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前夫高能(298)+番外

李维斯将讲义摊开给他看,宗铭一眼便认出了荣靳之的笔迹:“你高祖的?”

“可能是早年留学时带回家的吧。”李维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它放回书架了,既然荣家二少的后人已经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捐给了大众,那这本笔记就不再属于任何一个荣家人了。

宗铭单手抱着儿子,轻轻抽出旁边一本线装书,封面是日文的,原来是一百年前东京帝大学医学部的解剖学教材,“这些东西现在怕都绝版了……唔,这是什么?”

书里掉出来一个薄薄的信封,李维斯弯腰捡起,里面飘出几片粉色的樱花瓣,因为年代久远,根本捡不起来,一碰就化成了碎沫。

李维斯惋惜地叹气,出于好奇还是打开了信封:“这么浪漫,还夹着樱花,该不会是哪个日本女生写给高祖大人的情书吧?”

宗铭促狭一笑:“快念快念!”

“……”李维斯打开信纸,默默递给了他,“日文,我不认识。”

宗铭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失望地道:“欸,不是情书,是伊藤光写给他的——‘先生,归家后一向安好?东庭的樱花又开了,遥想去年这个时候我们还在树下喝酒,今年却不知道你在哪里,在和谁共享这大好春光。唉,一想到另外的人替代了我的位置,我就忍不住又是嫉妒,又是羡慕’……”

咂摸了一下,皱眉道:“好基啊,你觉不觉得?”

“狗眼看人基。”李维斯催他,“快念,别瞎琢磨了,那个年代文人是这样的了,你以为都像你一样一本书十二个‘踏马的’吗?”

“……这踏马怪谁?难道是我要出书的吗?”宗铭气不打一处来,事情都过了一年多了,每次提起来他还有有一种被公开处刑的羞耻感。

李维斯赶紧顺毛摸:“好好好,是我的错——快念啊你!”

“哼!”宗铭从鼻孔里喷了一下,继续念信,“‘不过也许我很快就能和你重逢了,先生。新年的时候关东军司令部来学院征兵,说想要派遣一批医务人员赴满洲地区负责医疗工作,学院向他们推荐了我。家人也希望我能够从军,为家族争光。先生,您了解的,我不愿意离开日本,离开父母,但我十分想念您,想念那些随您一起学习和生活的日子,想念那些和您一起喝清酒、吃炒饭的夜晚,所以我已决定接受学校的安排,加入关东军加茂部队,去中国寻找您,继续向您学习。’”

沉默,少顷李维斯也忍不住小声道:“确实有点基啊……”

宗铭给他一个“我就说”的表情,接着念道:“‘直到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内心仍然忐忑难安。先生,您一直以来极其反对陆军省进驻中国满洲,而我却是为这件事而去往中国的,一念及此我不禁惴惴不安,想起我们之间那几次不愉快的争吵。唉,我真真希望您能够认同我,认同日本,认同陆军省的计划。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您能够接受清酒,接受美味的寿司和炒饭,接受日本先进的医学技术,却无法接受真正站在日本的角度思考问题呢?’”

念到这里宗铭顿了一下,低低斥了一句“Shit”。李维斯难得没有反驳,还赞同地点了点头。

“‘但是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我一定能够说服您!等我随队到达中国,一定要想办法去广州找您,和您促膝长谈三天三夜,让您接受和认同我的信仰。中国有句话叫做“水滴石穿”,即使您有一副石头般坚硬的心肠,我也要用我全身心的爱化解您对我,对大日本皇军的误解。’”

“‘另附东庭樱花六朵,据说在中国六象征着吉祥和顺利,希望这六朵花儿能带给我好运。先生,珍重,以及——我是不是第一个送您樱花的人?’”宗铭歪着嘴撮了撮牙花子,仿佛被十个柠檬酸倒了牙,“‘您忠诚的学生,伊藤光,敬上’。”

金黄的阳光穿过书架的空隙照在薄薄的信纸上,伊藤光的字清秀而工整,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仿佛细细研究过似的,也不知道反复誊抄了多少遍。李维斯几乎能想象到一百年前他怎样伏在书桌上,看着飘落的樱花细细写下这封信,怀着少年人懵懂炽热的心情……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坚信并发誓为之奉献终身的信仰,其实是一场卑劣的侵略,残忍的屠杀,注定为世人唾骂,并遗臭万年。

而他的子孙后代,他的一生追求的事业,最终也差点沦为亚瑟资本的工具,要不是伊藤健太最后关头幡然醒悟,伊藤家族今天恐怕已经不复存在了。

“其实他只是被陆军省那一套理论洗脑了,就和当时千千万万个傻乎乎的日本青年一样。”宗铭将信纸折好,装回信封,重新夹到那本书里,“老百姓永远是盲从的,容易被洪流夹裹,不知对错,不明真相。时至今日还有很多日本人年年参拜靖国神社,把那些差点毁掉整个民族的野心家当做神明供奉。”

李维斯在心底里长叹一声,也许正因为这些层出不穷的野心家,以及被他们轻易愚弄的拥趸,这个世界才始终不得安宁,需要他和宗铭,和千千万万警察去不断付出,不断战斗。

如果……他还愿意战斗的话……李维斯将书塞回书架,看向宗铭。宗铭正歪着头给儿子整理窜到半腰的小T恤,一脸慈父模样,那些曾经刚硬冷峻的轮廓线条统统都化作柔软的光影。

四年了,他真的还想继续这种温吞无为的生活吗?

