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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312)+番外



“首领是说?”

“这么多人,就是给官军杀,也要杀上两三个时辰吧?”王十七的表情愈发狰狞,“某知道自己的斤两,进城是死路一条,鼓噪起声势,趁着这些人去送死,发笔横财,立刻带着亲信遁入老挝!”

军师眼珠子一转,明白了王十七的意图。

什么金山银山,都是画下的大饼。

官军再少,两千多乌合之众也不可能攻下县城。王十七的目的是从城里出来的商队!

“某可是听说了,官军在安南占了盐井,还和番商做生意,每日进出县城的商队,盐巴和香料都是成车的往外运。能捞到金银固然好,没金银,多抢几袋盐巴香料,到了番人的地盘,照样能换来大把的金银。养活两三百人不成问题!到时,那些番人还得供着咱们!”

“首领果然高明!”

王十七得意的笑了,仿佛看见美好的未来正在向他招手。

军师却背过身,阴沉了面容。

永乐五年三月中旬,两千多贼寇终于进入思明府。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沿途遇上的卫所官军并未拦截,也未主动出击。这种情况很不寻常,稍微有点脑子的都该想想,前方是不是有陷阱在等着自己。

但被金银财宝冲昏了头的贼寇压根没空去想这些,只以为是挑密林和小路走的计策生了效,丝毫没意识到,就算人能藏进林子里,被惊飞的鸟禽和四散的走兽,会被常年驻守边境的官军忽略?

军师最先发现事情不对,却来不及劝说王十七。便是王十七愿意听他的,两千多贼寇也未必肯放弃到嘴边的肉。

过了石西州,凭祥县城近眼在眼前。

城门外,排成长龙的商队正等着进城,另有载满货物的车队从城里出来。一辆大车似不堪重负,向一侧倾倒,没系紧的袋子松开了口,火红的珊瑚和大块的银子滚落出来,看得混在队伍里的贼寇双眼发红。趁着混乱,匆匆离开,给躲在林子里的同伙报信。

听完谈资的讲述,众贼寇都是不停的咽着唾沫,一辆车就有这么多宝贝,凭祥县城里说不定真有金山。

王十七恶狠狠道,“等着入夜,咱们就动手!”

他改主意了,放着眼前这座宝山,只抢几袋盐巴,是傻子才干的事!

“老五也说了,城墙不到两个人高,趁着晚上,咱们摸进去放火,狠狠抢他一把!”

王十七眼睛红了,众贼寇眼睛也红了。

军师尚能保持一丝清醒,刚开口叫了一声“首领”,就被王十七打断。

“军师不必再说。”

财帛动人心,再说什么都是无用。

军师无奈,主动要求在城外接应。王十七点头,被军师点名留在城外的贼寇却是一脸的不情愿。

入城的不知能抢到多少宝贝,事后分给他们,也肯定是被扯了肉的骨头。

听着手下的抱怨,军师却没说话。

他心里很不踏实,总觉得王十七临时改变主意不是好事。

真进了城,恐怕就出不来了。

凭祥城内,朱能并未着甲,而是一身便服,听斥候详报贼寇的消息。

打死王十七等人也不会料到,自出了钦州,他们的一举一动几乎都在官军的监视之中。如果不是兴宁伯惦记着修路的役夫,他们根本走不到凭祥,早被沿途的卫所收拾了。

征讨安南大军的战绩陆续传开,一车车的财宝和粮食拉回来,让奉命驻守无缘参战的军汉们想不羡慕都难。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砍了作乱的贼寇,报上去也是战功。

不能同征讨安南大军并肩,得些钱钞粮食,升上一级,总是可以的吧?

贼寇们洋洋得意,将凭祥视作到嘴的肥肉。殊不知,在沿途卫军眼中,他们才是真正的五花肉,想咬却下不了嘴,着实是馋人啊!

