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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140)

这个时候,他正唱到高潮,他唱得并不好,那么深情的一首歌,被他唱得声嘶力竭,搞笑之余,我却听到他心里狂爱的讯息:红尘自有痴情者,摸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问世界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我长到十六岁,生命中没有一天比这一天更加疯狂。

我就这样被两个陌生人架着,尴尬地屹立在小酒吧中央,双手捏住鼻子,拼命拼命忍,才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他的歌声仍在继续,在我的央求中,陌生人终于把我放下来。他们不忘祝福我:“你是个幸福的小妞。”我笑,正在思考当他走下来的时候我是应该表扬他还是“讥讽”他的时候,我身后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他就像个小丑,不是吗?”

我转头,看到那个在华星遇到的叫晶姐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台上的歌声忽然中断,只见他从上面跳下来,飞奔到我身边,拉住我说:“走。”

“等等,”女人伸出手拦住他说:“跟我走,今晚的事我就不计较。”

他并不理,而是拉着我一直朝外走去。我们走到酒吧的外面,那个女人一直跟过来,搁着一米多远的距离,她朝他喊道:“你别后悔!”

尽管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但这出cha播的戏多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感动的眼泪还在眼眶里徘徊,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所以不用想就知道我当时的神情一定傻偷了。我回头呆呆地看着她,他用力拽了一把我:“走啊,看什么看!”

走显然是不够的。他完全是逃命的态度,没走几步,他就一把拦腰抱起我,把我搭在他肩上,飞快地横穿马路。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发疯,但很快我明白他是来真的。我从来没有逃过命,所以吓得不轻,已经叫不出声了。身子是软的,手臂无法自控地甩来甩去,视线只有他快步前进的双脚。我能听见后面传来车子的引擎巨大的轰鸣声,于是扭着头脖子回头看,虽然这个动作费力万分再加上我的脑中血液倒流,但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一阵眩目的近光灯照过我的瞳孔之后,一辆红色的MINICOOPER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一般朝我们直冲过来.他头都没回,脚下已经敏感地朝上跨了一大步,然后把我仍下来,我看着地面,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花坛上了。

车子直接撞上了花坛的一棵树,满书的树叶被震落了三分之二。

我惊魂未定,头晕目眩。

“cao。”他骂,然后迅速放下我,我好不容易稳住脚站定,他已经跳下花坛,走到车那边,打开车门,扯着那个被撞傻的女人的头发。把她拖下来,左右开弓就是两大耳光。

这一切行云流水的动作让我简直看待了过去。

然后他放开她,回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说:“走吧。”

想想于安朵,再想想这个叫晶姐的,看来他真是有把女人逼疯的本事。

当然希望我不是其中的一个。

想要有活路,战胜地,对我而言,这是必须。

(11)

高二的那个秋天,我好像总是睡不醒。

上午的时间,我往往都是在半梦半醒之间,倒了下去,整个人稍许醒过来一点,等到夜幕降临之后,一颗心才好像真的活了过来。

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可以放肆的给他发短信,不必像上课的时候把手机翻盖一直翻开,放在两个课桌之间的一个小小的布兜的夹带里,一整天的余光都停留在黑暗的屏幕上,无时无刻不在期待它亮起。

熄灯前,还可以躲在阳台上,装作背英语书的样子,偷偷的给他打电话。万一有人来了,就大声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然后迅速的挂掉。

在天中,其实有很多像我这样心怀秘密的女生。她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双目发光,脚步轻盈。即使是有痛苦,也是一种乐在其中的享受。因成绩尚可却不爱说话,我算是其中隐匿的较好的一个,就连对我一向关怀备至的肖哲,也暂时没看出任何端倪。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开始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体内彷佛有一种迅猛的生长因素,慢慢成长出一个新的我来,直至将过去的那个我完全覆盖吞食。令我每天都有跃跃欲试的渴望,每天都又天地换新颜的错觉。

周末的时候,天气转凉。放学后我回到宿舍放好东西,就急急忙忙往校外跑去。我走到学校大门边上的时候还故意回头看了一眼,没看到肖哲。近日来,这个动作已成为我的习惯,他常常因此笑话我如果生错了年代,简直够资格做一个优秀的地下党。我用百米冲刺班的速度朝着“算了”的方向跑去。直到看到他靠着那可曾被宝马装过的树,嘴里叼着一根烟冲着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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