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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高能(12)+番外

苍白的手指扣动扳机,带着高温的子弹瞬间飞出枪膛,穿越生与死的五米,正中疯子眉心。

“啪”一声脆响,轻得仿佛谁咬碎了嘴里的嘎崩豆儿,又重得仿佛一把锤,敲在所有人的耳膜上。

王浩握着枪,细长的指头死死抠着扳机,通红的双眼一瞬不瞬地注视着疯子额头的血洞,恍惚间昳丽的嘴角绽开一丝难以名状的微笑,苍凉得仿佛地狱门外的石蒜花。

所有人都愣了,无法置信地看着台阶下弱不胜衣的青年,仿佛眼前的一切只是他们不切实际的幻想。

李维斯猛地打了个哆嗦,第一个清醒过来,脑子虽然还是懵的,身体却快速做出了反应,冲上去一把扭住王浩的手腕,将他手里的枪夺了下来。

电光石火,弹指一刹,所有人的思维像是被他突兀的动作激活了,纷纷反应过来——武警冲上去扒开疯子的尸体,将他兜里的炸弹遥控器拿了出来。拆弹组的人立刻抢过门槛上的背包,检查里面的土炸药。堂屋内的人质发出崩溃的尖叫,鬼撵似的往外跑……

李维斯握着枪,手掌感受着它传来的坚硬的触感,脑子一片空白,事情发生得太快,太惊悚,完全超越了他单线程大脑的处理阈值,虽然凭直觉抢下了王浩的枪,但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慢慢地将他手里的枪拿了过去,宗铭给他一个深刻的眼神,将枪还给了白小雷,大手重重地捏了捏他的肩膀,温声道:“没事了,都过去了。”

感受到肩头踏实的力量,李维斯忽然长长出了口气,整个人瞬间就回神儿了,喃喃道:“天……怎么会这样……”

话音未落,旁边的白小雷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忽然“嗷”地一声跳了起来,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手里的枪,又看向王浩,二话不说一脚将他踹倒在地,掏出手铐反手铐了起来。

王浩毫无反抗之力地被他压在地上,赤红的眼睛死死看着父亲的方向,眼睁睁看着王建眼里的最后一丝光暗淡下去,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两行眼泪无声地从他纤长的睫毛里滚落下来,砸在地上,晕出两点小小的水渍。

通向地狱的路,无论从那个方向走,都是畅通的。

第12章 S1.E12.旧相识

夜幕低垂,石湖农场。

李维斯在混乱的噩梦中惊醒,呼地坐起身来,懵然看着露台上随风轻舞的白纱帘,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疯子额头的血洞,以及王建僵卧于地的尸体。

几点了?李维斯胡乱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发现时针已经指向深夜十点。

八个小时了,离王浩父子的惨案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八个小时,他仍旧没能从死亡的震撼中回过神来。

他从来没有离死亡这么近过,当年外公过世,他也只不过被母亲拖着手,在ICU门外远远看了一眼而已。

果然,有些事情经历过以后才知道有多可怕。

“呜呜!”巴顿拱开房门跑了进来,立起前爪趴在他身上,亲昵地蹭来蹭去。

唔,该放饭了……李维斯振作了一下,带着巴顿往楼下走去。

他和宗铭是在命案发生后直接从现场回来的。疯子被王浩一枪爆头当场死亡,王建也重伤不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炸药没有爆炸,所有人质安全获救。

王浩被石湖镇派出所的人带走了,临走前白小雷征询过宗铭的意见,宗铭没有拿出那张伪造的逮捕令,在王建家门口沉默地抽完一根烟,带着李维斯回了石湖农场。

整个下午,他们待在各自的领地里,没有任何交流。李维斯一回来就把自己丢在床上睡了过去,要不是被噩梦惊醒,很可能睡到明天早上。

厨房的灯亮着,李维斯推门进去,只见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流理台前,正低头摆弄着一台精致的压面机。

宗铭穿着家常T恤、运动裤,拖着墨绿色格子拖鞋,修长的手指将面粉和温水兑进入料口。他身后的灶台上,珐琅锅里煮着什么东西,蒸汽氤氲。他额头微微出了点儿汗,耳后的纹身若隐若现,整个人有一种矛盾的性感,懒散,却又充满蛰伏的危险。

“醒啦?”宗铭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抽了一把主厨刀,将压出来的面片切成方块,“起来吃点东西再睡,不然半夜该饿醒了。”

李维斯这才明白巴顿是他专程打发上来叫自己的,虽然完全没有胃口,还是很领情地坐到了他对面:“你还好吗?腿怎么样?”

“唔,没事吧,大概。”宗铭将火关小了一点儿,从冰箱里拿出一个大碗,问,“吃过这个吗?”

