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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岛屿(27)

你走一会,就在石头上坐下来。休息。听风。这样清凉而古老的石头。石头上有雕刻。当人们想留住一些永恒的时候,就会想到雕刻。而雕刻在呈现那些形象的时候,所有的悲喜却早已经灰飞烟灭。

所有的人都想去巴肯山上看一看日落,因为据说在那里看到的日落是全世界上最美的。于是,黄昏的时候,大群的人开始攀爬这座石头林立的山坡。山顶的平地上已经坐满了人。几乎是全世界人种的大聚合。但是太阳被浓重的云层遮住。留下的,只是一片逐渐被暮色吞没的平原。

接连两天,你都没有看到日落。全世界最美的日落,也许就是应该在很少的机会里被很少的人看到。它应该神秘而出没无常。你想起来你的小说。你觉得你以后会写一本小说。小说会有这样一个结尾。一个没有看到日落的人。一个无法实现的约定。我们的生活,原就是为期待而延续着,为失望而忍耐着。

一个中国女子雇了一个摩托车仔的车,让他带她游吴哥。那是一个英俊的柬埔寨年轻男子。他们有三天的时间,一直在吴哥的丛林和平原里穿行。曾经有一个下午,是在一个游人稀少的小寺庙里, Banteay Samre。里面完整地保留着古旧的台阶,屋檐和墙壁。还有和尚敲木鱼的声音。3点左右,突然下了一场在干季罕见的暴雨。他们被困在走廊里。听见雨水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有一个没有发生的吻。

女子最后付给了那个摩托车仔超过一倍的车钱。是因为内疚还是感动?不得而知。这是一个不会有任何开始的爱情段落。是旁听来的。很真实。那雨水的声音,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遐想的一个细节。那个吻从小说的角度来看,不发生的确是一种完美。

世俗生活。

春天的时候,我收留了乖。

乖是一条小杂种狗。曾经我以为自己不会再养任何动物。

但是,见到乖,是那么偶然的事情。我去咖啡店,刚下车,走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看见它。那么小。一双黑亮的眼睛。大概才两个月。在生病。我抱它回家。它一直在呕吐,便血,性格也孤僻,喜欢躲在角落里。带它去看病。在宠物医院里,医生给它吊盐水,腿上的血管太细,扎了10多针。它不吼不叫,非常忍耐。又或者说,它尚未能够懂得感知痛苦。

抱着它的时候,我想,我不能等它健康之后就把它送人。我还是要把它留下。

我看着它慢慢地健康和活泼起来。乖的杂交特征很明显。褐色和黑色夹杂。大耳朵耷拉着。奔跑的时候像兔子,蹿得又快又高。眼神忧郁,略带妩媚。喜欢和我捉迷藏,躲在沙发下让我够不着它。也喜欢我抱它,抚摸它。很快地长大。我在超市给它买最好的狗粮,它长得又胖又壮,并学会了我所有的坏脾气。

有时候很倔强,有时候很忧伤。喜怒无常。睡觉的时候把小脑袋埋在我的手臂里面,好像喜欢蒙头睡觉的孩子。我觉得它也许心存恐惧。它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就被剥夺了在母亲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所以性格略显复杂,不像其他的狗那样单纯天真。

我带乖去医院打防疫针的时候,其他的狗都是名贵的品种,长得花哨。只有我的乖,是一条短毛的很普通的小狗。但是它看起来,一脸聪明相。是不容易被摆布的样子。我们有时候也互相争吵。然后谁都不理谁。它对我所有的东西都好奇。一旦它发现我总是想把它隔绝在一边,它就很生气。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办法和它一直在一起。而且家里从没有外人出入,它得不到新朋友。所以,在院子里一旦看到有人走过,它总是激动地扑过去,想和其他人游戏。常惊吓别人。它的热情使自己狼狈不堪。

我们在一起,虽有缺陷,但总体来说还是平静的。是矛盾之中的平衡。

我从不认为,乖是宠物。它有它的感情和性格。我们都需要一些时间来彼此了解。

乖在大部分时间里,自得其乐。它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咬坏家里所有的拖鞋。我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它跟在后面跑进跑出,非常热心。渐渐习惯了和它说话。在洗菜,或等着锅子里的水烧开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地对它说话。它的黑眼睛骨碌骨碌地转,一心只等待食物的香味冒出来,当然也会应和地叫上几声来敷衍我。乖喜欢吃我做的菜,渐渐不再吃狗粮。我吃东西的时候,它密切注意我,并且把小爪子搭在我的手上,惟恐我忘记它。它什么都吃。特别喜欢果酱、奶酪和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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