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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10)

少年听得花溶居然还没死,大喜过望,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地就跑了。

直到秦大王的脚步声完全消失,花溶才放心地穿上衣服,然后,下床穿上鞋子。鞋子是那种很奇怪的小靴子,四周有孔,可以透气,不似中土的东西,也不知是从哪里抢来的。

浑身还是疼痛难忍,跟散了架似的,她默默地坐一会儿,又歪着身子躺在床上,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以后的日子该怎么继续下去。

早饭送来,她吃了一碗,又躺下,连出门都不愿意了,只想,就这样混着,等死吧。

有人敲门,很细微的声音:“姐姐,姐姐……”

她起身,走到门口,正是少年。

她慌张地看看四周:“你快走,那个恶魔再见到你,会杀你的……”

“是他叫我来的。”少年十分惊喜,语无伦次:“姐姐,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我生怕你被他杀了……”

少年还不懂得什么是被摧残,以为天下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活着”了,只要生命还在,一切的,都可以先抛到一边去。但见她衣衫整齐,脸上手上也别无伤痕,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秦大王,不会再杀你了吧?”

谁知道呢。花溶叹一声,反正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好损失的了,他还能玩出什么花样呢?

她想起那几管狼毫,转身进去拿了纸笔还有一方墨:“走,找个地方我教你写字。”

少年大喜过望:“姐姐,你哪里来的这些东西?”

“秦大王给的。”

少年不明白秦大王这个莽汉为什么会给她这些东西,但见了毛笔,早就高兴得忘了追问,跟着她就往外走,边走边说,“姐姐,岛上有个大石头,很平整,可以当书桌。”

“行,我们就去那里。”

这是一片密集的亚热带树林,枝繁叶茂,有一种陆地上树木所没有的带点腥味的芬芳。树木间怪石嶙峋,果如少年所说,其中,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十分平整,虽然当不得真的书桌,不过也极为罕见了。

少年兴高采烈地在石头上铺开纸笔,又拿了砚台磨墨,从他的手法来看,显然以前并未用过。

花溶接过墨,磨几下给他示范一下,问他:“以前没用过么?”

“只听我娘讲过。”

“你娘呢?”

“家乡洪水,我和娘外出逃难。落脚在一个村庄,成了别人的佃户。有一次,我和主家出去,被这群海盗抓走,主家被他们抢劫了财物,人也被杀了。我被留在这里干活,也不知道我娘怎么样了……”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不属于少年人的那种深切的悲伤和挂念,“我娘肯定担心死我了,我又没法回去……”

有一瞬间,花溶忘了自己所受的苦楚,至少,现在自己已经无亲无挂了,而少年,还得记挂自己的娘亲。她忽然想起那些被玩残后驱逐出去的女人,相信自己要不了多久也会被放了,那个时候,就会有一丝生机了。她柔声安慰他:“以后有机会,我们一起逃出去。”

少年满怀期待:“好的,姐姐,我一定留心机会。”

花溶微笑着给他示范了一种笔法,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正是少年的名字:

岳鹏举

少年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纸上,而且是那么漂亮的三个字,喜不自禁,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晾晒,高兴得直道:“我要收藏起来,一辈子都留着……”

花溶也笑起来,少年很快屏息凝气,按照她的指点,写起字来。

一场大雨后,空气十分清新。

趁少年写字,花溶起身走了几步,透过岛上的树木,看远方蔚蓝色的天空,海天一色,微风轻拂,如果不是自己身处的这样可怕的环境,那简直算得上一个美丽的地方。

可惜,却偏偏是海盗头子的地狱。

少年写得十分专注,花溶也尽心尽力的指导他,渴了喝自己带的清水,饿了摘旁边的一种很大的山桃子吃,十分脆甜。

如此,时光流逝,等少年写好最后一张字,抬起头时,已经夕阳西沉了。

他很满意地收起自己写的那叠纸张,然后,将花溶写给自己的几个大字举在胸口,欢天喜地的:“姐姐,这是我的名字啊,我真喜欢……”

话没说完,忽然被一只大手一把抓了过去,然后,听得一阵大笑声:“哈哈哈哈,小兔崽子,你也配有名字?”

秦大王,不知从什么地方蹿出来的秦大王。

他好像略微认得几个字,大声武气地念了起来:“岳——鹏——举……哈哈……”然后,他转向花溶,“你给这个小兔崽子写的?”

花溶淡淡地嗯了一声。

“那你也给老子写一个。老子叫‘秦尚城’,快写出来,老子要看看这三个字在纸上是什么模样……”

正文 第十三章 你想离开?

这个强盗还有名字?还以为他一直就叫“秦大王”呢。

他大声催促,十分兴奋:“快写给老子看看,老子还没看过自己的名字写在纸上是啥样呢,快……”

花溶看也不看他一眼,淡淡道:“我不会写那三个字。”

“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好像根本就不屑回答。

这时,最后的夕阳正从树林间洒下来,洒在她的头发上、脸上……她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玉一般的晶莹,而柔软的头发则散发出一种乌黑炫目的光芒,看久了,仿佛墨得如身边的树叶。

她穿浅绿色的崭新的衫子,有小孔的靴子,那样站立的姿势,非常端庄,又难以言喻的美妙。

秦大王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眼睛瞪得有点儿发直,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仔细地打量这个女人,去掉了蓬头垢面和满身的血污尘土,好像一颗刚从匣子里取出来的上好的明珠。

她的手指莹白纤长,如一根根长得恰到好处的葱尖,苍翠欲滴,握着那样的一管狼毫,如此神气。

他生平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看到她的小指上沾了一点墨汁,黑与晶莹的白,对比得煞是好看。他忽然很想走过去,轻轻替她擦掉那团墨汁。

他伸了手,就要去拉住她的手,却见她收了笔,看一眼少年,像在跟他招呼着告辞了。他忽然醒悟过来,她不是不会写,而是不给自己写。不知怎地,她的眼神稍一接触到自己的影子,又带了一点儿鄙夷、恶心的神情,而她看少年的目光,就大不一样了,虽然也是淡淡的,却带着女性特有的那种温柔和和善。

他看得心里很不爽,又非常失望,一把将手里的纸揉成纸团,扔了出去,悻悻的:“妈的,不写就算了。”

然后,一把掀开少年,又在他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才扬长而去了。

少年顾不得屁股上的疼痛,飞快地去把那个纸团捡回来,放在大石上揉平,非常心疼:“姐姐,我的名字……”

花溶见他那么心疼,笑起来:“没事,以后我又给你写。”

少年大是高兴,仍旧把那张纸揉得整整齐齐的:“但是这张我也要收藏着,这是姐姐给我写的第一张呢。”

花溶点点头,少年跟在她身后,两个人踩着夕阳的影子,慢慢地往回走。

在那排强盗聚居地,就得和少年分别了,她才意识到,黑暗的一天又要来到了。越接近那座巨大的“地狱”,花溶就越是慌乱,这不是“回家”,而是踏入一个可怕的狼窝。身子上的痛楚还没有消失,心灵上那种巨大的恐惧更是在加深。

今晚上,迎接自己的又会是什么呢?

这一天,只吃了一些野果,喝了些清水,但是,恐惧压制了饥饿,只磨磨蹭蹭的,忽然很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永远也不要通往那个可怕的屋子。

但是,巡逻的那两名大汉就在不远处,一左一右,狼一般的目光,陷阱里的猎物休想逃出去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