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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唐攻略(343)

弦鼓一声,纤腰微动,就只见那双足在周遭的木桩上轻盈地点过,旋得舒缓,跳得惬意,配合着同样舒张的音乐,竟是让观者人人心旷神怡。人群中的李贤微微抿了一口葡萄酒,赞赏地点了点头——倘若说早先他还对这胡姬艳舞存有轻视,那么在上次看过哈蜜儿的如此表演之后,他那点轻视之心早就丢到九霄云外了。人比花娇,舞比花艳,这胡舞果然名不虚传。

耳听鼓声日急,弦声日激,眼看底下的哈蜜儿旋转愈快,他一仰头把杯中葡萄酒一饮而尽,便高声吟道:“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

虽说有乐班子在伴奏,但是,李贤毕竟是练过的,那中气叫一个足,这诗一出口竟是四面八方都听到了。也不知愈旋愈快的哈蜜儿是否听到了这诗,手中忽然展开了一方布帛,竟是舞得犹如杂耍一般,脚下犹如钉子一般扎在木桩上,仿佛如履平地一般。

贺兰烟和屈突申若对李贤这种做派习以为常,因此听了这诗之后还在那里笑嘻嘻地交头接耳,而金明嘉却不免心中一跳——在她看来,贺兰烟是李贤的未婚妻,屈突申若则很可能是情人,当着未来妻子和情人的面,给一个微贱的舞女做诗,天底下有这样古怪的男人么?

于是,这位一向聪明绝顶的新罗公主,一时陷入了迷惑之中。

第三百四十四章 最难琢磨美人心,人意可能胜天?

春风东来忽相过,金樽渌酒生微波。落花纷纷稍觉多,美人欲醉朱颜酡。青轩桃李能几何,流光欺人忽蹉跎。君起舞,日西夕。当年意气不肯平,白发如丝叹何益。

琴奏龙门之绿桐,玉壶美酒清若空。催弦拂柱与君饮,看朱成碧颜始红。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

一边喝酒一边题字,李贤对于面前这张墨迹淋漓的长卷非常满意。他老爹老妈都是一手好字,李弘这个太子就不用提了,就连李显平日顽皮,字却写得还算不错。因此,这三年除了读书练武玩乐之外,他愣是给自己布置了一个死任务——练字。结果,擅长飞白的曹王明被他骚扰得不胜其烦,但他这手字也大有进步。

果然是有志者事竟成,看看眼下他这一手行书,不是很不错么?

他才在心底自吹自擂了一句,旁边便响起了一个声音:“六郎你的字果然大有长进,不愧和曹王厮混了那么久。我虽然喜好飞白,却是难能胜得过他。你这番耳濡目染下来,这字也可以拿出去当匾额了!这样一幅字在安康楼墙上这么一挂,明儿个只怕满城都要传遍!”

“反正我胡闹的名声在外,多那么一桩有什么打紧?说起来,申若姐你可是出家人,不求清静无为,反倒上这种声色犬马的地方,似乎是更大的新闻吧?”

不用转头去看,李贤就知道这说话的是屈突申若。斜睨了一眼那边正在又惊又喜地端详手中扇子的哈蜜儿,再瞧瞧正在她耳边低声嘀咕着什么的小丫头,他只觉得这小小的包厢中似乎荡漾着一股温情,原本只有三分的醉意顿时变成了七分。

酒不醉人人自醉,果真一点不假。

“出家人怎么了,你上次不是还对烟儿说过,酒肉穿肠过,三清在心头么?这酒肉和声色没什么区别,我这个女人难道就不能来胡姬酒肆看舞喝酒逍遥?”

