。

“元丰,又吃瘪了吧!认识童谣这么久,你难道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就一重色轻友的主?”

“就是,朵儿可是他放在心尖上的宝贝,你敢打她的注意,没废了你那只手,算是给你面子了!”

童谣松开我的唇,迷迷蒙蒙地,“妃儿,我是真的离不开你了,怎么办?”

“去你的,留着这些甜言蜜语给别的妹妹吧!我不吃这套,”我呵呵笑地用额头顶开了他。

“一个星期不见,想我了没?我都想死你了,想死你了!”他一把将我抱在怀中,耳鬓厮磨地诉说着相思之苦。

我翻着白眼,做无语状,信他的邪哦?这一个星期还不知上哪度假去了呢?

这京城的八旗子弟,一个比一个嘴贫,一个比一个享受,心眼儿——也是一个比一个鬼,你跟他们侃?你侃的过他们?

我和童谣之间这点事,他们谁不知道?各个心里都明白的很,可——打趣我们的话还是一句不少,一次不落。

脸皮薄的女孩儿早窝进童哥哥怀里又是嗔怪又是撒娇地‘野蛮’了,“不干,不干,他们又欺负我!”

那粉红的小脸颊、娇羞的小模样——

光想想都勾人眼、挠人肺了。

别说,我还真见识过!

觅风有个小女友就是这样的,当时童谣哥几个,可没少闹腾。

我也知他们想看我那样对童谣。

可,三年来,我从没让他们如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