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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楼之石榴红(131)

第三十四章 (4)

 纪十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在她想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可以阴毒狠辣,也可以扮天真扮柔弱,但是当她真正受伤软弱的时候,却偏偏又要硬撑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生怕被人看破,哪怕随之而来的有可能会是她平日千方百计想要得到的东西,她也不稀罕。对于她来说,她想要的她会自己去夺去抢,却不是别人的施舍。

因此虽然在还没走出奚言主寨大门时,她已觉得眼前昏黑快要支撑不住,她却不容许自己就这样倒下,而是用了天彻庄刺激出死士生命极限的禁术,硬生生地让自己保持精神亢奋身手迅捷,一直到离开乌泽镇十多里。然而这种激发生命潜能的禁术无异于杀鸡取卵,当力量用尽的那一刻,往往会虚弱到来一个三岁小儿也能将之弄死的地步,就算侥幸不死,也会伤到根本,功力尽废。

纪十不是不知道厉害,她只是心性太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她宁可虚弱地倒在敌人面前,也不愿意被自己求而不得的人怜悯。于是,她如愿了。

看着站在面前一身黑色劲装,身段窈窕的夏候衡,依着大石靠坐在地上的纪十抬手擦了擦有些模糊的眼睛,双颊酒窝深陷,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你养的……咳咳……那些狗鼻子倒是灵,竟然追到了这里来。”她喘息道,并没有想要掩饰自己狼狈的意思,却在甫一开口,便呛了几口之前强咽下的血水出来,将胸口浸湿了一大片,看着着实吓人。

夏候衡啧了两声,在这个跟自己斗了十几年的夙敌面前蹲下,像是欣赏最珍爱的首饰一般仔细打量着眼前这张因使用禁术而七窍流血的脸,明明还是跟以前一样圆圆的带着孩子气以及甜笑,此时却显得分外狰狞,倒是跟她腐烂透了的里子更为相衬。

“这么难看,是被男人抛弃了吧。”有什么比见到自己的敌人落魄失去反抗能力更让人开怀的呢。夏候衡笑得肆意,如果不是怕把手弄脏,她也许还想拍拍那张素来趾高气昂的脸。“你终于也有今日,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等得有多辛苦。你说,我该怎么招待你呢,少主大人?”

纪十努力想要看清眼前越来越模糊的人影,耳朵也不是很听得清楚对方的话,就像是被蒙了一层厚厚的棉花,闷哄哄的难受。她知道这大概是禁术的后遗症,却并不是如何在意。

“以为没了我,你……咳咳……你就能坐上少主的位置么……咳咳……”她几乎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但却仍然固执地说了下去。“你……咳……你就等着那老不死的再给你找个伴吧……”

夏候衡桃花眼一眯,心里已经转了个来回。其实她和纪鹤都清楚,这些年两人一直斗得不死不休的状态其实是庄里那几个老家伙暗地里推波助澜造成的,只是因为各取所需,所以俩人也就懒得理会。如果今日纪十完蛋了,那些人绝不会让她一家独大,肯定还会扶植起新的人来与她相争,到时她对新人的禀性脾气行事风格可不会像对纪十这样知根知底,只怕要吃上大亏。虽然想通了此点,暗自也有了决断,她嘴里却不会轻易放过羞辱对方的机会。

“你如今已是废人,就算我不杀你,你又拿什么跟我斗?只怕你那些各怀心思的手下先就将你啃得干干净净了。”所谓的手下,也不过是在残酷争斗中的失败者而已,他们是不可能放过任何翻身而上的机会的。“不如这样,待我将你的手脚都砍了,然后好好伺养着你如何?”夏候衡眼中闪过一抹狠意,显然不是随便说说。

纪十侧耳努力分辨,勉强将最后那一句话听明白了,她边咳边笑,摇头直叹:“咳咳……你还是这般手软胆小……我这里有一个刚听来的法子……咳……教给你……你可将我的皮下来……剥下来做面具做椅套……做灯罩……嘿嘿……然后……然后找个刀技精熟……精熟的……咳咳……把我的骨头剔掉,只要小心些……小心些,我还能做条红通通软……软趴趴的……咳……肉虫逗你开心呢……嘿嘿嘿嘿……”

