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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林鸟(2)

但这并不等于说我现在码出来的对话一个字都没变,有些非“名言”性质的对话,只能是跟原话大意一样,不可能每个字都一样。比如当时说的可能是“谢谢你”,现在写出来成了“感谢你”,但不会写成“哥们,谢你了”。也就是说,大意、主题、风格都没变,但具体字句不可能跟原话完全一样。

写别人的故事也是一样,当事人不可能百分之百记得以前说过的话,即使她记得,当她从电话里传给我之后,我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照原样记下并写出来,也只能是重复一个大意。所以当我说故事是真实的时候,我的意思是说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局是象故事的主人讲述的那样的,我没更改。但那不等于我把故事人物的每句话都一字不变地记下来了。我码字的时候,是会运用我自己的合理化推测和想象的。

我把这一点告诉了谭维,说我写他的故事和他自己写他的故事肯定还是不同的,既然我不知道男人心里究竟在想什么,我就很难进行合理化的推测和想象,所以他的故事还是由他来写比较好。

他试着写了一点,觉得写东西很辛苦,他说他不是文科专业毕业的 ( 都是这个理由哈?) ,写字对他来说太难了,而且艾园的人已经被我喂习惯了,他写的东西肯定不如我写的受欢迎。他这么谦虚,我当然只好飘飘然了,于是我手里有了他的故事。

当时正有一位女网友也在把她的故事写给我,所以我突然一下富裕起来了,手里有了两个故事,很有点地主老财的感觉,仿佛是这一季的粮食还没吃完,下一季的粮食又丰收在望了一般。这对我这个又想为知傻码字,又不想自己动脑筋创作的人来说,真如雪中送炭。

我可能从小就懒得为写东西费脑筋,以前我父亲逼着我写日记时,我对他恨之入骨,不知道怎么才能报复他了,就经常把他写的东西藏起来,让他找不到,干着急。总要等到过几天,他不需要的时候,那些东西才会突然出现在他桌子上最显眼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是我藏的,家里就三个人,我妈妈肯定不会藏他的东西,那就只能是我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觉得自己做得很巧妙,以为他肯定不知道是我藏的,也许那时候觉得全世界人的智力都跟我差不多。

我父母是很娇惯我的,他们后来也就不怎么逼我了。但等我长大之后,好像有点一事无成,琴棋书画什么都学了一下,但什么都半途而废了,没有一技之长,也没见在文学上有什么建树,搞得他们很内疚,觉得是他们的娇惯害了我,没把我培养成材。

好在我自己不着急,没一技之长就没一技之长,反正我的生活也不会因为我会跳芭蕾舞或者会弹钢琴就发生什么本质性的变化。而且黄颜也是个胸无大志的家伙,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什么都学学,什么都不精的人。我们两个胸无大志的人凑到了一起,当然就益发胸无大志了,只想有足够的钱过日子就行了,然后就做做自己想做的事,看看自己想看的书,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为艾园的知傻们码故事就是我目前想做的事,没有什么远大目标,没有什么高尚动机,只是因为有那么多知傻跑来看我码的故事,也因为那些网友愿意把自己的故事拿出来分享,辛辛苦苦写出故事梗概,时时刻刻忍受我的拷问,说不定还要挨西红柿砸。

每天晚上,跟黄米疯够了,把他喂饱睡着了,我就打开电脑码字。儿子在身边熟睡,用太奶奶的话说,就是睡得“鼾是鼾,屁是屁”的;黄颜有时在旁边干活,有时从学校打电话回来,两个人都是夹着个电话,手还在电脑上打字;奶奶和太奶奶要么已经睡了,要么在看电视;我码着字,就有一种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感觉,就很感谢提供故事的人、看故事的人、支持我码故事的人。

《 同林鸟 >> 这个题目是我临时凑的,因为谭维没为他的故事想好一个题目,我想了几天也没想到什么好题目,有点郁闷。我对故事的题目挺重视的,总觉得题目要起到统领全文的作用。一个故事,中心不中心没什么,但一定要“扣题”,所以故事的题目对我来说是个大事, 《 十年忽悠 》 拖了一段时间才写,就是因为我那时没想到一个好题目。

我写的几个故事,真正由我自己确定题目的,只有 《 三人行 >> 。 《 致命的温柔 >> 是四人联手, 《 十年忽悠 >> 是 SAMBOSTON 的杰作, 《 山楂树之恋 >> 是静秋的原题, 《 不懂说将来 》 是作家姐姐选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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