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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走了你还在(出书版)(27)+番外

我们毕业了。

大学的四年时光便这样结束了。毕业聚餐的那天,我们班以前有五十一个人,但是,出席的却只有五十个。

唯独少了一个刘靖初。

我还听见有人说:“这不正好吗?一桌十人,五桌,还省了搭凳子。”我一听,端起面前的酒杯,打算去向那个说风凉话的男生敬杯酒。

这时,有两个女生也端着酒过来了,走到我面前说:“苗以瑄,我们想跟你干一杯,怎么样?”

我问:“为什么?”

一个女生说:“因为前两年觉得你太嚣张,蛮讨厌你的,可后来又觉得你也是挺直爽干脆的一个人,有什么不愉快就抹了吧。说是四年缘分,其实何止四年呢?同学关系是一辈子的呢。”

另外一个女生小声说:“嗯,而且我们也都挺喜欢你踹胡哥那一脚的。”

我忍不住笑了:“好啊,那就为四年缘分,干杯。”

其实她们都比我豪气,都举杯说:“为一辈子的缘分干杯!”

那之后,我又跟不少的人都碰了杯,大家都是豪气干云、恩仇尽消的样子。我的酒量很差,几乎每次都只是抿一小口,但即便是那样我也喝得有点头晕眼花。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忽然看到远处走廊有一道身影仿佛很熟悉,但我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眼花,那个人好像是姜城远。

他一只手扶着墙,走一步就停一停,然后又再迈出下一个步子,两条腿落地的轻重也都不一样。

我便呆呆地凝望着那个背影,也伸出手,扶着墙,学他的样子,走一步,停一停,走一步,停一停。

他迈出一步,我就跟着迈出一步。

可是,我的两条腿是完好无恙的,我始终也无法体会一个身体有残缺的人那样走路到底是什么滋味。

走廊上的灯闪了几下,突然灭了,那身影陷进黑暗里,越来越模糊。

我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他消失,什么也看不见了,我也久久地朝着那个方向,久久地没有回过神来。

毕业后,我进了沈宫文化传媒工作,朝九晚五的生活还算轻松,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我依旧不会主动和刘靖初联系,但他也依旧会主动来找我。他来找我的时候我没有刻意表现得很抵触,态度比以前放松了不少。他告诉我,他正在积极地找工作,工作很难找,后来又说找到了,是在酒店当服务员,试用期三个月,任务重,工资低,但福利还不错,总比没有工作好,因为他暂时很需要一份工作。

我能看出他的困惑和疲惫。他对我说:“阿瑄,原来外面的世界比我想象的难多了。我以前觉得,在学校里只要耍混耍横,别人就得忍让,就得听我的,可出去了才能体会到那种有心无力……”

“我每次应聘把简历递出去,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就轮番来考我,像审犯人一样。”

“我觉得自己跟个傻瓜似的,还得忍受他们对我的各种挑剔和质疑……他们一知道我还在被管制,嘴脸立刻就不同了……”

“很多的事情,都已经不是我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了……”

刘靖初身上始终有管制这道烙印,应聘的时候对方只要知道了他犯过事,没有完成学业就被学校开除了,他们都会直接或者委婉地拒绝他。最后那份酒店的工作是他舅舅穿针引线介绍的,因为走了关系,对方看介绍人的面子,就没有严格把关,他们将他被管制的事情隐瞒了,他才得到了那份工作。

他说:“阿瑄,我就想赌一口气!我家那些亲戚,也只有我舅舅还对我上点心,其他的那些,老早就看不起我,说我是烂泥糊不上墙。现在出了这事,他们就更要看我的笑话了。”

“我妈说,我得好好干一场,给那些表面和和气气、暗地里不知道怎么咒我、怎么嫌我的浑蛋瞧瞧,我刘靖初没完,我这辈子不会就栽在这件事上了!哼,我完?他们都进棺材了我还完不了呢!”

