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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之誓言(空城第四部)(7)

我小时候和同龄的小孩子也玩不到一起,不知道原因……也许是因为我不善於和他们打交道,他们聊天我插不上嘴,他们打架或是一起去偷苹果的时候,我又真的参与不进去。

“出去走走吧。”

我也求之不得,我家就这麽大的地方,相比圣殿的气势恢宏……实在没法看。

我们没去就惊动罗伯特和老莲莎,街上的人不算多,也许昨夜的狂欢让许多人现在还沈浸在梦乡。我的手插在口袋里,却觉得指尖触着一样丝滑的东西。

是汝默昨晚上给我戴上的他的那副手套。

黑色的象丝绒,又象绸缎,但我又能确定不是这两样材料做的。

这是什麽织的手套?

而且……我又是什麽时候把它摘下来放在口袋里的?是喝醉了之後吗?

汝默拿出来的那个小壶里的酒,真是香醇的仿佛毒药一样。我觉得自己真的没喝多,只是为了取暖,平时喝酒我的酒量也没有那样浅。

但是那个只喝了几口?还都是小口喝的,居然就醉的什麽都记不得了。

汝默忽然一伸手把我扯到他身边,我才看到我前面有个坑,因为盖了一层雪,所以看起来与旁边的颜色差别不大,我差点一脚踩进去。

“别走神了。”

“没事。”

地下还有一些人们放烟花留下的痕迹,乌黑的灼痕在雪地里看的更加清晰。雪地上有凌乱的脚印,证明昨夜有人在这里狂欢过。

誓言9

“我在这儿住着,太打扰你了吧?”

“哪里。”我把棋子向前挪了一步:“你不在,我只能看书,你在的话我们可以下棋。再说这几天因为你住在这里,莲莎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做拿手菜,我也跟着沾了不少光。”

连棋盘旁边摆着的上好红茶,都是罗伯特轻易不肯示人的珍藏。

虽然家里有三个人,但是罗伯特和老莲莎都不是谈话对象,我对着汝默的时候,也没有觉得什麽压力,可以和他讨论某本书,或者是游吟诗歌,还有一些植物上面的知识。汝默这人简直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我有许多疑问都在他这里得到了解答。有时候我想,等这个节日过完,他回神殿去,我一定会想念他的。

是的,会想念。

但我们不属於同一个世界。

两条直线偶尔在这一点交叉,然後又各自延伸向不同的方向。

“我输了。”

“是你让我。”我微笑着,看着汝默把一根宝石系链解下来,放到我面前的茶盘里。

他说:“我愿赌服输,这个归你了。”

为什麽总是在他输的时候,恰好我们约定赌注?我如果输的时候,似乎就没有约定。

这个人实在是……

那条链子上镶的宝石很美,深绿色,高贵的颜色。

但是我当然不能收,这条链子大概可以将我们整个家都买下来还绰绰有余。

“开玩笑的,如果这样,那我上午输了许多盘了。”我把链子拿起来仔细端详了一下,链子上的雕纹看起来古朴精致,看起来不但是件名贵珠宝,还是样古董。

“好了,你收好吧。”

我探过身,把链子装进他的口袋里面。

他反手握住我的手腕,把那条链子又拿了出来,然後,扣在我的手腕上。

“很合适。”他说:“这种东西虽然有时候很美丽,但是冰冷冷的也没有什麽可爱之处。圣殿里最不缺少这些。如果你真的要拒绝,那麽我只好说你不把我当成朋友了。”

我看看宝石链,再看看那比这宝石还要深邃美丽的一双眼。

“好吧,那我就收下来。”我接下去说:“不过以後我们还是不要再下棋了。”

“我不会因此破产的。”

我微微笑,没说话。

宝石链子在手上的确很凉,不怎麽舒服。

就象许多美丽的东西,远远的观赏,才是最适宜的。

“晚餐似乎是炖羊肉。”汝默说:“我闻到香味儿了。”

不知道为什麽,这件昂贵的馈赠让我感觉很不舒服。

忍不住想起在书房翻到的一本很旧的故事书,故事的主角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出身贫寒。她在一位富有的朋友家中认识了一位英俊少年,甜言蜜语的讨好,美丽的鲜花,漂亮的锦缎衣裳,还有珠宝。最後女孩子付出了宝贵的爱情,却在怀着孕时被抛弃。

那是个悲伤的故事,不过是写给姑娘们看的,我那时候没有其他书看,才看完了那个故事。

但是我觉得……

为什麽我这些天的遭遇,和故事中的女主角这样相象?

