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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尘埃腾飞(165)

陈霭一听,又心慌起来。王兰香在美国呆了这么久,应该比她知道得更多,既然王兰香底气这么足,怕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吧?不管怎么说,警察都是美国人,总会有点向着美国人。

而且警察让她留住证人和证据,但她并没什么证人,除了她自己,就是王兰香,难道王兰香能当她的证人?王兰香学英语出身,又在美国上过大学,英语比她好,那还不是由着王兰香对警察乱说一气?

她最后悔的是她已经把王兰香啐在她脸上的口水擦掉了,不知道待会还能不能让警察相信她说的话,如果警察认为她撒谎,说不定真能把她遣送回中国去。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倒不是很害怕被遣送回中国去了,她最怕的是让王兰香看了笑话。她一想到王兰香那个得意洋洋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王兰香今天不是骂了她一通,啐了她一口,而是捅了她一刀,开了她一枪,那就肯定能让王兰香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就在她的忐忑不安中,一辆警车开来了,下来两个警察,一男一女,两人像事先就分好了工一样,一下车就各逮住一个谈话,男警跟王兰香谈话,女警跟陈霭谈话,还把她和王兰香分得远远的,好像怕她俩串供一样。

女警让她把事情经过讲一下,她想说王兰香啐了她一口,但她忘了英语的“啐”是怎么说的了。于是她想绕个弯,不说啐了一口,改说王兰香把口水吐在她脸上,但她也忘了英语里“吐”和“口水”两个词怎么说了。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只好做了个啐的动作,然后说:“ See? Like this !(看见没有?就是这样。)”

女警一下就明白了,问是不是 spit in your face (向你脸上啐了一口)?

陈霭也是聪明人,心有灵犀一点通,一下就想起这个词来了,连连说“ yes, yes ”。

女警一边问,一边做记录,陈霭想,这大概就叫录口供吧?但怎么没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把她俩带到警局去录口供呢?看样子在警察眼里,这不是什么大事,在路边就可以解决。

她趁机看了看男警那边,也一样,边问边写着什么。

等到两边都谈完了,两个警察凑到一起低声唧咕了一阵,男警就回到王兰香那边,而女警又在口供上刷刷写了一阵,就让陈霭签字。

陈霭一看,写的是事情经过,她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两遍,觉得跟事实没什么出入,就签了字。

女警又把报告拿到王兰香车跟前,大概是让王也签字,然后两个警察都走了回来。

陈霭看见王兰香打开车窗,向着她的方向做了个 V 字手势,然后关上车窗,绝尘而去。

陈霭气昏了,怎么就这样把王兰香放跑了?难道美国警察真的像王兰香说的那样,不会找美国公民的麻烦,反而会找她的麻烦?她很后悔刚才签了那个字,也许警察的报告里藏着机关,但她英语不好,没看出来,就傻乎乎地签了字,等于是被警察卖了,还亲笔在卖身契上画了押。

这传扬出去,该是多么丢人!

艾米:尘埃腾飞(57)

十月 25, 2009 · 62 条评论

陈霭正在心里嘀咕着,突然听到那位男警冲她说了一句什么。 她只听见了句子末尾的 press charge 两个词,于是想起上次为祝先进的事报警后,也听说过这两个词,应该是“起诉”的意思。但其它的词她都没听清,以为王兰香起诉她充当第三者呢,心里一紧张,汉语就蹦了出来:“你们还讲不讲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又问了一遍:“ Do you want to press charge (你想不想告她)?”

这次她听清楚了,应该是在问她要不要告王兰香,她连连说:“ Yes! Yes! ”

男警给了她一个表格,说如果她想 press charge 的话,就在三十天内把这个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给的地址去,过了三十天,这个案子就过了起诉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写了个号码,说这是她的 case number (案件编号),填表时用得上。

然后女警问她想去哪里,说他们可以用车载她去。

陈霭连连推辞:“ No, no , thank you! I can walk. I have a bike. … ”(不用,不用,谢谢,我走去就行,我有自行车。)

警车开走之后,陈霭连东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学校走,一路都是晕晕乎乎的,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一切,究竟是梦还是真。

其实她打 911 ,有一半是条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兰香吓跑,并没想过真能为这事起诉王兰香。这么点小事,警察就问她要不要 press charge ,是不是 press charge 就得交费,而警察可以从中提成?是不是还得请律师?请律师挺贵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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