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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尘埃腾飞(3)

有人建议我先把故事写出来,然后大家再根据故事内容设计一个故事名。但这种方法对我来说不合适,因为我写故事,都是围绕题目来决定情节的取舍与详略的,没有一个题目,我就无法动笔。如果我按照 “ 尘埃落定 ” 的思路选择了情节并写成了故事,那么等我写完就只能用 “ 尘埃落定 ” 这个题目,如果换个别的名字,我写的故事就很可能跑题了。

有人说,你不是说这个故事是某个网友的故事吗?那怎么会跑题呢?难道这个故事不是真人真事,而是你自己编的,所以不同的题目可以编成不同的故事?

这样问的同学有所不知,即便是真人真事,围绕不同的题目写出来,也会不尽相同。比如《三人行》,如果题目是《安洁与老康的爱情故事》,那么我就会省掉很多有关木亚华与崔灵的情节,但因为题目是 “ 三人行 ” ,所以我写的实际不止 “ 安洁与老康的爱情故事 ” ,而是多个 “ 三人行 ” 的故事并行发展。

木亚华的婚姻故事,是一个 “ 三人行 ” 的故事,因为她的婚姻中夹杂了一个 “ 第三者 ” ;崔灵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 “ 三人行 ” 的故事,因为她本人就是一个 “ 第三者 ” ;安洁的爱情故事,还是一个 “ 三人行 ” 的故事,先是有乌钢这个 “ 第三者 ” (你也可以把老康看成 “ 第三者 ” ),后来有他们的孩子这个 “ 第三者 ” ;安洁曾经暗恋她的姐夫,所以对于姐姐姐夫来说,她是个思想上的 “ 第三者 ” ;最后她为姐姐姐夫代孕生子,让姐姐姐夫的婚姻里有了一个 “ 第三者 ” 。

 

我写故事不怎么关注 “ 中心思想 ” ,如果 “ 中心思想 ” 就是 “ 歌颂什么,批判什么,说明什么 ” 的话。

大多数人写小说,都有一个 message 要传达,所谓 “ 文以载道 ” 是也。他们有个 “ 道 ” 要推广,想表达某种观点,于是创作一个故事,形象地说明自己的观点。比如有人信奉 “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 的 “ 因果报应说 ” ,于是写部小说,设计一些人物和情节,让行善的得到善报,作恶的得到恶报,对世人起到惩戒作用。有人说《西游记》就是这样的小说,只不过它的故事太生动,想象力太丰富,把读者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故事和细节上去,因此没注意到它的 “ 劝喻 ” 中心。

还有的人没这么明显的 “ 文以载道 ” 意识,但脑子里已经形成了某种观点,写起小说来就免不了会流露出来。比如有些作者骨子里有 “ 女人是祸水 ” 的观念,所以写出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作为幕后总推手的反面女性人物,由于嫉妒丈夫与另一个女人的真心相爱,或者贪图家财,或者有其他不良意图,总是想方设法图谋害人,于是导演出许多的悲欢离合。

有不少人认为我写的《山楂树之恋》与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很相像,他们觉得这样比是抬举我,因为霍达是知名作家。但我觉得这样比是贬低我,无论是思想境界方面还是故事结构方面。霍达虽然是知名作家,但《穆斯林的葬礼》并没有脱离我上面描述的那个窠臼:故事里有一个作为幕后总推手的反面女性人物。

这类故事的大致情节就是:男主娶了个太太,一般是父母包办,或者为了家族利益联姻,或者男主一时情迷,上了某个女人的当,与之结成了夫妇,但他并不爱她。后来男主遇到一个真心相爱的女人,于是矛盾爆发,原配夫人嫉妒这个被丈夫宠爱的新欢,想方设法破坏丈夫与新欢的好事,殃及新欢的家庭及子女,甚至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演化成许多矛盾冲突,进而形成故事。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自己看过的故事或者电视连续剧,难保不发现很多 follow 这个 pattern 的作品。

可以这样说,凡是创作性的作品,其作者都有 message 要传达,只看明显不明显,自觉不自觉了。

有人说,难道你就没有传达 message 吗?你写的《山楂树之恋》,不就传达了 “ 爱一个人也是一种幸福,或许是更大的幸福 ” 的 message 吗?

如果你这样想,那么我首先要恭贺你,因为你至少能看出《山楂树之恋》传达了这么一个 message 。看《山楂树之恋》看哭了的大有人在,看得爱上老三的大有人在,看得恨上静秋的大有人在,看得要去寻找那棵山楂树的也大有人在,但看出老三的爱法就是 “ 爱一个人也是一种幸福,或许是更大的幸福 ” 的人却有点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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