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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三十(35)



“谁是佳伶啊?”

“就是我们店那个三十岁的大姐啊。”

瞧瞧,这节奏。才我一言她一语两个回合,真相就大白了。一开始,我以为“佳伶”是叫“家玲”,后来我才知道,她叫“伶仃一人”的“伶”。多大意的父母,为了让闺女伶俐,不惜捎带脚让她伶仃到了三十岁。

“她不是没男朋友吗?”我记得小甜说过。

“是没男朋友啊,不过有心上人。”小甜说得像煞有介事。

“什么人?怎么又会被你抢了?”我不由得好奇。

这时,店内来了客人。小甜手疾眼快,连手势带嗓音齐齐奉上:“欢迎光临。”

我第一次在客人面前杵成树桩,不用动口,也不用动手。小甜在客人面前,一改叫我姐时的那种女娃嗓音,改为了一种一听就知道是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导购语调。小甜的手也相当细嫩,摸在衣服上给人一种抚摸贵重品的感觉,这也是优秀导购的一大特色。我看得频频颔首。

果然,客人出门时没有空手。小甜乐颠颠地将三百六十大元交给我,女娃音随之重现江湖:“姐,你看我合不合格呀?”

我慢下节奏:“先说说,你怎么抢走了人家的心上人。”我可不会引狐狸精入室。有一个萧之惠,我已经焦头烂额、杯弓蛇影了。

“前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个男的,又高又帅、又成熟、又有钱。佳伶一眼就看上人家了。”小甜一边数着手指头,一边说着那整齐而又简练的排比句。

“佳伶看上了?你呢,你没看上?”看着小甜双颊绯红,不用她答,我也知道答案。尤其是那个“帅”字,几乎让她口水淌下。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若不是爱钱爱疯了,皆会以貌取人。回想我唐小仙交第一个男朋友时,也正处于这不足二十岁的妙龄。他是学校里的响当当的角色,身形颀长、五官英气,打篮球时肌ròu紧实,弹吉他时眉目清秀。我注视着他的身姿,常常觉得自己不吃不喝也可以长命百岁。虽说他因幼年丧父而致使一颗小心脏坚强到几近坚硬,进而致使我们“性格不合”,但我在颇长的一段时日中,仍因留恋他的相貌而坚持不与他结束恋情。

小甜唤回我的神思:“我看没看上他不要紧,要紧的是,他看上我了。”这下,更像煞有介事了。

这二女抢一男的好戏从头到尾是这样的:几天前,衬衫店迎来了它开店以来最具吸引力的一名男客人。三十岁的佳伶犹如枯木逢春、春心荡漾。用小甜的话说:“我都听见她的心跳了,扑通通,扑通通。”不过,那男客人却对十九岁的小甜殷勤备至,既问了她名字,又问了她年龄,还对她说了再见,而他们也真的再见了。那几天中,那男人又来过了两次,一次买了领带,一次买了领带夹。

小甜双手捂住脸:“我已经没脸面对佳伶了。”她的目光从手指fèng间望向我:“而且她现在面对我时,也更加没有好脸色了。呜……”小甜竟装哭,哭得是干打雷不下雨。我投降:“好好好,我考虑看看,如果我真要请导购,第一个请你,好不好?”小甜立马雷过天晴。

这孩子,躲也不知道躲远点儿。从墙那边躲来墙这边,佳伶若真想追缉她,还不就是从追两步变成追十步这么简单的事?为了不让“小仙女装店”受到牵连,我在小甜即将出门的那一刹那,又拉住了她:“妹子,听姐劝。要跑,就跑远点儿,跑到佳伶找不到的地方去。”

小甜对我的忠告嗤之以鼻:“她找不到我的地方,那帅哥不就也找不到我了吗?”

“他,他就没留下张名片,也没找你问电话号码?”我只觉不可思议。

“没,没呢。他不好意思啊,他来不及啊。”小甜自说自话。

这下,换我嗤之以鼻了:“这叫哪门子横刀夺爱啊?这八字还没一撇呢。”

代沟,真是老么宽、老么深的代沟。我长她十一岁,像是和她活在两个星球上。不过,这下我倒是可以聘用她了。我一不用担心与我同龄的佳伶会像她这么无中生有,追缉她至此;二也不用担心我的夫君郑伦会被她这来自“幼稚星球”的生物所吸引。

而小甜口中的帅哥,已被我从脑海抛向浩瀚的星海了。人家只是碰巧在买衬衫时同小甜寒暄寒暄,又碰巧又去买了领带和领带夹,仅此而已,回头客而已嘛。

郑伦在网上再三选择,最终选中了云南。电话中,我一口应允:“云南好啊,彩云之南,诗情画意不亚于欧洲。”郑伦听出我无意中的话中有话:“媳妇儿,我们迟早去欧洲。”我又故意纠缠:“迟是多迟,早是多早啊?”郑伦道:“再迟也迟不过你有生之年。”我气结,哼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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