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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鱼(48)

他不断回忆林子淑的种种,最终把画面定格在他念小学的时候,林子淑带他去吃馄饨。

其实那里的馄饨并不好吃,他只是不想让林子淑说他挑食才一直吃的。

三十岁的他会是什么样的呢?大概已经和池明知断了联系,那时候陆凯扬还会这么亲热地叫他“弟”吗,林子淑还会这么亲热地叫他儿子吗?那时候他们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秘密了吧。

即使他有一天真的能做到忘记池明知,开始新生活,他还能喜欢上别人吗?不能的话,就一直一个人吗?

眼看着夕阳落了下去,宋天暮慢慢地在沙发上翻了个身,看着墙上的全家福,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林子淑要不远万里来找陆超英,因为人都是害怕一个人的,陆超英是个好男人,林子淑的选择没有错,想必比起自己,她看到陆超英的时候会更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吧。

过了会儿,天黑透了,宋天暮把家里收拾了一遍,要洗的都扔进洗衣机里洗,洗衣机工作的声音回荡在房子里。

他坐在沙发上,给池明知拨了个电话,池明知接了,声音压得很低。

“等等,我在图书馆。”

电话里传来他的脚步声,过了半分钟,池明知用正常的音量说:“阿姨怎么样?”

“没什么事。”宋天暮没说实话,纯粹是不想多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倦,“你的钱晚几天还你。”

“少废话吧。”池明知最不喜欢计较钱,“你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吧。”

“好。”

电话里出现了漫长的沉默,宋天暮好像一瞬间失去了语言功能,池明知说:“怎么不说话了?信号不好吗?”

“……嗯,不和你说了,我洗个澡睡觉去了。”

“好,有什么事儿给我打电话。”

宋天暮挂掉电话,突然觉得一股前所未有的孤独感笼罩了他。

第二十三章

北京总是那么干燥,秋天更是如此,秋老虎来了又走,宋天暮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要穿些什么,后来索性就固定穿一件短袖加厚外套,热了脱冷了穿,这样过了小半个月,冬天就来了。

他最讨厌冬天,上小学的时候,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穿衣服吃饭,出门时天还黑着,上学路上堆着那么厚的雪没人扫,到了学校还要和同学们一起给学校扫雪,长起冻疮来就很难好,反反复复直到开春手才不会那么痒。

今年他没得冻疮,但多了一件让他心烦的事情,他隔三差五就要给林子淑打个电话询问一下治疗进展,林子淑总在电话里和他哭,治疗方案已经定了下来,林子淑心里还是没有底,宋天暮不会安慰人,他怕说错话,只能和她说一说过去的事情,或者和她做一些约定,比如说等他放假了他们俩可以一起去给大舅舅扫墓,和她一起回老家看看亲戚之类的。

大二的课出奇的多,宋天暮常熬到后半夜,好在他不是唯一一个在卫生间门口看书的人,学习对他来说更像是一种安慰,可以让他不去想别的,另外的安慰是池明知。

他还欠着池明知的钱没还,不止之前借的一次,前几天他攒够了想一起还给池明知,池明知没要,看起来还挺不高兴的,好像觉得他和自己太见外,那副样子倒是和记忆里总是大方地请他和陆凯扬吃饭的池明知重叠了。

有时候宋天暮真的羡慕池明知能把性和爱分得这么清,他可以一边和自己上床一边拿自己当好朋友,可自己根本就做不到,在宋天暮看来,他们的关系从根上就烂得一塌糊涂。

跨年的时候学校论坛组织了线下快闪活动,点子是宋天暮想的,愿意参加活动的人找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新年祝福,在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出现在图书馆门口,把纸条随机送给路边经过的同学,然后大家一起离开。参加人数比宋天暮想得多很多,他本以为顶多二三百人,但当天大概有一千多人写了纸条,活动范围从图书馆扩大到教学楼,活动之后论坛活跃度再创新高,校园日常版块好几栋高楼晒自己收到的纸条,我祝你好运;新年快乐;前程似锦,没有烦恼;每天睡醒都能忘掉昨天的不开心……

宋天暮收到了另一个陌生女生的纸条,纸上写:亲爱的母亲挚爱的朋友,我会坚定好好的活,陌生的同学希望你也是。

后来宋天暮才知道前面那两句是歌词。

2005年开始没多久,那个城市到处都弥漫着湿漉漉的风,宋天暮宁愿呆在北京忍耐干燥,他在这湿漉漉的空气里只觉得胸口发堵,医院里依然满是84消毒水的味道,医生护士忙忙碌碌,林子淑躺在病床上几乎已经失去意识,她进入这种状态已经好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