他在电话里说得咬牙切齿,我一直听着,不怎么出声。

他又问我:“阿瑄,你睡着了吗?”

我每次接他的电话都不冷不热,他说,我听,偶尔回应几句。我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凌晨了,我故意声音含混地说:“嗯,我已经躺着了,好困。”他说:“好,那我挂了,你肯听我发牢骚我也很满足了。阿瑄,晚安。”

晚安。

我只是在心里默默地说了那两个字。

挂断电话以后,我望着电脑屏幕发呆。

微博上偶尔还是会跳出新评论提示,总有那么些晚睡或者失眠的人还在网络里游荡。

几个月以来我的粉丝从最初的两千人涨到了十几万,有人说着赞美的话,也有人恶意抨击,还有檀雅的粉丝孜孜不倦地来质问我是不是靠关系才当上代言人的。我最初看见那些评论还会生气难受,但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十月的一天,我坐车经过紫滨路,远远地看见江畔广场有人在放孔明灯。

风很大,刚点燃的石蜡被风一吹,火焰歪着烧到了灯纸,把灯纸烧出了一个大窟窿,那盏灯也作废了。

他不是一个人在放灯,还有一个人在旁边帮他,但他似乎嫌帮他的人跟他不配合,灯纸一烧起来,他就发脾气把对方赶走了。

放灯的人是姜城远。

远远地,我还能看见他那根银色的拐杖就放在他的脚边。

那根拐杖,上面有几颗金属装饰,有几条雕刻的纹路,还有一道不小心刮出的痕迹,我全都知道。

我曾经看着拐杖的主人从一辆黑色轿车里出来,动作很慢,扶着车门站稳了,然后车里就有人将拐杖递出来,拐杖的主人很不情愿地接过了它。

主人站在寝室楼的前面,抬头望了望那栋八层高没有电梯的楼房。而他恰好是住在顶楼的。

他把拐杖扔在地上,徒手就走。

可是,他只走了几步,因为走得有点急,所以摔了一跤。

他摔倒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旁边看他,他狼狈地被来送他返校的母亲扶起来,他丢开了母亲的手:“我说了自己可以走!”

母亲捡起拐杖说:“你刚好一点,还没完全适应,别逞能。”

那根拐杖的主人看了看周围,他也在人群里看到了当时端着盒饭经过的我。他的眉头一皱,把拐杖收到最短,拿在手里,然后还是坚持不想靠拐杖走路。他走得很慢,走一步顿一下,没有再摔倒。他走进寝室楼,扶着栏杆,慢慢地上楼。他的母亲在楼外望着,眼眶又红了。

后来,拐杖的主人渐渐接受它了,用它拄着,行动方便了一些。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个幽灵,总在它的主人察觉不到的角落里看着它。看着它和它的主人,他们在一起的每一次努力,和每一次辛酸。

我看见它带着主人去图书馆,去教学楼,去食堂,还去操场上体育课。体育课上,主人只能跟它一起坐在操场边,大家自由活动,有人打篮球、踢足球、跳健康操,也有人溜到食堂吃东西,只有他们干坐在操场边,一直坐满了九十分钟。

拐杖的主人自从重返学校,就显得很不合群了,大多数时间他都只跟拐杖在一起。

主人还很爱惜他的拐杖,不允许任何人随便碰它。有一次我过了饭点去食堂,看见主人趴在靠窗的座位上睡觉,而拐杖就竖在他的手边。我忍不住走过去把它拿了起来,金属的质地,冰冷的触感,冷得不近人情。它很轻巧,细细的,可以收缩,没有任何花哨的装饰,款式简单得令人心疼。

我连用了两个奇怪的词语去形容它,心里无端唏嘘得很。

窗外有阳光照进来,银色的表面反光,光点落在主人的眼睛上,他就醒了。

他的眼皮一掀,露出眼周轻微的红血丝,眼神就和他的拐杖一样冰冷。他说:“别碰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