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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695)

她欣喜,仿佛一种胜利,拿了酒壶再喝一口,先前的浓烈的辛辣更加快意,鼻端里,闻得獐子肉的香味,嗞嗞的冒着油香,肥而不腻的,让人一闻就食指大动。

秦大王麻利地翻起獐子,月色下,能看到烤肉金黄的颜色。他拿出随身的匕首,切下一大块腿上的肉递过去:“丫头,你多吃点。”

她接过,咬了一大口,满口留香,沁入心脾。忽然觉得很幸福,幸福,其实就是这么平淡,饿了,能吃到喷香的肉;渴了,能喝到甘甜的水。如此而已。

秦大王也大口大口地吃肉,大口大口地喝着烧刀子。烈酒在二人之间传递,第一次如此毫无距离,亲密无间。

“丫头,你还记得么?那一次,我打伤了你,你说你想吃烤兔肉……”

怎么会忘记呢!那时,自己以为穷途末路了,本是要跟他走,可又不甘,就算死,也想死在岳鹏举身边。秦大王,他就像一个罪人,垂头丧气地跟着自己的马车,一听到自己和岳鹏举的对话,他就悄然去整治了一只烤野兔。只是,那时自己还在恨着,深切地恨他,恨不得跟他永不相见,他的一切,都如毒药!甚至那只野兔也被扔到了地上,也不知是不是被野狗吃掉了……

前程往事,历历在目。

那是岳鹏举的面孔,那么英武,沉毅。他是个不苟言笑之人,平素沉默寡言,唯有在自己面前,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就连他的心事,所有的烦恼,都会毫无保留地告诉自己。他是自己的唯一,自己也是他的唯一;甚至,连儿子都比不上。临安一战里,她身负重伤,最初的大半年时间,几乎都是昏迷和浑噩的,不是伤痕不能痊愈,而是那种心死,希望随他而去,天上人间,永远也不分离。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甚至,秦大王都不知道。

朝朝暮暮,心心相印,只怪,自己和他的日子,太短暂了。她握着手里的肉,竟然痴了,泪水悄无声息的一滴一滴掉在上面,溶入烤肉的纹理……

秦大王本是兴致勃勃的,正要给她将一些趣闻,一个笑话,但是一转眼,看到她月色下低垂的头,无声的哭泣。

他手里的烤肉垂下去,豹子般的环眼也黯淡下去,只是怜悯地看着她。

有些人,有些事情,在心里,永远都会有一个深深的位置,就如岳鹏举,并不是在她的心扉的角落里,而是在一个最中间的位置,牢固,永远不可替代。

他其实从未想过要替代,以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只要她偶尔发自肺腑的用那种柔情脉脉的目光看一眼自己就好了。

如此而已。

这些天来,她做到的,比这更多更好更深挚,这难道还不够么?早已超越了他的想象和奢望,够了,足够了。

他微微地伸出手,揽住她的肩头。

她再也忍不住,埋在他的怀里,压抑的抽泣变为了恸哭。他只是搂着她,轻轻拍抚她的背:“丫头,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她肆无忌惮地恸哭,手里的烤肉也掉在了地上。这些年,她连这样毫无顾忌的恸哭也不敢,今天,才能如此彻底放出心中压抑许久的泪水,直到哭累了,何时在他怀里睡着了也不知道。

夜雾深浓,秦大王脱下自己的外衫,搭在她冰凉的臂膊上面。这一刻,他心里却是火热的,不能言说的那种淡淡的,平静的幸福。

睡梦里,她微微的翻身,脸侧了个方向,正对着他。皎洁的月光照在她的面上,能隐约看到那排小扇子一般的长睫毛。脸庞在月色下,比最好的化妆师更高明,是一种莹润的白,遮挡了白日里的沧桑、憔悴,那些掩盖着的病痛伤残。

一些烤肉的烟灰不小心擦在脸上,看起来黑黑的,像一只慵懒的小花猫。他怜悯地看着她呼呼的睡,无忧无虑,也不做噩梦——不像临安大战后受伤的那一年,几乎夜夜噩梦,经常半夜三更爬起来,幽灵一般晃荡。

她平静了。

再重的伤都会愈合,再强烈的痛,都会淡漠,人类就是因为有这种自动复原的功能,所以才能一代一代流传,否则,早已灭绝了。

他更紧一点搂住她,以后,就是这样了吧。她能在自己怀里安睡,自己这一生,夫复何求?

