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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无此人(3)

作者: 配菜太咸 阅读记录

「我没有甩你,是你说要分手的,」陈海天的语气冷静,甚至还带点笑意,「如果你觉得是我甩你,这就是你的问题了。」话说完,没有半秒迟疑,就把门咚地一声关上。他没兴趣玩无聊的拉扯游戏,也不想帮忙收拾别人的情绪。

「不愧是圆山陈小万,」阿明啧啧两声,又笑着摇摇头,「见神杀神,所向披靡。」

「你当我是庙街十二少吗?」他白了阿明一眼。

「呵呵,啊!开始了,我老公要结婚了。」

公证结婚的过程出乎意料地快,只见证婚人上台念了几句:「新郎吴永琪,新娘梁美莉……」然后盖个章,不用十分钟,就听到主婚人说:「好,现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咦?!」五阿哥似乎没料到还有这个收尾,惊讶地转头看着梁美莉。

「噢,老公,来亲一个!」梁美莉扑上去,在五阿哥的嘴上用力「啵」了好大一声。

「啊——你这个T不要吃我老公豆腐!」阿明在观礼席上张牙舞爪。

而陈海天几乎要笑出泪来。因为爱情、婚姻、幸福,这三件事从来不是恒等式;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因为他曾在千千万万人中认出爱情,最后只能任爱情转身过河;因为有些东西,他怎么样都要不到。

第二章 二七

他们以奇怪的堆叠方式,把四颗不同颜色的头全挤进相机里,在法院前拍了张照片留念。

「三个月后记得来离婚啊宝贝。」梁美莉一手压着太阳穴,半眯着眼对五阿哥吩咐。

「好好好,小万,机票订好再跟你说,就这几天,猫猫要用的东西我都会准备好。」五阿哥说完,拉着阿明飘然离去。

「我也闪了,帮女朋友买早餐去,」梁美莉朝陈海天挥挥手,「你工作怎样?」

「下周三开始。」

「小万万的百日维新,我精神上支持你呐宝贝……」说还没说完,梁美莉已经摇摇摆摆地走开了,留下陈海天一个人站在法院前白花花的太阳下。

「不要肉体上支持就好了。」陈海天朝着远去的背影回了一声,「百日维新……后来变法失败,清朝就灭了啊。」这个行动代号是他自己取的,当时觉得有趣,现在却隐隐觉得触霉头,他为自己的取名无能叹了两声。

大部份人会用三十岁来做为人生阶段的划分,可是对陈海天来说,是二十七岁。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第一次当结婚证人。

他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产物:单亲家庭的独生子,跟着母亲,偶尔见父亲,没有兄弟姐妹,没有青梅竹马,没有儿时玩伴。

有次他做了调查,和他最亲近的六个同学里,有两个是单亲,三个有继父或继母,符合亲生父母住在一起未离婚的,只有一个,因此,他认为比起单亲家庭,双亲家庭的小孩更容易因为受到排挤而造成人格和心智的偏差。不过,也许是因为他的人格偏差了,才会有这种念头。

总之,除了希望自己活不过二十七岁这件事之外,他还算心智完整,人格健全。

国中时,他疯狂迷上摇滚乐,十五岁那年,他最爱的乐团主唱Kurt Cobain,在一个天气很好的周末,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了一枪。

「I’m too much of a neurotic moody person and 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more, so remem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

简单的字里行间里,藏着巨大的阴暗,迷住了他。

那时媒体铺天盖地的说着一个词:27 Club,二七俱乐部。许多伟大的摇滚乐手都在二十七岁死去,成为传奇。对一个处于叛逆期、有点孤僻的陈海天来说,在二十七岁死去变成一件很酷的事。他在作文上写着:「希望我二十七岁时也能写出很伟大的遗书。」他的母亲因此被请到学校。

「我只管他到十八岁,十八岁之后的人生他自己负责,就算我儿子想写遗书也是他的事,」母亲告诉他的班导师,「不过,康熙十五岁擒鳌拜,我儿子十五岁只想写遗书,真的是我教育失败。」

那年陈海天的母亲四十二岁,是大学里的历史讲师,专攻清史,偶尔在报上或杂志写些评论,但是他不是那种受师长赞美、对每个人都笑脸相向的教师孩子,因为他的母亲对于控制自己儿子的人生没有太多兴趣。

「只要不伤害到他人就好,还有作弊不要被捉到。」这是母亲给他的底线,此外做什么都可以,考最后一名也没关系,是个同性恋也没差。

那天离开学校,母亲带他去吃姜母鸭,跟他做了一番没头没尾的母子对谈。

「我跟你说过你名字的由来吧?」

「嗯,梁羽生书里的大侠,江海天,父亲叫江南,」陈海天撇了撇嘴,「你们大人取名字都没考虑到小孩的心情。」比起金庸,他母亲更爱梁羽生,因为梁羽生的武侠世界几乎都发生在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