当然,我没有那样的纯真和美貌……汝默也应该不是始乱终弃的富家子弟。

我抚摸着那条宝石链子。

即使收下这样昂贵的礼物,也不代表我和他有什麽……

如果让我选,我更想要圣殿里的书。

“过节会让人过懒了。”

汝默点头赞同:“的确如此。平时你都做些什麽?不过节的时候?”

“我在城里有家小铺子,卖的都是些纸笔或是书桌上的小摆设之类。”我说:“生意清淡,只是打发时间。”

晚餐果然是炖羊肉,莲莎守着锅子一下午,那羊肉炖的酥烂无比,热烫着吃下去,让人出了一身汗。我把面包掰碎了泡在那汤汁里吃掉,比平时多吃了大概一半食物,那种饱涨的满足感令人几乎一动也不想动。

壁炉里的火烧的有点太旺。

书房白天生火,晚饭後就改成在卧室生火了,这是我家在冬季的老习惯。不过现在有了客人,当然要改一改,书房的壁炉里木柴也着的正旺。汝默翻着一本诗集,我则在看一本术算方面的书。

院子里好象有些动静,罗伯特走到大门那里去。

这麽晚了还有邻居会来拜访吗?

很快罗伯特走回来,他身旁还有一个人,高高的个子,院子里已经昏暗的看不清楚更多了。

这人是谁?

我放下手里的书:“我去看看,似乎有客人来了。”

罗伯特正大惊小怪的在客厅里说:“哎呀,这真是,真是想不到!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他转头对我说:“少爷,你看看谁来了!”

我看着那个来客。他把斗篷解掉,看起来他似乎走了很长的路,靴子上都是雪泥。

摘掉斗篷的那个人露出一头茶色的卷发,肌肤是深而稠亮的蜂蜜色,一双眼睛似乎含着千言万语一样,他自在的朝我笑笑,英俊的脸庞上带着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哦,我……”我怔怔的看着那个人大步走过来,一把抱起我原地转起了圈子!

“小怀歌长大了!不认识哥哥了吗?”

我的头都被他转晕了,他松开手把我放下地,我都觉得自己有些腿软站不稳了。

“你,你……”我晕晕乎乎的,试图在这张陌生的脸庞上寻找我那位哥哥旧日的痕迹。我印象里,他似乎是个瘦瘦的少年,头发短而凌乱,眉毛浓而杂,眼睛……气质……

总之,似乎是这个人,可是又全然不象。

“真的不认识我了吗?我真是伤心啊!”

他皱起眉,一副沮丧相:“小怀歌,你真让我太伤心了。”

他这样的鬼脸,却让我从记忆深处,渐渐把那个少年有些俏皮的身形又找了出来。

“哥哥!”

他高兴的把我举起来向上抛!

好,好大的臂力!

这真是我记得的那个,瘦瘦的哥哥吗?

他怎麽会毫无预兆突然就回来了?

我又是尖叫,又是笑个不停,一下子岔了气,腰都直不起来了。

我正预备讨饶的时候他忽然住了手:“咦?家里有客人?”

我气喘吁吁惊魂稍定的转过头,汝默也出来了,他穿着白麻纱的衬衫,黑色的长裤显的他的腿特别修长,只是随意的一站,就象一副名画。

“啊,我来介绍,这是汝默,我的朋友,在这里过节。这是我哥哥尼尔,专业的流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