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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血族断代史(33)

卡尔站了起来,用手杖探出他与茶几的距离,避开茶几,走出沙发圈。

黑发男子迎了上来。

卡尔将手杖交给他,自己从怀里摸出一枚银色的徽章。那徽章上铸着一个怪异的花纹: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戴着这个。”卡尔将徽章别在黑发男子的衣襟上。即使他看不见,也能熟练地做好这件事,似乎他已经做了无数遍。“告诉他,他惹上了‘守望者’,他违反了《大宪章》,理应受到惩处。而我们就是执法人。”

作者有话要说:

34

34、黑色利刃03 …

彭杜斯旅店。

富恩特·埃斯特拉醉醺醺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喝醉了,却不是因为饮酒过度,而是喝了太多的血,这让他像喝了三轮烈酒一样兴奋,甚至觉得有火焰在舔他的皮肤。他爱死这种感觉了,这让他觉得自己仍然“活着”,而不是变成了冰冷的行尸走肉。

他曾是弗吉尼亚州一座棉花种植园的主人,一次去里士满谈生意时偶遇了一名血族,从此踏上了黑暗的道路。他用不着发愁弄不到鲜血。他的种植园里有那么多黑奴,个个都是丰盛的食物。他的血族之父在种植园里住了一阵,然后告辞离开,留下他一个人享受血族旺盛的生命力。永生的生命——这听起来非常诱人,当时就是因为这个,富恩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初拥。但是过了几年,他就发现这有些无聊。他只能在夜晚行动,告别了从前的朋友,隐藏自己的身份。对于一个喜欢花天酒地的年轻人来说,这太痛苦了。于是他来到了新奥尔良,这颗南方海岸的明珠,追求新鲜和刺激。

在这个地方,弄到鲜血简直太容易了。他本身就长着一张很讨女人喜欢的脸,再加上甜言蜜语和血族与生俱来的气质,新奥尔良的名媛们对他趋之若鹜。他只需要挑一个中意的女人,和她共度良宵,再吸点儿血,就大功告成,同时满足食欲和性`欲。没有女人能抗拒他的魅力,所以他在情场上所向披靡,还得到了一个社交上的美名。

今天,他和某位粮食商人的妻子偷完情,吃饱喝足,回到他的旅店。一进门,他就感受到了别样的气息。他对这气息非常熟悉——这是同族才有的味道。

他反手关上门,拽开自己的领子,扯掉领巾,扔在地上,又脱去外套,露出里面的马甲。

房间的窗户拉着窗帘,窗前放着一把高背椅,一位同族正坐在椅子上,猩红的双眼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你是谁?就算是同族,也不该擅闯我的房间吧?”富恩特毫不示弱,双眼也变为红色。

那人开口:“富恩特·埃斯特拉,我是‘守望者’的执法人,来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守望者?什么东西?”

他前趋一步,看清了那人的相貌。那是个外表和他年纪相仿的男人,一头黑发,皮肤苍白,胸前别着一枚银色徽章,双手交叠在膝盖上,左手戴着两枚戒指,一红一蓝。

富恩特的血族之父也有那样两枚戒指,可他自己只有一枚红宝石戒指,是血族之父赠给他的,“来自父亲的馈赠”,至于那枚蓝戒指,父亲承诺等他“成熟”,自然会给他。

黑发男人大大方方地亮出自己的左手,好似在炫耀。

“你不知道守望者?看来你的家长什么都没告诉你啊。你就像个无知的孩子,自己犯了大错还不知道。你的家长也要付连带责任。”

富恩特大怒。至今还没人敢在他面前用这种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话。

“你算什么东西!”

“我说了,我是守望者的执法人。你的家长真是个不负责任的家伙,看来我得给你上一课。”黑发男人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当这个国家的开国元勋们齐聚在费城,签署《独立宣言》时,新大陆血族的代表也一起签下了《大宪章》。它就像欧洲古老家族的‘法典’,约束着新大陆每一名血族的行为,违反它,就得付出代价。根据《大宪章》,在共济会的赞助下,‘守望者’成立的。它的成员有血族也有人类,它的职责就是维护《大宪章》,维护新大陆地下世界的秩序,惩罚那些违背法律的血族。我就是守望者的执法人。你可以叫我拉米那。”

“我不知道那些东西!”富恩特烦躁的一挥手,“我只知道你擅闯我的房间!给我滚出去!”

