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漫女生(创刊号/第一期)(19)

她竟然教给我六种打法。而且,我到现在都全部记得。

或许我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定的认为:总有一些事,是米诺凡所不必知道也不能理解的。

无论如何,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却一桩问题,他发誓永远不和我达成一致。那就是关于我的感情。这是一个让米诺凡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来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要让我这个当爸爸的疯掉才罢休?

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谈得上"故意"。有时候我很希望,这一切就像我邻座女生的口头禅:一切都是幻觉。她总是在考试考得不好或者遇到任何不爽的事情时用这句话来安慰她自己。我也宁愿一切都是幻觉,这样一来对别人也好,不是吗?

●【】▅▅▅▅▅▅▅▅▅▅▅▅▅▅▅▅▅▅▅▅

 可惜的是现实总是现实,无法归于幻觉。于是我只能在不是幻觉的现实里怀着我的小悲伤小遗憾郁郁不安。

还好,开学了。我不必日日生活在他警觉而忧郁的目光里。这一天,米诺凡是先送我,再送的米砾,他的宝马730开到天中还有人多看一眼,开到我们学校就属于正常级别。车子在校门口停下来,他们一人替我拖一个箱,非要送我到宿舍。老帅男外搭一条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男穿着低调的天中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的目光。

我把头埋起来,看着脚尖。在这里,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用像醒醒一样的姿势走路。

在这里,米砂什么也不是。

要命,我想念他,我也想念醒醒,我该如何在这样的想念里安然度过我这风口浪尖的最后半年时间?如果我考上一个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大学,如果我接受米诺凡的安排,如果……但这些都是如果,跟幻觉一样不实际,我还是得脚踏实地地苦读,才对得起米诺凡的银子和一番苦心,不是吗?

"米二。我要跟你比赛!"米砾那天走的时候,忽然回身,头从我宿舍大门口歪过来,朝我眨了眨眼。

"什么?"我没听明白,追到门口。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身跑掉,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凡前面,只不过很快刹住脚步,又回过头来。我们的眼神有刹那交会,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我和他之间,本应该常常要用却总是没有的应该属于双胞胎的奇怪体验。

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算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包括宿舍。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去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2)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朵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的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壳,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的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这一点,如今和我隔着一个鞭长莫及距离的你和醒醒,你们又是否明白呢?

所以,这个近乎真空的寒假恍惚过完以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破除我的一切一样破除了和米诺凡有关高三一年和他彻底隔绝的诺言,因为,我迫不及待。

我如此想他。他到底过得好不好呢?

整整一个高三的上学期,他是否都没有想起过我一丁点?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的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的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寒假我在家上网,每天都看天中的论坛。关于他的小资料,详尽程度也是惊人的。居然涵盖了他所处的班级位置和上课教室等等众多内容。

毕竟是同城,想要了解一个人,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24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

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