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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冬天死去[be](3)

作者: 春日厌骨 阅读记录

我这个人大概就是遗传了我爸那恶心的基因,连带着他的笨拙和懦弱也一模一样的复制了过来。

我一直挺讨厌这样的自己的,我也知道如果不是路长风愿意跟我待一块儿,谁有愿意跟一个家里是捡垃圾的人在一起玩呢?

所以高中我在最差的学校时,一度认为路长风大概不会跟我有什么交集了。

当时还没有电话,我也不能给他发信息。

我也觉得,我这样的,也不应该缠着他。

但是我没想到,他说反正回家的路是一条,每次下课都跟我一起回去吧?

我简直欣喜若狂,那种没有被丢下的感觉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到的。

我当场就哭了,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自己也不是那么讨厌。

后来高二,我发现我喜欢他,开始了我长达八年的暗恋。

高三,他搬家了,去了市中心,那个跟我完全不相称的地方。

高三毕业,我听说他出国留学了。

三个月后,我才发现原来他离开之前还给我了一封信,但信箱失修,里面存了水,我一个字也看不到。

唯一落款两个字清清楚楚写着路长风三个字。

我爱的少年如风,如今,他已奔向远方。

也在那一年,我努力两年的成绩有了回报,我考上了本地一个211的学校,我也终于相信只要努力,没什么做不到。

之后上天就给了我一个重击。

家里有人追债,我妈为了我爸逃跑,生生被追债的人打死,警察说一定会帮我讨回公道,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我爸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拿走了,家里一贫如洗,洗劫一空。

我没有钱交对我来说巨额的学费,便没有去报到。

我没有朋友,也没有家了。

心里想着路长风,我独自一人攒了点钱坐火车去了市中心开始打拼。

但没有学业,脑子笨,不擅长交集的我又能干什么呢?

发传单当出气筒,工地电子厂,只要能赚钱的活儿我都干过。

后来落定了酒吧跟餐厅这两份工作。

酒吧我主要负责后勤,但其实工资不稳定,好的时候三四千,坏的时候可能一千都没有。

餐厅我给人端盘送菜,一个月固定两千。

这两份工作造就了现在的我。

每天早出晚归,住在破旧的、跟人合租的房子里,一天一天没有盼头的过着生活。

这就是我。

在漫长的七年里,我也再也没想过路长风会回来。

有时候甚至希望他不要回来,我不想让他看到这样的我。

“你醒了?饿了吗?我点了外卖,医生说你额头上的伤还需要休养几天,还有肚子上的淤青……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路长风的声音此时居然有些陌生,我看着他,都感觉不再是他。

这个穿着西装革履,侧脸轮廓感十足,褪去了青涩如此成熟好看的一个人,真的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吗。

我缓缓用手掌捂住心脏的味道,感觉到那鲜活的、剧烈的、肆虐狂跳的心脏,才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是我梦寐以求的人。

“我……”我的唇瓣干涩,嗓子也如同裂了一样疼的厉害,竟然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路长风勾着唇,把一旁的保温盒打开,盛了一碗热腾腾的南瓜粥给我。

“喝点。”

他喂到我的嘴边,我享受着他的服务,脑子一片白光。

我的嗓子还是嘶哑难听的,但我想跟他说话:“你回国了?”

路长风轻笑:“对,今天早上刚回国,本来有朋友约我来酒吧玩,还没进去就看到你蹲在地上了,你怎么在酒吧?是在酒吧工作吗?”

他估计看到了我穿着的衣服,那是酒吧的工作服。

我点了点头,试探似的盯着他看。

他的表情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轻蔑不屑,只是微微点头表示知道了。

“我帮你请假,你这几天要呆在医院里。”

他的声音好温柔,我又点了点头。

“你要走了吗?”

我看到他站起身,大概是要离开了。

我忽然想,如果不是我受伤,他估计也不会这样对我,也许我们就只是相视一笑,互道一声你怎么在这里,就可能完全没了交集。

以前我配不上跟他做朋友,现在更是。

就他手腕上的那个表,我见李炽戴过一款差不多的。

我听到他说他买的是相似品,真正的那款表已经没货了,价钱要上千万一只。

路长风这款估计就是那个上千万的东西。

路长风挑眉指了指上面的输水瓶:“没有了,你没看到吗?我去叫一声给你换。”

我看了一眼,看着一滴一滴的液体注入我的体内。

天啊,这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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