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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搭档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2)

违法行为必须受到制裁,正义和秩序必须受到维护。为了制裁他们,伸张正义,“我们”登场了。

我必须申明一下,这里的“我们”指的并不是所有的超能力者,而是隶属于“超能力犯罪调查局”的特工们。我们拥有各式各样的能力,能够打击犯罪,制裁邪恶。但“他们”——这里的“他们”指的是调查局的领导,而且是那些不具备超能力的人——忌惮我们的能力,就像人类训练猎犬追捕野兔,但也害怕猎犬狂性大发伤害主人一样。为了保证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会突然失控,造成更大伤害,他们想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让所有具备超能力的特工和机器人搭档。之所以不选普通人,是因为普通人也是人类,可能感情用事。但机器人不会这样。他们永远冷静理智,缺乏感情。假如我们的能力失控,我们的机器人搭档可以第一时间压制我们——说得难听一点儿,就是把我们消灭。

由于这个原因,我起初对机器人搭档感到很反感。身为联邦的普通公民,我竟然会被当作危险品一样对待,这严重地伤害了我的感情,因为我又不是自己想成为超能力者的,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和天赋,不是么。

但是随着我在“超能力犯罪调查局”中训练的深入,我对机器人的看法逐渐改观。在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诞生之后,他们花了整整七十年为自己的权益斗争,现在终于获得了联邦公民的合法资格,能与人类一同受到宪法的保护。这听上去挺励志的。(在认识考卡之后,在他的建议之下,我去听了菲利斯关于机器人权益合法化的演讲。这位菲利斯号称机器人中的马丁·路德·金。说实话他的演讲确实十分动人,我都听哭了。白宫应该聘请他当发言人。)

训练结束后,我正式开始了在“超能力犯罪调查局”的工作。我的搭档是机器人考卡提奥,当时他已经在局里工作了两年。那会儿他的名字还叫RCTP5057-6834-1290BH。一周之后他就获得了考卡提奥这个近似于人类的名字。托我妈的福,他在局里的人缘微妙地变好了,毕竟……假如你的同事有个无比冗长且绕口的名字,你也不愿意天天叫他,不是么。

在我告诉诸君这个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说了一大堆还没说到重点),我要先说说我的超能力。

从我的角度来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实用。我有个同学可以飞,虽然她只能悬浮大约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随便移动,但这能力还是酷毙了。我上初二的时候她就被联邦超自然现象研究学会的人带走了,至今我也没见过她,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进入超自然犯罪调查局后,我认识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们的能力虽然没有那么酷,但是很实用。比如有个家伙能让他所碰到的东西以零下八度的温度冻结——从此之后他再也不用担心冰激凌在夏天融化了!感谢超能力!还有个家伙能复制纸上的内容,只要他把一张白纸贴在写了字的纸上,就能完美复制出上面的字,只不过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则他上学的时候肯定很快活。

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实用。它的名字叫“三一律”。这个词语不是我发明的,而是个戏剧理论中的名词,它的意思是一出戏剧必须发生在一昼夜内,同一个地点,讲述一个完整的情节。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戏剧都遵从这个理论,只不过我的能力和这个名词所描述的理论非常相近,所以学会的研究者们以“三一律”来命名它。当我使用我的能力时,我可以看见以我为中心、半径十公尺内区域在任意一天内发生的所有事。非要打个比方,我就像个24小时监控的摄像头。

这种能力对打击犯罪真的很有帮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发现场使用能力,就能看见凶手到底是谁。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无所遁形。听上去简直无敌了,是吧?现在我告诉你,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时我不能移动,一旦我离开了半径十公尺的范围,能力就会失效,这时我就必须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见的“一天”是指当地时间的凌晨0点至晚上24点,不能像上班族一样从早上9点开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时,我必须24小时睁着眼睛。如果运气好,案件是早上发生的,那么找出嫌凶之后我就能回去补个觉了。如果运气糟透,命案刚好在晚上23点发生……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在凶案现场待上一整天,还不能睡觉,因为一旦我睡着,能力就会中断,这意味着我必须从头再来一回。(学会的研究人员把我的能力归属为“观众视角的三一律”,他们认为应该还存在“导演视角的三一律”、“演员视角的三一律”和“戏剧评论家视角的三一律”。我想按这种理论编排的戏剧对观众来说根本是一种折磨。)

这种能力简直太叫人蛋疼了,是吧……?