又一个晨昏更替。

山涧流泉,淙淙清幽。

花溶睁开眼睛,见他捧着的大荷叶。绿色的荷叶,晶莹的山泉,相映成趣。再看秦大王,他竟然把自己梳理得十分干净而明澈,散乱的头发弄成一个高高的发髻,十分威武。环眼顾盼间,如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

她未开口,先笑起来。

他似也意识到她的发现,呵呵一笑:“丫头,我本想弄个头巾,就是山谷巾,但我弄不来。”

她柔声说:“没关系,以后我都给你戴。”

他眼里放出光芒,这一次,是真的会天天给自己戴头巾了。他喜不自禁,将大荷叶捧在她的面前:“丫头,你先喝点水。”

清泉入喉,带着淡淡的一点甘甜。再捧一捧水浇在脸上,清爽透彻,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她抬起头看他一眼,嫣然一笑。秦大王只觉得心里一荡,那是一种抓耳挠腮一般的快感,却无从表白,忽然很想大声歌唱。正要张口,想起她每次都抗议自己唱得难听,便不唱了。

花溶见他口开口合,样子十分奇怪,忍俊不禁:“你要说什么?”

他实话实说:“我要唱一支曲子,又怕太难听了……”

哈哈哈,花溶忍不住大声笑起来,秦大王,他就是个孩子,在某些方面,他几乎算得上单纯,比孩子还稚嫩。

人啊,是多么复杂多么奇妙的动物。

“你唱吧,我爱听。”

他大喜:“真的么?”可是,很快又摇摇头,“不,我唱得可难听了。丫头,回去后,你教我。”

她点点头:“难听我也爱听,想唱就唱,不好么?”

他得到鼓励,在她面前,也没什么顾忌的,随心所欲,一张口,唱的竟然是一首苏东坡的《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

他声音苍凉,带着半生风雨的痕迹。花溶呆了一下,秦大王,他竟然唱这样的曲子。心里不知怎地,又掠过一层深深的不安。秦大王却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还是大笑着:“丫头,当年我打伤了你,去哪个鬼地方转,就买了一本小册子想念给你听,买的就是苏东坡的这劳什子《江城子》……”也因此,所以记得分外牢固。这是他唯一能唱的正经的曲子。

他见花溶发呆,奇怪道:“丫头,是不是很难听?”

她这才笑起来,用力地摇摇头,觉得自己这些日子总是异常敏感,关心则乱,因为珍惜眼前人,所以,总是不自觉地乱想。此时天日晴好,哪有那么多意外?

正文 第584章 改变

二人说笑着前行。再往前,就能看到丛林里的游击队出没了——已经进入了安全区,那是秦大王的临时地盘了。

花溶勒马,看着前面这排丛林游击队的简易帐篷。她惊异的并非这些鲜明的甲胄,而是一路所见的布置,到现在,才体会到,那是一种十分精妙的阵法,步步为营,分工细致。从刘武到下面的五个小头目,每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灵活机动,但到了这片平地上,就是一个整体了,一个可以冲锋陷阵的精锐重骑兵。她忽然隐隐明白过来,这种阵法,自己是熟悉的,那是岳鹏举多次运用的。只是,到了这里,因为丛林的关系,有了一些不小的调整和改进。

秦大王最初和金军交手时,总是互有胜败,占不到什么便宜。到后来,却有了大的改变,甚至飞跃,竟然能率领几千精骑将金军的贡银也成功抢劫了。这就不能再归功于运气了。那是精密部署的结果,每一步,都有周全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