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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男神爱上我(503)

“好吃吗?”陆小九问。

陆柏擦了擦嘴,“很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陆小九觉得他的脸色更差了一点,眼角还沾了一点泪意。

他们和正常的情侣一样吃过饭就去逛街,陆小九带他去一家高档商场逛,纽约的商场人很多,几乎每一家都是,有一个商场人却极少,诺大的商场逛的人并不是特别多,不会出现买单还要排队的情况。然而,这里的衣服极昂贵,除了国际大牌入住,没有一个大众品牌,此外是尖锐设计师的品牌,都很有特色。

陆柏的衣服,几乎都是廖梦影采购,买什么穿什么,并不是说他的时尚感不好,不会自己买衣服,他只是太忙了,抽不出时间来逛,交给廖梦影全部处理。

廖梦影也从来没让他失望过。

“一个宅男要那么多衣服干什么。”楚凛曾经这么吐槽过他。

作为一个宅男,陆柏算是非常注意形象的宅男了,就算宅,一天不见人也会把自己收拾得格外的干净光鲜,陆小九给他挑选了好几套衣服,除了正装,挑了很多家居服,陆柏偏爱毛衣,各种各样的毛衣,一件毛衣,休闲长裤就是他日常的装扮,格外的赏心悦目。

陆柏看着陆小九给他挑选的衣服,神色略微妙。

陆小九好整以暇地问,“怎么了?不合心意?”

陆柏歪着头,欣赏着陆小九给他挑选的,所谓的新锐设计师的服装,很是另类,他一般不往潮装这一类挑选,要的都是王子装,几乎没一套衣服都能衬得他气质干净优雅。

陆小九挑选的这些另类的潮牌,很显然是他没尝试过的。

五颜六色,全都齐全了。

对于一名偏爱白色的男人,并且是格外挑剔的男人而言,这的确是一件很有挑战的事情,陆柏说,“挺漂亮的。”

完全是口是心非。

“那就都要了。”陆小九格外的豪气。

反正陆柏有钱,不在乎这点钱。

陆柏打算回去就把这些衣服都打入冷宫,阿生可能会喜欢,赠送给阿生也不错,陆小九说,“再买一点鞋子和配件吧。”

“好!”陆柏相当的好脾气,哪怕陆小九给他挑选的,全部是他的风格,他也乐此不彼,心情非常放松,陆小九原本是赌气,她已有很多年不曾有过这样的赌气,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陆柏这么好脾气,她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他看起来相当的好欺负的样子呢。

当年的陆柏,可一点都没这么好欺负。

她要是给他挑选这样的衣服,陆柏就会骂人,不管是谁,他都不会接受的,他当年脾气可不怎么好,反而是她,不管陆柏做什么,她都觉得这样好,那样好,啊,怎么哪哪儿都好。

他们的情况,仿佛调过来了。

“你看着我干什么?”陆柏问。

陆小九定定地看着他,倏然别开了目光,低声说,“没什么。”

她一点都不想感慨时光对一个人的残忍。

“小九,你也挑一点衣服吧。”

“我不需要。”陆小九说,“我的衣服够了,也不需要多好的衣服,好衣服穿在我身上简直是浪费。”

作为一名特工,不需要把自己打扮得多精细。

陆柏让人把衣服全部都送到烽火集团,他牵着陆小九的手去女装店,陆小九没想到他会突然牵着她的手,格外的诧异,又格外……心跳如雷,她试着挣脱陆柏的手,却被他紧紧地握住。

“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哪一个不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陆小九内心是拒绝的,可实在是争不过陆柏,这时候陆柏就格外的强势,硬是给陆小九买了几件风格不一样的裙子。

有短裙,也有长裙。

几乎都是连衣裙,陆小九骨骼小,穿连衣裙格外的好看,陆小九左右不适应,这衣服穿着她觉得很不爽,陆小九说,“我不适合这些衣服。”

“很漂亮。”陆柏说,淡淡说,“你穿着也很漂亮。”