我本来以为这种蛋疼能力在实践中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但出乎我意料,在我和考卡所办的第一个案子里,它就派上了用场。当时我们在调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因为完全不知道毒品是怎样被偷运入境的,所以我在卸货码头使用了我的能力,坐了16个小时,最后发现原来走私犯把毒品溶在了饮料中,而他拥有提纯药剂的超能力。案件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我找到了那个家伙,追他追了八个街区(同一时间我的搭档因为电池接触不良正倒在大街上抽搐不止),累得奄奄一息,幸好那家伙比我更累。我给他带上手铐的时候,他喘得像头发情的牛。

“你真能跑。”他惊叹。

“谢谢,我以前参加过田径队。”我很谦虚。接着我礼尚往来地说,“你也挺能跑的。”

“我得过县里举办的马拉松大赛的第三名。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我们友好地交流了一下长跑心得,然后我把他送上警车,回头去救我接触不良的搭档。

……真抱歉我又说了一大堆结果还是没说到重点。

这个故事的开始,我们见到了阿什福德警官。他就像所有热播电视剧里常能看见的那种“硬汉”警官形象一样:掺着银丝的黑发,满脸胡茬,西装从来不扣,眼睛因为熬夜办案而布满血丝,脸上的神情却一丝不苟。

阿什福德警官正在办理一起“诡异至极”的案件(他的原话),因为完全无从着手,所以他向超能力犯罪调查局求助。局里派出我和考卡来调查此事。

“听着,如果不是这事儿太过诡异,我是不愿意向你们求助的。”在阿什福德警官的办公桌边,我和考卡并肩站立,听警官压低声音说,“现在它已经快变成局里的恐怖怪谈了。要是再不解决,记者就要上门了。记者!”他哼了一声,“就像追逐死尸的秃鹫,啃食腐肉的鬣狗。被他们缠上就糟糕了。”

他拿出一叠文件,将其中一份交到我手上。我对翻阅档案没什么兴趣,所以干脆充当书架,捧着那文件,让考卡以他如照相机般的记忆速度浏览这些东西。在他对档案“拍照”的时候,我问警官:“那么到底是什么事呢?”

“事情要从4月13号说起。”阿什福德警官靠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开始,这个案子不归我们管,它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一名司机晚上开车回家,撞了个人。据他交代,那人是突然从路边冲出来的,他根本来不及刹车。从监控摄像头拍摄下的画面来看,他说的基本属实。司机撞了人,立刻把伤者送到医院,然后报了警。伤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证件,而且他断了好几根肋骨,还有脑震荡,昏迷不醒,我们也问不出他是谁,这事只好先搁着,等他醒了再说。然而,怪事就在这时发生了。”

他把我手里的资料翻到第二页。考卡的眼睛挑了一下,我想他大概在表达对警官的不满,因为他还没把文件看完呢。我低下头,发现警官翻开的这一页上贴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个浑身沾满血迹的青年。青年的头发是黑色的,如果把他脸上的血迹清洗干净,那么他会是个俊秀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帅哥。

“就是他。”警官指着照片,“当天夜里,他从医院失踪了。”

“失踪?”我皱起眉。

“失踪。”警官点点头,“我记下了值班护士的口供。据她说,夜里11点45分时,她开始挨个查房,那会儿这位伤者还乖乖躺在床上。但是当她查完房——那时的时间是凌晨12点10分——返回护士站时路过伤者的病房,就发现病床空了。她原以为是伤者醒了,去上了厕所什么的,但是厕所里没人。医院里哪儿都找不到他,他就这么失踪了。病房外是一条走廊,走廊两端都装有摄像头,但是录像里没拍到他离开。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从病房的窗户逃走了,但上帝啊,病房在10楼!他出了车祸,断了肋骨,还有脑震荡,怎么可能从10楼跳窗逃走?蜘蛛侠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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