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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笑嫣然短篇小说集(9)(10)

况荀生想了想,卷起左手的衣袖。在古铜色光滑的皮肤上,有一道笔直的伤疤,像是由刀剑或者斧头一类的利器造成。原来,当年的况荀生并没有违背他的承诺,当他借到足够的盘缠,再回破庙找羡芸的时候,他发现有一队官兵正在附近搜索,为了引开他们,他用一件斗篷遮住自己的头和脸,扮出一副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样子,官兵拦住他,要盘查他,他撒腿就跑,官兵们疑心他就是在逃的钦犯,呼喝着追了上去。而那时,羡芸躲在庙宇的石像背后,因饥饿和高烧,已经昏迷。至于况荀生,他虽然引开了官兵,亦躲过了他们的追捕,但是他不慎滚下了山坡,清醒的时候,正好有一队山贼要抢他手里的包袱。他抵抗,左手的伤,就在那时造成。当他衣衫褴褛身无分文的走回破庙里,羡芸已经被路过的老尼姑带走了。

况荀生将所有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明慧,明慧听说忆如竟是朝廷的钦犯,吃惊不小。急忙问况荀生,你将这些坦白告诉我,你不怕?

怕?怕你会出卖我们?不会的。我相信你。况荀生轻轻地说。

明慧心中难过,自嘲的想,也许,得不到感情,能够得他一次信任,也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她又问,你为何不早一点跟她解释清楚?

况荀生叹了一口气说,虽然我遇到了意外,但我总归是在她最危险最无助的时候,撇下了她。她恨我是应该的。也只有她恨我,我心里才会觉得好过。

离开况荀生的住处,已经天黑。两三点稀疏的星子,挂在没有月亮的天边。空气里浸着湿漉漉的雨水气息。

明慧踽踽的走在昏暗的长街。

眼睛里,没有一丝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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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少女系列之二

在彼端遗忘

文/语笑嫣然

§ 沙漠绿洲的回忆

雨声和音乐。是清冷的夜晚最残酷的疼痛剂。缓缓的,缓缓的就把人的眼泪催下来。房间很暗。没有开灯。

欣蒂坐在孤独的收音机前面。

收音机里的女声,仿佛带着和她一样的凄怆。她忍不住想,她是不是也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少年,一遍一遍,悲伤不止。可是,大约谁也比不上她的轰轰烈烈刻骨铭心吧。那个少年,原本是她的王子,她的神祗,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变成了邪恶的吸血鬼。而她,却带着与生俱来的魔法与使命,是诺提耶城里惟一的驱魔人。

少年的名字叫丹尼尔。

这几个字母,就像烙铁一样跟随着欣蒂,永远永远,挥之不去。

后来。回忆里全都是对立撕杀的场景。丹尼尔露出尖牙朝着欣蒂的脖子狠狠的咬下去。但那动作并未完成——

从背后射来的一支箭,刺穿了丹尼尔的心脏。

丹尼尔化成一滩灰烬。

射箭的少年救了欣蒂。他和欣蒂曾是朋友,共同捍卫正义。但那一箭却扰乱了彼此简单的关系。此后他们是敌,还是友,他不知道。

她也不知道。

再后来听说他离开了。没有告别。一转眼时间就过去了小半年。

这时,窗外漆黑的天空豁然一亮。欣蒂抬头看,竟是一颗特别璀璨的流星划落。像是落在这城里或城外的某处。

并且爆射出刺眼的蓝光。

尚未入睡的居民们有一阵小小的沸腾。只有收音机依然寂寞清冷的唱着:

there's no way that I could possiblely forget you

thank you got me and forgot me

数天过后。

周末的夜晚,到学校附近的沙漠绿洲酒吧,听听庸懒或嘈杂的乐音,再喝一杯呛口的龙舌兰已经成为欣蒂的习惯。

沙漠绿洲曾经是丹尼尔最喜欢逗留的地方。

就像空气里还残留着他的气息。

只是,那天,欣蒂很意外的在酒吧的后巷看到了凯恩。阔别半年的凯恩。依然像从前那样,穿着一身黑。

糟糕的品位。

欣蒂愕然的喊起来:“嗨,你怎么在这里?”