拉米那不为所动。

“我想向你了解一下女裁缝玛丽小姐的事。她是名黑白混血儿,你还记得吗?”

“哦,你说那个婊`子。”富恩特冷笑,“我已经跟警察说过很多遍了,我想追求她,她却不识抬举,就这样。”

“你没有因爱生恨,谋杀她吗?”

富恩特眼睛一转,说:“我有不在场证明,当晚我在剧院看戏,这个警察也是确认过的。”

“你在幕间休息时离开过二十分钟。这与玛丽小姐遇害的时间正好一致。”

“二十分钟没法在剧院和凶案现场来回吧!”

“对于人类来说当然不行,可你是血族,你的速度比最快的驿马还要快。那么点儿路程根本难不倒你。”

富恩特大吼:“对!我是杀了那个婊`子,那又怎样?她是个黑奴,杀奴隶根本不犯法!就连人类,杀掉一个奴隶也只要罚钱就行,难道你还想绞死我吗?”

“玛丽小姐不是奴隶,她是个获得自由的黑人。”

“自由?你是说那个破烂自由文书吗?哈!一张纸而已!黑鬼生来就是要当奴隶的,他们根本不配和人类平起平坐,更别提和血族了!是啊,我是杀了她,那又怎么了?要罚我多少钱?我有的是钱!”

“《大宪章》禁止血族杀害人类,如是蓄意谋杀,或吸血时害死人类,血族必须受刑。既然你对罪行供认不讳,那就请跟我走一趟吧。宪章法庭设在巴吞鲁日①,我们可以乘汽船去。你的刑罚不会太重,因为你还没有得到个人的信物,也就是象征你已独立,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戒指。你的家长要负更多责任,因为他没有教导好你。”

“一派胡言!谁要跟你走!”

拉米那以极快的速度越过半个房间,出现在富恩特面前,抓起他的一只手:“老实点儿,休怪我不客气。”

富恩特挣脱他,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对准拉米那,连开五枪!

砰!

砰!

砰!

砰!

砰!

五发子弹全部打进拉米那身体里!

拉米那被子弹的冲击力震得后退了小半步。但他没有理会身上的伤口,好像他没有身中五枪,只是被小猫挠了一下而已。

旅馆里立刻乱了起来,听见枪声,人们纷纷发出尖叫。楼梯上传来纷乱的脚步声。“有枪声!”“是从哪里传来的?”“好像是埃斯特拉先生的房间!”

富恩特打空了子弹,惊慌失措地丢下手枪。他知道血族中弹并不会死,可没料到这男人竟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怪物!他是个怪物!

花花公子此刻形象全无。他奔向房门,但还没等他的手碰到门把手,便有丝绳一样的东西从后面勒住了他的脖子。

拉米那用一条掺了银的细丝勒住富恩特的脖子,使劲收紧。富恩特求救的喊声被银丝掐断。他抓着自己的喉咙,鲜血脖子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拉米那的手猛然收紧,银丝勒进血肉,硬生生地切断了富恩特的脖子!

有人狂敲房门。

“埃斯特拉先生!我是旅馆老板!我听见了枪声,您还好吗?请开开门!否则我要破门而入了!”

拉米那将银丝收进马甲的口袋,从地上捡起富恩特的外套,将富恩特的头颅放进外套里裹好,然后来到窗前,拉开窗户向下望去。

街上有几个人,应该是听见枪声慌忙从旅店里逃出来的人。拉米那推开窗,用隐身术隐去自己的身形,自窗口一跃而出。

与此同时,房门被一脚踢开,旅馆老板和几名伙计冲进来,愕然发现富恩特·埃斯特拉的无头尸躺在地板上。老板立刻就吓晕了。其他的伙计知道现在要“保护现场”,于是把老板抬了出去,又派人去通知了警察。

这起谋杀案相当轰动,第二天便上了报纸头条。更古怪的是,当警察们勘探完现场,把富恩特·埃斯特拉的遗体抬出旅店的时候,清晨的阳光照在遗体上,遗体立刻无火自燃,化作飞灰,只剩一套空荡荡的衣服。

裁缝店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当然也从报纸上读到了这条消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杀害玛丽的嫌疑犯竟然死在了旅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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