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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杂记(13)

莫筱呆呆地听他们议论,心里忽然划过个冰冷的名字。

杜若峰,原来这人世间的诸般痛苦你都让我受过。

你说你最挂怀我,这好笑不好笑?

南方的夜雪,也是一样的寒冷。

饭后,莫筱挥别众人,瑟瑟发抖地绕到不远处酒店的停车场。

他直到坐进车才发现,身边的人不并是司机,而是那熟悉的高大而俊美的青年,严谨的书卷气和冷静睿智的眼神,仿佛永不会改变。

莫筱微怔:“兆征,怎么在这儿了?”

王兆征挑挑眉:“说要见你,当然要见到。”

信念坚定,不愿等待,这特点可以在他所有的行为举止中体现出来。

莫筱见怪不怪,只倦倦地打了个哈欠,靠在座上。

王兆征把放着参茶的保温杯塞给他,默默地发动汽车。

可还未开出停车场,莫筱的手就发疯似的抖了起来——指骨和韧带被人硬生生地折断,再好的医生,也不能令它复原。

王兆征见状,立即停车接下杯子,深邃的眼睛闪过沉色,握住他的手腕道:“别怕。”

莫筱的手渐渐不抖了,心却仍旧颤栗。

他回味起刚才聚餐时的情景,想到自己几乎毁掉的人生,难过到五脏六腑一起抽搐。

王兆征温柔的把杯子递到他嘴边说:“不烫了,我给你拿着喝。”

谁知莫筱却因不知何如发泄,竟猛地把茶打打翻到他身上。

都说人生而平等,但人和人却真的不同。

像王兆征这般矜贵的公子,是没有多少理由忍气的。

但他不仅忍了,还轻轻抱住莫筱低声道:“会好的。”

莫筱在温暖中用了压抑,终于哽着嗓子说:“烫着了吗,对不起,我……”

“不要和我说对不起,你记着,我说过让你忘记他,让你变好,都是会成真的。”大少爷的话语依旧掷地有声。

王兆征的生活极忙碌,尽管富贵,却从来不及享受。

但这几个月来,莫筱却常常能在睡醒时见到他的面庞。

又一日的晨光微熙。

王兆征枕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轻声道:“今天天气不错,出去走走?”

莫筱还是连骨头都痛,他皱眉:“累。”

王兆征轻抚过他的眉头,声音却又冷酷起来:“睡觉时你喊了他的名字。”

杜若峰,杜若峰。

即便不在梦境中回味,又怎能轻易忘怀。

若十九岁那年不认得他,莫筱定然比现在快乐更多,若没有选择爱过,也换不到现在的悲惨兮兮。

可有的人天生便那样璀璨耀眼,一经得见,便若苍穹中的星辰坠落,生生的烙进心灵。

杜若峰便是活例。

那两三年,莫筱真的把他当做了比生命还重要的存在。

夜色是善于蛊惑的精灵。

邂逅杜若峰的夜晚在莫筱的记忆中格外美好。

在酒吧街最苛刻的舞台上,他若生于摇滚中的精灵,一把Ibanez玩的光芒闪烁。

热爱浪漫的莫筱惊见了,旁边等足五个小时才迎上他说话:“他们说你叫杜若峰,你的歌唱的真好。”

可这被美少年称赞的傲慢男人却只是冷哼了声,露出看向蝼蚁的那般鄙夷眼神,好像瞅见了世上最愚蠢的生物。

俩人再度相见,是莫筱在酒吧外被陌生人纠缠时。

本就是好奇才偶尔来闲逛的音乐学院的学生,面对不休的搭讪有些难于应付,谁知就忽然有那么只有力的手揽过他的肩,步履傲慢地带他离开事件中心。

莫筱喜见杜若峰犀利的眼,对迎上句冷冰冰的话:“小孩子来学大人喝酒,好笑,还不赶快回家。”

话毕便走。

“喂!”莫筱不服气地叫他,却叫不停他的背影。

情急之下,这傻孩子竟三步并作两步扑上去,差点把他抱倒。

杜若峰恼火的甩开莫筱,问道:“你干吗?!”

莫筱笑容在深夜闪闪发亮:“你装做不理我,还是记得我了吧?”

杜若峰淡漠不睬。

莫筱呵呵的报上姓名学校,说:“来找我。”

二十岁的他开朗乐观,美丽得宛若灿烂葵花,生活全合心意,是任谁都会喜欢的大男孩。

所以莫筱几天后再在校门遇见杜若峰也不诧异,微笑迎上去道:“终于见到你啦,我请你吃饭。”

杜若峰依旧不语,硬生生地把他塞进不远处的名车里,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莫筱非常诧异,一路惴惴不安,最后竟被带至奢华酒席。

杜若峰推着他往里走,害他差点撞上高贵的宴会主人。

身着华裙的中年女人对着杜若峰的朋克打扮气愤不已:“你这是什么样子,这是你的订婚仪式!”