凯恩原本只是经过后巷,没有想到刚好被欣蒂看见,就颇为尴尬的停下步子,说:“我,我是来完成作业的。”

作业?

听到这两个字,欣蒂不由得紧张起来。要知道,凯恩既不是诺提耶城普通的中学或大学生,也不是像欣蒂这样有着隐匿身份的驱魔人。——他是男巫。在玛琪雅山上的奥浦露斯学院。那是诺提耶城的最高学府。专门培养年轻的男巫或女巫。学员很少。但受到的都是正面的教育。所以,凯恩的作业,可想而知,肯定就不会是完成一张试卷或者一个模型那样简单了。

欣蒂问:“什么作业?”

凯恩知道欣蒂的身份,他觉得对她没有必要隐瞒,便告诉她说:“前几天降落在这里的蓝色陨星,其实是一颗会寄生在人体内的宝石。是KR星球的皇族帝位的象征。因为动乱,宝石不慎跌入了地球,而他们不方便亲自出面,所以向学院请求援手。”

“噢——”欣蒂撇了撇嘴:“然后这个任务就落到你的头上了,看来院长很器重你嘛。”这里面并不全都是由衷的赞美,凯恩听得出来。他有点尴尬。不知道如何回答。对话突然陷入了僵局。直到欣蒂再度开口打破沉默:

“我走了。”

凯恩立刻伸出手:“欣蒂——你还在怪我吗?”

“没有。”欣蒂回答得斩钉截铁,不假任何思索。可是,事实上她又怎么能够轻易就忘记,那支穿心而过的箭,是如何令丹尼尔化成粉末,消散在眼前。

凯恩就是那射箭的少年。

§ 关于爱的交换条件

欣蒂就读的学校,叫做黄桃中学。洋洋洒洒数千名学生,欣蒂算是有点名气的。所以,偶尔也有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男生向欣蒂表白。

就比如,桀森。

桀森是典型的纨绔子,生得高大俊朗,眼睛长在头顶上。可他偏偏就是看中了欣蒂,他觉得欣蒂的冷傲和寂寞跟他有异曲同工之妙。他饱含深情又胸有成竹的向欣蒂表白,谁知道,竟然遭到了拒绝。因为那时候欣蒂最是沉浸在失去丹尼尔的痛苦,对桀森的态度比冷漠更冷漠,渐渐的,甚至演变成恶劣。他们的关系,因此闹得很僵。

有一天。

在沙漠绿洲,弥漫着暗光与潮气的酒吧,欣蒂碰见了桀森。那整整高出她一个头的男生。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势望着她。牵着一个陌生的女孩。语带炫耀的说:“嗨,欣蒂,给你介绍我新认识的朋友,邦妮。”欣蒂正在专心的看着乐队的表演,并且暗自嘲笑桀森的幼稚,出于礼貌她随意的瞟了那个女生一眼,但是那一眼却倏忽演变成惊愕的凝望。

仿佛全场都是那个叫邦妮的女生,她的眼神,有炫耀,挑衅,以及,很深很深的不寻常。

欣蒂只感觉到一股邪恶之气迎面而来。来不及深究。桀森已经带着邦妮钻进舞池。两个人亲昵得好像热恋中的情侣。欣蒂皱着眉头,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走上前去,一把拉过桀森:“我有话跟你说。”桀森以为自己的激将法奏效了,得意的尾巴翘到了天上。他丢开邦妮跟着欣蒂走到舞池边。欣蒂问他:“你怎么认识她的?”桀森嬉皮笑脸的转回头去冲邦妮挥了挥手,说:“这不关你的事吧。”

欣蒂着急:“这女孩看上去不简单呢,你要是不了解她,最好别跟她走太近。”

事实上桀森仅仅是在半个小时之前,在酒吧的门口遇见邦妮的。穿着短裙长靴的邦妮,很容易就成为路人目光的焦点。她却目不斜视的走到桀森面前,问他,我可以做你的舞伴吗?桀森愕然得很。原本想要拒绝,却在那时看到欣蒂一个人进了酒吧。他立刻改变了主意,向邦妮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此时,桀森看着欣蒂焦虑的表情,虽然得意,却故做不屑的扬了扬眉,丢下一句,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然后又没入了舞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