说这句话的时候,屈突申若很是理直气壮,面上带着狡黠的笑意,见李贤一时间哭笑不得,她顿时笑得更欢了,浑然没注意头顶的金冠已经歪斜了大半。又斗了一会嘴,她终于被李贤层出不穷的歪理逗得花枝乱颤,到了最后,只听叮当一声,那金冠连同束发的簪子,一同掉在了地上。就只见她丰盈的秀发都披散了下来,一直垂到了股间。

于是,房间中一下子变得极其安静,但下一刻,小丫头便第一个夸张地大笑了起来,甚至还不管不顾地把桌子拍得砰砰响。倒是哈蜜儿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赶紧上去捡起金冠和金簪,看了看李贤和屈突申若,竟是鬼使神差地把东西递到了前者手上。

“六公子……”

李贤看了看那顶小巧玲珑的金冠,还有那支造型奇特的金簪,面上的表情渐渐微妙了起来。他的见识比这年头的人多,虽说这手不怎么巧,但胜在手底下能人多,这几年来,贺兰周又涉足了好些产业,其中金银铺一开出来,五花八门的首饰就立刻让一大群高官夫人趋之若鹜,而近水楼台先得月,小丫头大姊头李焱娘等女人,他送出的首饰不知有多少。

如果他没记错,这金冠和金簪,似乎就是他某次礼物中的两件。

“看什么看,赶紧给我,否则这披头散发像什么样子!”

见李贤只顾着端详那金冠金簪,一双贼眼还往她脸上瞅,屈突申的面上登时浮现出一丝红晕。没好气地白了李贤一眼,她劈手夺过李贤手上的两样东西。

可拿着金冠就没法束发,想要先搁在桌子上,她却又瞧见了小丫头促狭的目光,干脆便把金冠重新塞回了李贤手中,旋即自顾自地用一只手挽起长长的秀发,一面拧一面用五指梳拢,最后才用金簪再次固定好了,这才取过金冠戴在头上。

“刚刚是秀发半掩面,丽质犹可窥;现在则是巾帼爱飒爽,佩剑挽长弓;人道是美人百变,果然名不虚传。”

脸红对于屈突申若来说很是罕见,即使李贤也只是瞧见过数次,因此这一次竟是乍着胆子调笑了一句。见小丫头面色微微一变,哈蜜儿目放异彩,旁边的金明嘉则好似根本没听见,他顿时有些后悔——这又不是单独相处的场合,他说这些干吗?

金明嘉今天找上李贤,原本是为了高句丽使节的事。新罗能够从海东三国中最弱小的一个逐渐强大起来,靠的就是审时度势,向大唐称臣的缘故。百济的土地虽说如今还在大唐军队管辖之下,但是,府兵不可能一直驻扎在那里,到头来,新罗一定能够占领那块飞地。

可是,高句丽一日存在,新罗便一日不得安宁,所以,目前她最大的任务就是探知大唐在高句丽一事上的态度!

尽管心中有这样的目标,此时此刻,她却觉得自己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李贤和屈突申若的打情骂俏,贺兰烟微妙的态度,还有那个一心记挂着李贤的哈蜜儿……她几乎感觉到自己是和对方两个世界的人。脑海中尽是乱七八糟的思绪,她忽然一下子站了起来,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

“抱歉,我刚刚想到有急事要办,先告辞了!”

微微屈膝致礼后,她便匆匆掀帘出门。不一会儿,外头就传来了蹬蹬蹬的下楼声。这时,贺兰烟才气鼓鼓地走到李贤跟前,很是不满地问道:“这个金明嘉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我去问谁?”虽说知道人家的目的多半不单纯,但李贤还是装出了一幅十万分无辜的模样,免得到时候再招来小丫头胡思乱想。“我都说要到安康楼,谁知道她这么一个新罗公主,居然真的会跟进这种地方!”

早就调整好心情的屈突申若顺势上前当起了和事老:“好了好了,贺兰你又不是没看见,你的心上人可是一直没怎么搭理她,你喝的哪门子飞醋?”

飞醋两个字说得贺兰烟脸上一红,但那红潮来得快去得快——大唐的女人彪悍得多,而且大多不知道害羞为何物,她自然是其中一个。既然人都走了,没来由为了一个外人吵吵闹闹,她很快便兴致勃勃地对李贤的字品头论足,顺便又死活磨得李贤再为她多写两幅。

“对了,家里的房子大没人住,就连我和申若姐姐那个太真观,也是常常冷冷清清的。哈蜜儿反正如今也不住在安康楼,干脆搬进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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