“走吧,去后楼看看。”宗铭感受到他的目光,抬眼看了看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干嘛这么看我?不会是吃儿子的醋吧?多大人了还这么娇气……”

“少废话快走!”李维斯斥道,“别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两人沿旋转楼梯下楼,穿过光影斑驳的天井,登上第三进院中的小楼。这里是荣家女眷的起居所,门窗都镶着精致的雕花,家具也更加精致花俏。

“大少奶奶当初应该住在二层东面的屋子。”李维斯左顾右盼,一边说道,“伊登说她那时候身子不好,很少下楼,每天都临窗看月。”

“真是浪漫。”宗铭说,“不过听上去还是不如伊藤光啊。”

“……你闭嘴!”

两人走到二楼最东头的卧室。时隔八十年,这里早已物是人非,精致的黄花梨拔步床上没有被褥,只有刻着说明书的铭牌。临窗的妆台上摆着妆奁,但一看就是后来补上去的赝品,木料和光泽度都无法与真正的晚清家私媲美。

尽管如此,身临实境还是让人有一种时空错位的感觉,李维斯站在槛窗前往外望去,能看到后院花木葳蕤的园林,一弯绿水沿着廊檐下的台阶淙淙流过,让人心情开朗。

想来当年荣老太爷为了让儿媳妇宽心,也是想了不少办法,把这间景致最好的卧室腾出来给她休养。

宗铭抱着睡成猪猪的小儿子在屋子里闲逛,不时动一动多宝阁上的摆设。李维斯回头道:“你小心点,当心葳葳忽然醒来把东西打了。”

“打了怕什么,赔呗,反正都是赝品。”宗铭一副土豪作风,毫不在意地道,“就算真品我也赔得起……啧啧,你是不是忘了这个家谁才是真正的金主了?”

宗铭做生意不行,但极会看人,闲赋在家的这几年里手动换掉了不少信托顾问和经理人,别的建树没有,给儿子攒的老婆本倒是涨了两成有余。

也难怪他自封“金主”了。

可惜儿子不承认,哈哈!李维斯给他一个底层网络写手高傲的白眼,“举手投票,我三比二完胜你,你当得哪门子金主?刚才的鱼蛋还是我买的呢!”

“你也就买个鱼蛋,有本事你买了我?”宗铭一边和他斗嘴,一边手下不停地摸摸摸,忽听“咣当”一声轻响,仿佛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了似的。

两人对视,同时给对方一个询问的眼神,异口同声地道:“找到了?”

李维斯左看右看:“在哪儿?”

宗铭环视四周,手指慢慢试探着刚刚摸过的位置,轻轻一按——

“咣当”、“咣当”接连几声,他们终于找到了声音发出的源头,就在拔步床的脚踏下面。

旧时床下都有实木雕刻的脚踏,可以放鞋,也可以让值夜的丫鬟睡在上头。这间卧室的脚踏和床一样是黄花梨雕花的,极为精致,李维斯用了点力气才将它拖到了一边。

脚踏下面是羊毛地毯,掀开地毯是五指宽的实木地板,李维斯蹲下敲了敲,示意宗铭再来一次,果然他刚一动手,地板就“咣当”一声向两旁分开,露出下面的青砖裸地。

李维斯抠开几片青砖,下面是一个两尺长,一尺宽的暗格,暗格里塞着一个暗褐色的木匣,触手冰冰凉、沉甸甸的,似乎是金丝楠一类的稀有重木。

“就是它了吧?”宗铭问道。李维斯点点头,将木匣放到妆台上,打开了上面虚扣着的同心锁。

一打素封,一支朴素的桃木发钗,整整齐齐叠在匣子里,因为金丝楠木的保护而丝毫不显得陈旧。李维斯拿起那根发钗,只觉触手光滑柔润,显然被主人时常摩挲。发钗下的信封上写着一行秀丽的行书:荣靳之亲启。

整整二十五封家书,全部是荣家大少奶奶亲手所写,每一封都寄托着浓浓的思念,从东北到内蒙,从内蒙到苏俄,再从苏俄到香港……伴随荣靳之一路远行,辗转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