“贼共两千五百余人,密谋今夜攻打县城。”

斥候一边报告,一边撇嘴。

说贼寇也是抬举,人数不少,却是实打实的一群乌合之众。

领头的几个还挎着腰刀,背着长枪,其余人,手中多是用火烤过的木棍和削尖的竹竿,还有不少拿的是农具,十有八九也是从半路抢来的。

对付这样一群人,根本不需要劳动大军,三个总旗的兵力就能拿下,全歼都没问题。

看国公爷和伯爷的意思,却是要生擒。

这么一来,倒是要麻烦些。对边军而言,囫囵个的抓人似乎比砍人难度更大。

“等了十多天,总算是来了。”朱能转向孟清和,“不过,夜里抓人总是比不得白天动手,损失的可能多些。”

和孟清和相交时间长了,成国公考虑问题的方向也发生了些许微妙的转变。

换成以往,这样的话绝不会出自他口。

“损失些无妨。”孟清和道,“反正是白送上门的,抓到多少都是赚了。”

朱能笑了,“这话在理,倒是为兄想差了。”

成国公和兴宁伯云淡风轻,斥候突然感到头皮发麻。

想发财哪里不成?到安南砍木头,给商队做运夫,每天赚的工钱也足够吃好喝好。干嘛想不开的做贼抢劫?还抢到这二位头上?

有这两位在,敢打凭祥主意的,不是找死更胜找死。

这么大的胆子,该敬佩一声猛士,还是骂一句蠢到家了?

斥候无解。

当夜,城头只零星燃起几处火把,城内的守军也屏气凝神,各就各位,轻易不发出声响,免得把送上门的贼寇吓跑了。

孟清和翻开账册,拨拉起算盘,把大军缴获的册子推到朱能面前,咧嘴一笑,“国公爷,烦请帮忙。”

看着摞成小山的册子,朱能吸气,呼气,到底认命,拿起一本翻开。

看几行,愣住了。

“土地?”

大军缴获金银粮食都不稀奇,怎么会是土地?

黎季牦父子还没抓到,天子两次下令寻找陈氏子孙,并没露出将安南归入大明治下的意思,这么做合适吗?

“国公爷不必惊讶。”孟清和噼里啪啦的打着算盘,偶尔停下,将数字记录在册子上,“这些都是当地人自愿卖出的。”

朱能觉得脑袋有些不够用,当地人卖的?

孟清和看完一本账册,取过另外一本。

“大明的田地可以买卖,安南的自然也可以。这些田地都是商人出面购买,有安南大族做保,官军并未出面。”说着,又开始拨拉起算盘,一心二用,绰绰有余,“自宋时便有中原商人在安南等番邦定居,买卖土地十分寻常。下官已同出面的商人定了契约,这些土地都要用来种植粮食。”

“全部种粮?”朱能快速浏览过整本册子,光是上面记录下的田地,加起来就不是个小数目,“番邦之人未必守信。大军在时无碍,过后,若是背信无赖,抢回田亩,该当如何?”

不是成国公小心眼,这样的事,安南绝对干得出来。

“国公爷的顾虑有理。”孟清和停下拨打算盘,煞有介事的点头,“下官一直忽略了这点。陛下以诚推人,小国寡民却是反复无常,实难诚信。依国公爷看,此事该如何解决?以退伍卫军和边民青壮护卫如何?”

朱能:“……”

“为防安南人抢占,可发武器给护田之人,还可同商人再签契约。有了这样的保障,想必会有更多的商人愿意种粮。”

朱能:“……”

“多谢国公爷提点。”孟清和一脸的感激,“下官当真是茅塞顿开!国公爷英明,下官佩服!”

朱能:“……”他提点什么了?总觉得一脚踩进了兴宁伯挖好的坑里,还无知无觉,主动递锹,请填土。

成国公一脸木然,达成目的的孟伯爷偷笑。

地买了,粮食就有了。一年三熟的稻谷,运回国内,怎么着也能缓解一下缺粮的问题。

以卫军和边民青壮护田,时间长了,定会形成聚居点,发展成村落甚至是县城。生活在这里的边民会越来越多,只要不出意外,这些土地都将为明朝实际占领。

安南人想要回去?做梦去吧。

想抢?只要脖子够硬,欢迎。

计划很好,只是需要一个“帮手”。

沈瑄还在富良江附近打仗,朱能成为了不二选择。

明摆着说要占地,肯定不成,毕竟大明是天—朝上国,吃相不能太难看。

拐个弯,事情就好办多了。便是朝堂中的文武,也轻易挑不出其中的毛病。

孟清和自认还算厚道,至少他是花钱买,而不是采用更加便利的手段,动手抢。

事实上,就算他真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顶多被御史喷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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