碗里是切碎的藕丁,拌了芙蓉蛋、香葱和姜末,看上去像是某种馅料,李维斯看看他压好的面片,问:“这是……馄饨?”藕丁馅儿的馄饨他还没见过,以往家里餐馆都是做鲜肉或者虾馅儿的。

“是扁食。”宗铭拿起一个面片,将馅料包起来,捏成一个漂亮的燕子形状,“本地特色,和馄饨有点像,但又不太一样。”

包法似乎是不太一样,李维斯洗了手,学着他的样子包了几个,渐渐上手了。宗铭便全部交给了他,自己去摊蛋皮。

厨房里平静而安逸,空气里弥漫着菌菇汤鲜甜的香味,煎锅里的蛋液发出轻微的滋滋声,李维斯专注于手中的食物,脑海里那些血腥的阴影渐渐变得模糊而遥远。

窗户忽然响了一声,一个轻快的脚步一跃而入,是隆美尔回来了。它照例叼着一只松鼠作为礼物,比上次那只更大些,尾巴还在动。

“呜呜!”巴顿立刻跳起来讨好地摇尾巴。然而隆美尔看到宗铭在,便不太理它,叼着松鼠跳下流理台,蹲在宗铭脚下。

“回来啦。”宗铭用脚尖摸了摸它的脑袋。隆美尔非常受用的样子,喉咙里发出撒娇的咕噜声,将口中的松鼠吐在他脚边,对他叫:“咪!”

“给我的吗?”宗铭弯腰看了看松鼠,对隆美尔眨眨眼,向李维斯那边努努嘴。

隆美尔很不情愿的样子,但还是很听话地叼起了松鼠,走到李维斯身边放下,没好气地叫:“喵呜!”

“欸?”李维斯看看宗铭,又看看隆美尔,有点受宠若惊,“送给我了?”

“咪。”隆美尔一脸“真拿你们没办法”的表情,将松鼠推到他两脚间,示意他玩。

李维斯沉郁的心情因为这可爱的插曲而变得轻快起来,弯腰捡起那只松鼠,对隆美尔道:“谢谢啦。”

“咪。”隆美尔冷漠地抖了抖胡子,转身跑走,蹲到了宗铭脚下。

宗铭将摊好的蛋皮盛在盘子里,眼角的余光扫过李维斯,见他一手捏着松鼠,一手绕着它的长尾巴,眉峰微微一挑,嘴角露出一丝几不可查的微笑,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空的麦片盒子递过去:“装在里面。”

“呃。”李维斯接过盒子,问,“可以放生吗?”

“明天再放。”宗铭指了指隆美尔,“否则它会不高兴。不高兴的时候,它就会讲普通话。”

李维斯恍然——隆美尔正常是叫“咪”的,如果像普通猫一样叫“喵呜”,那就是很不开心的意思了。

这小东西,真有意思。

将松鼠放进纸盒子,摆在窗台上,李维斯洗了手,包完了剩下的扁食。宗铭取了两个大海碗,在碗底铺上切成细丝的蛋皮、海带和黄花菜,又撒上木耳、榨菜和虾米,将熬好的菌菇汤浇在上面,点上两滴麻油,浓郁而丰富的香气立刻在餐厅里弥漫开来。

温暖而美味的食物永远是对吃货最大的安慰,李维斯不由自主舒展眉心,深深嗅了嗅那鲜甜的香气。

宗铭关火,捞起煮好的扁食放进汤里,往他面前一推,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吃吧。”

李维斯只觉一股麻酥酥的感觉从后脊背一路蹿上天灵盖,不自觉地抖了一下,耳朵尖莫名红了,掩饰地挠了挠头,道:“谢谢。”

这感觉……怎么似曾相识……李维斯有点走神,作为一个从小就没有爸爸的孩子,这种男性化的,带一点捉弄,又带一点宠溺的动作,好像从来没有人对他做过,但当宗铭的手拂过他的发顶,他又有一种特别微妙的,熟悉的感觉。

奇怪。

也许是真的饿了,也许是宗铭的手艺实在太好,李维斯忽然胃口大开,将一海碗的扁食吃了个干净,还有点意犹未尽。

宗铭看着他吃货特有的渴望的眼神,将自己碗里的最后一个扁食吞下肚,说:“想吃下回再做,太晚了,不宜吃太饱。”

李维斯不好意思地道:“我来刷碗吧,你休息一会儿。”

宗铭没有客气,将碗一推,便横在餐椅上点了根烟。隆美尔本来如奸妃般倚在他腿上,嗅到空气中的烟草味,立刻发出一声不满的“普通话”——“喵呜”——跳出窗户不见影踪。

李维斯将碗盘放进洗碗机,站在水槽边清洗珐琅锅,忽然意识到今晚这餐竟然是全素的,一丝荤腥也无,怪不得他居然能吃得下那么大一碗——刚刚见了血,但凡有一点儿荤腥,他都能当场吐出来。

宗铭实在是一个非常体贴的“未婚夫”。

“好点了吗?”宗铭抽完一根烟,声音有点沙,但温暖平和。

李维斯心里一暖,点了点头。宗铭叹了口气,道:“怪我,今天不该带你进现场,让你看见那种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