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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不侍寝(75)

作者: 茗荷儿 阅读记录

“嗯,皇上早点有个龙嗣,哀家也安心。”

他提高声音,再问一遍,“太后觉得可行?”

咬了唇,清清楚楚地应:“是。”

他眸光深沉,瞧不出是喜还是怒,将册子往怀里一塞,“朕回去仔细看看。”

没多久,朝云进来,手脚麻利地收拾了案上纹丝未动的茶盅。

我轻声问:“你刚才去了哪里?”

朝云淡淡地回答,“到厨房炖了红枣茶,让木香送了进来。”

“木香死了。”我冷冷地看着她。

“风公公出手时,奴婢躲在旁边看到了。”朝云平静地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为什么?!”

“大少爷让我进宫是保娘娘平安,除夕那晚,娘娘的颈间有吻痕……奴婢并非未经人事的小宫女,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朝云坦然无惧地回视着我,“奴婢能猜到,其他人也能猜到,娘娘不可一错再错!”

我讶然地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后背冷汗涔涔。

☆、57恨愈深

第二天,刘成煜亲自将选秀章程送了过来,“朕稍做了些改动,太后看看是否合宜?”

朝云沏好茶,便要出去,我唤住她,“研磨,备纸。”

“是,”朝云应着,取过纸笔来,立在长案一头,挽起衣袖研磨。

我坐在案后的太师椅上,细细地看着朱笔改动的地方,他把选秀范围设定的很具体,具体到几乎指定了某家小姐参选,而且涉及的家族,不光是五品以上官员,还有几大世家望族。

刘成煜站在我身旁,解释道:“既然选,就多选几人,一劳永逸。”

我指着“西梁姚家”几个字问:“皇上这样写是否太显眼了?”指名道姓让人参选,那就势必要入选了,不管人家姑娘是美还是丑,性情温和还是粗暴。

他不以为然道:“要不改成西梁三品以上武官也可。”

三品,武官,这跟西梁姚家有何差别?

既然他决定了,我也不便反驳,拿起笔准备将改过的章程重新誊一遍。我本就不擅写字,加之他在旁边,握笔的手竟有些颤抖,索性将笔塞进他手里,“皇上写吧。”

他倒不推辞,提笔蘸了墨,唰唰唰,白色澄心纸上落下一排排瘦硬的柳体字,甚是工整。不愧出身皇族,一出手就知受名家指点过。

他抬头见我艳羡的样子,唇角微翘,低声道:“日后,我教你。”我慌乱地扫过朝云,见她正低眉顺目地站着,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

誊写时,刘成煜到底将西梁姚家改成了西梁五品以上官员,不像以前那般明显。我放下心来,浏览了一遍,发现并无纰漏,吩咐朝云取过凤印。

金漆印章盖在卷末留白处,甚是醒目。只等刘成煜盖上玉玺,就可交到礼部让他们备选了。

刘成煜看了看印章,盯着我问:“明日就要颁旨,你确定要这样做?不后悔?”

我微笑着道:“宫里太过冷清,人多点也热闹些。”

“很好。”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过了十五元宵节,顺和帝第一次选秀轰轰烈烈的开始了。礼部颁发了章程,全国各地忙着通告录籍,符合条件的先集中到州府初选,然后到礼部复选,最后才能确定参加殿选的名单。

二月二那天,辽东来人送东西,还有庄王妃的来信,信上说了很多趣事,诸如庄王经常参与一种叫冰球的活动;又如辽东雪多,路面湿滑,她随身的丫鬟一天摔了四个跟头;还有辽东的毛皮既便宜又厚实,海里还产一种珍珠,成色虽不如南珠,可看着很稀奇。

半句没提路上的艰辛与困苦,也没说乍到异乡的孤单与不适,更没说天寒地冻她只能待在屋内的无奈与无聊。

只在信的末尾写了一句:不怕母后笑话,儿媳近来越发觉得馋,想吃盛和斋的点心,母后可能托人带点来。

随信来的是一箱毛皮和一条珍珠手镯,珠子小,光泽也不如南珠夺目,可胜在颜色好,白中透着淡紫,笼在腕上,衬着肌肤格外白皙。

普通的一封家书,看得我眼眶发热。海氏娘家就在盛京,想吃什么自然有人帮她带,她却拜托困在深院高墙里的我,是想我的日子不那么寂寞吧?