陆柏的手,轻轻地拂过陆小九的眉目,带了几分柔情,他的指尖很细,手指圆润,身材消瘦得那么厉害,手指却很漂亮,陆小九仰头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有一种夺目的光,浅灰带蓝的眼瞳里,倒映出她的容颜,冷清得令人讨厌。陆柏喜欢如今的自己吗?他喜欢的,是当年活泼朝气的小九,并不是如今死气沉沉,毫无情绪波动的小九,彼此都是当年陌生的样子,就算他们渴望时光倒流,却没有人愿意,往后倒退一步,就像被枪指着背脊的人,只能不断地往前走,过往一点一点地沙化在时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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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章 细水流长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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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她永远的遗憾和痛恨。

陆小九别开了脸,指尖轻轻地颤动,带着一分冷意。

“这是你曾经最喜欢的鞋子。”陆柏说。

陆小九看向一双红色的高跟鞋,鲜红的漆面,细尖的高跟鞋,十四岁的是她渴望着长大,在C国,女孩子穿上高跟鞋就意味着长大,她渴望成长,能当陆柏的新娘。

她拉着陆柏,指着高档橱窗里摆设的高跟鞋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鞋。

一模一样的设计,一模一样的颜色,这样的红色,很令人心动。

陆柏拿了过来,轻轻地扬了扬,“试一试?”

小九看着很娇小,但是并不矮,常年穿着一双白球鞋,在高跟鞋满街的纽约,她就显得格外的矮,女人们都喜欢穿高跟鞋,她却喜欢舒服的装束。

他把袋子放在一旁,单膝跪在她身边,替她脱去鞋子。

“别……”小九伸回了脚,却被陆柏抓住,他的掌心拖着她的脚,陆小九常年训练,身上许多地方都被晒成了蜜色,一双大长腿也是均匀的蜜色,格外性感好看,唯独这一双常年穿着军靴的脚,格外的白,皮肤白皙,细嫩,竟然和小腿颜色显然鲜明的对比,一看就是多年不见阳光的脚,脚趾纤长细致,指甲修剪得很好看,陆柏蹙眉,依稀有一个很模糊的念头,多年前,在那个迷乱的夜晚,他似乎亲吻过一双和她一样漂亮的脚。

温热的掌心,带着滚烫的温度,仿佛要烫伤了她,她冰冷的脚心瞬间变得温暖起来,陆小九耳尖轻轻地飘上了一点红晕,仿佛胭脂晕开在耳朵上。

陆柏低着头,认真地为她穿鞋,这个人从小到大,都是他的公主,哪怕他早就君临天下,她却失去所有,她依然是他唯一的公主。

一旁的导购员小姐格外羡慕,他们看起来就是一对很般配的情侣,唯独少了一点亲密感。

陆柏细致地帮陆小九穿上了红色高跟鞋,抬起头,微笑地说,“真的很漂亮。”

白皙的脚,红色的鞋子,格外的相称。

陆小九看着自己脚背和小腿两个颜色,考虑好好地晒一晒她的脚了,不然只能穿球鞋,小乔就喜欢全身裸着在海滩上晒,把自己晒成蜜色。

“舒服吗?”陆柏问。

陆小九走了一圈,点了点头,“挺舒服的。”

陆柏说,“那就要了。”

一身连衣裙,红色高跟鞋,陆小九仿佛换了一个人,柔和的五官都变得锋利不少,陆柏的眼里,这才是他唯一的西施颜色。

对比于陆小九给他买了一堆奇装异服,陆柏却很喜欢打扮陆小九,给她买了许多少女系的衣服,陆小九心里一阵悲凉,果然他喜欢的是当年活泼朝气的小九。

看他挑选衣服的风格和颜色就知道了,全是十四岁时,她喜欢的样式和颜色。

小白,距离那一年,已经过了七年。

我们都长大了。

时间腐蚀着我们的记忆,把记忆里的心动和纯真一寸寸沙化,只剩下一片荒芜,我们泪流满面,举步维艰,却只能往前走,身后的沙像魔,追逐着我们的脚印。

她连这么一点纯真,都不忍心去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