任是夏候衡见多了各种酷刑,此时也不由被被那带着咳喘的沙哑声音所描述出来的画面恶心得头皮发麻,然而就在她被震住的短短瞬间,原该无力再动弹一根指头的纪十蓦然一个翻滚,消失在背依着的大石后面。

夏候衡腾地一下站起来,跨步想要追上,却又急急收住腿,脸色变得难看之极。因为天黑,加上沉浸在即将打败对手的兴奋中,她竟一直没发现大石之后便是片深黑不见底的悬崖。

原来纪十情知禁术所产生的力量用完后,自己会处在一个极为危险的境地当中,故而选择了这样一个人迹罕至临近悬崖的地方。如果运气好,没有任何危险,那么她便在此地呆到恢复行走的力气,如果运气不好……就像夏候衡的出现,在被折辱之前,不若自己跳崖了断。也是夏候衡太过大意,加上被她所说的那些话惊到,否则哪里有她跳崖的机会。

然而,无论如何,她是跳了。而胜券在握的夏候衡自然不甘心在临死前还被她耍一道,当即派人搜索崖下,务必要将她的尸体找到,然后碎尸万段以解心中之恨。至于人有可能还活着……夏候衡是不作此想的,毕竟对方已经失去武功且身负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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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坠崖的那一刻,纪十眼看不见无底的深渊,耳听不见凌冽的风声,除了无限下坠的失重感外,她唯一感觉到的便是一片寂静,而这无边的寂静当中,许多早已不曾想起的过往纷至沓来。

父母倒在血泊中的身体;赤身裸体被关在铁笼子里面对喂了春****的獒犬;被最信任的视为姐姐的同伴捅穿肚子;被关在充斥着黑暗与死亡的地底,唯一的食物是死人身上的肉……

她其实很清楚,自她开始跟狗一样撕咬死人肉那一刻起,她的骨子里也已跟那些尸体一样腐败朽烂,慢慢长满蛆虫。因为从那个地方出来后,她最先做的一件事就是一刀刀活剐了那个她曾经无比信任依赖过的姐姐。

这些事纪十平时从来不会去想,甚至连她自己都以为已经遗忘了,却不知为何会在此时一一浮现心间,反而是最近让她情绪波动最大的子万和梅六,竟是一点也没想起。

第三十四章 (5)

 还有一个念头是纪十以前从不容许浮起的,她想,如果人生能够重头来过,她宁可一辈子当乞儿骗子小偷,也不会再踏足天彻庄一步。她又想,能够就这样死了,未免不是便宜了自己。

此念方起,身体蓦然重重落在一样物事之上,在急速下沉后又飞快被弹起,她五脏本就受损,受此冲击,不由哇地又是一口鲜血喷出,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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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万带着奚言豫出了乌泽,直到邻近的白水才停下。白水镇小,只有一家客栈,却是当初纪十与梅六住过的。

奚言豫受伤颇重,之前在奚言主寨中还是硬撑着才勉强保持清醒,待得脱离乌泽,人便已昏睡过去。子万忙着给他请大夫,煎药喂药,一通忙碌,也没什么闲暇去想纪十。待一切忙完之后,看着床上那张清隽的脸以及散在枕上的半白头发,他突然有些恍惚。

细雨,石桥,乌篷船。他永远也忘不了两人初见时,花朝乘船由远而近,仿似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那一幕。花朝大他几岁,且不喜欢男子,开始只是视他如友如弟,后抵不过他的痴缠,终遂了他的心愿。然而正当两人情浓时,花朝却突然消失不见,任他疯了般寻遍整个中原,也没找到一丝踪影。

是生?是死?是逃离?还是苦衷难言?他都已无法得知,只是在回到奢香时向家族坦言了自己的性向,并被囚入黑暗之狱。出来后他不死心,又找了几年,仍是一无所获。花朝就像凭空从这个世间蒸发掉了一般,连点痕迹没也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