除去顾兰外,我不曾有过闺中密友,更不曾有人待我这般用心。

朝云绞了温水帕子,劝道:“娘娘若如此伤感,真是辜负庄王妃的玲珑心了。”

听她说完,便擦了脸,重新梳妆罢,吩咐钱多将盛京有名的点心都买一点来。又让朝云到内织染局寻些松软的棉布和时新的料子。

忙活大半天,把给庄王妃的回礼准备好了。刘则阳代笔写了封回信,一并交给了辽东来的那人。

二月底,加开恩科的会试结束,沈相为知贡举,选出一百二十人的考卷奏给刘成煜,刘成煜没日没夜地看了三天,点了七十六人参加三月十八日的殿试。

他准备殿试时,我躲在内室准备种还生草。草籽只剩下两粒,我特地找了个一钱的酒盅将它们放了进去。

自幼爹便教导我,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我也从没想过自残之事。对着酒盅犹豫半天,才掂着绣花针在食指上扎了个洞,挤出两滴血珠。可血太少了,别说浸泡,连酒盅底都没盖过来。狠狠心,换了剪刀,在指尖一划,鲜红的血不断涌出,一滴滴落在盅里,直到没过草籽,我才涂上伤药,用棉布包扎好。

约莫两刻钟后,盅里的血快凝了,我加了些清水进去,用棉布盖住酒盅口,藏在床边的角落里。

俗话说“十指连心”,果真不假,就那么小小的一道口子,还是挺疼的,想起以后需要不断用血浇灌,头皮有些发麻。

其实,我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在乎刘成烨。假如换成刘成煜,或许我的眉头都不会皱一下,连命都给了他,也心甘情愿。

待在屋里大半天,并无人打扰我。直到临近晚膳时,我扯掉包手指的棉布,看着伤口微合并不显眼,才放心地去了饭厅。

忐忑地过了一夜,第二日刚破晓,我便轻手轻脚地下床,揭开棉布看了看。草籽已浸得发胖,弯口处隐隐有点嫩白急于破皮而出。

强压下心底的激动,战战兢兢地将草籽种在花盆里。又割破一根手指,就着原先的酒盅,兑了水浇了上去。

徐姑姑曾说,还生草三日即可发芽。成败在此一举,就等三天吧。

用早膳时,朝云看到我的中指包着,皱了皱眉头。

我解释道:“指甲旁长了根倒刺,不小心剪到手了。”

她不放心,非打开来看,我蜷着其它指头,单伸出食指让她看过,重新上了药,她才作罢。

刘成煜来请安时,也注意到我的手指,我只好将早膳时的托词重说了一遍,他倒似不甚在意,只对朝云说了句,“往后留点神,好好伺候太后。”又探究般看了我好几眼,问道:“太后今日很开心?”

我笑笑,“礼部说明后天就将过了二围的秀女名册送过来,哀家替皇上高兴。”

刘成煜眸光沉了沉,“太后高兴就好。”一口饮尽碗里的茶,走了。

垂眸看了看包裹严实的手指,不由苦笑:他这是记恨我了。

烦躁不安地等了两日,第三天头上,还生草发芽了。嫩黄嫩黄的两片叶子颤颤巍巍地立在土壤里,还不到指甲盖那么大,可看在我眼里却比参天大树都重要。

毫不犹豫地割破了第三根手指,拼命挤出小半盅血,兑了清水浇上去。水汩汩地湮入土里,我似乎看到两片嫩芽在向我挥手。

匆匆将手指包好,我忍不住要去告诉刘成烨这个好消息,也顺便让他做好准备,眼睛好了,他就可以离开这座沉闷的宫殿了。

朝云不满地看着我,“娘娘,六殿下毕竟是成年男子,又是晚辈,娘娘若有事,召他来问话就是。娘娘这般模样就出门,被人笑话。”那日过后,朝云对我的举止行为管束颇多,时常鸡蛋里面挑骨头,可她偏偏就能挑出骨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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