而后又指着茫然的莫筱问:“他是谁?!”

杜若峰反而笑了,笑意优美而危险:“妈,我要让你失望了,他是我的男朋友。”

话毕,就在一片哗然之中拉过莫筱强吻住。

这是莫筱的初吻,意外到梦幻。

俩人逃出酒店的时候莫筱仍旧是懵懵的,直到被位少女拦住。

她瞪着大眼睛追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杜若峰说:“不想娶你的意思。”

少女再欲讲话,却被低而磁性的男声打断:“别闹了。”

少女讪讪回首:“哥。”

来者高挑俊美,眼神深邃睿智,他只朝莫筱冷冷一笑,竟像野兽般令人恐惧。

——莫筱永远忘不了他对王兆征的第一印象,就是感到胆怯,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令人无所遁形。

但当时杜若峰远就在身边,小小的胆战心惊也很快便随之抛到脑后。

事后到温和的中餐厅里吃饭,杜若峰瞅着埋头夹菜的莫筱,终于说了句略带友善的话:“对不起。”

莫筱把嘴塞的含糊不清:“你不是开玩笑吧?”

杜若峰微怔:“啊?”

莫筱眨眨眼睛:“我是你的男朋友了。”

杜若峰沉默,而后又无奈的轻笑。

陪他练吉他,陪他吃饭,陪他唱夜场,陪他喝酒,陪他看画展,陪他发呆,陪他发神经,陪他偶尔想聊天。

十九岁的尾巴里有那么一段日子,莫筱就像不知疲倦一般,无时无刻不在杜若峰左右,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爱情来了。

也终于有那么一天,杜若峰终于说:“你真的想和我在一起?那就永远不要背叛我。”

莫筱欣然许诺。

那时候,他对于爱情和生活都是好的幻想。

喜欢杜若峰的锋芒和闪闪发亮,并以为能够一直平安无事的喜欢下去。

直到某天下课,被人劫持、弄晕、醒在陌生的房间里,才开始被月球背面的黑暗慢慢腐蚀。

一位略熟悉又很陌生的男人坐在沙发上看着他,高高在上,宛若拥有足以掌控所有的力量。

莫筱吃惊的趴在地毯上,哑着嗓子问:“你是谁?”

他只记得与其在订婚宴有过紧张的一面之缘。

男人站起身,淡淡的说:“我是王兆征。”

好名字,但莫筱无暇欣赏:“你这是干什么?”

王兆征问:“你觉得呢?”

莫筱道:“报复……”

王公子大笑,蹲下捏着他的下巴:“离开杜若峰,本不关你的事。”

年轻的莫筱是极骄傲的,听到这话立刻扭头冷哼:“我最讨厌命令。”

王兆征也不恼,依旧平静:“这世界容不得你喜恶。”

话毕便出门。

而后五天衣食无缺的软禁,消消磨掉了莫筱骄傲的气力,待他终于再见王兆征,猛地便扑上去问:“你到底要做什么,放我出去!”

王兆征推开他整整领带:“明天你就可以离开。”

那夜王兆征留下,沐浴后便静静的坐在沙发上,一手红酒,一手报纸。

莫筱躲在地毯边角,越加忐忑之后终于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王兆征拉起他,突然便重重的吻住其脖颈,莫筱惊呼,可转而又被甩在地上,不禁恐惧而气愤,想站起来狠狠踢他,却又不慎摔倒,看得王兆征一阵轻笑:“抢了我妹夫,还问怎么回事?”

“这个年代怎么可以勉强别人结婚!”莫筱想法简单,眼睛也透亮而直率。

王兆征恩了声,又笑:“所以要让他自己愿意。”

莫筱气结:“他不会的,他爱我!”

这话没得到任何回应,说出来便摔到地上碎掉了。

这世上偏有那傻孩子,还觉得玻璃似的爱比钻石还坚固。

“你并不了解杜若峰。”王公子放人之前忽道。

莫筱不解。

黑色轿车缓缓的停在琴房门口,他跑下去,三步并作两步便抱住思念的人,笑意不止。

杜若峰怔向他的脖颈上的吻痕,也笑。

王兆征在车内亦笑,挥挥手随后扬长而去。

没心没肺的莫筱拉着杜若峰进屋,看到满地打包的乐器:“这是怎么……”

杜若峰脸色变冷:“放开我。”

莫筱不明所以。

杜若峰甩开他便开始收拾东西。

莫筱追问:“怎么了,你不在这儿练琴了?”

杜若峰回说:“不玩了,明天去公司上班。”

和他一起做音乐是莫筱最大的幸福:“究竟发生了什么?”

杜若峰忽的直起腰,一字一句:“回家和订婚,我只能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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