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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夫36计(68)

那为什么别人可以理解她,偏偏戚继光不行呢?他能收服全土队学子的心,怎么就不能明白她也是有苦衷的呢?

第四回 好俊俏的军爷

“师兄,我心里烦闷,你陪我到宫前集逛逛吧?”如初想找点事做,好消除沮丧感,“娘娘会就要开始了,听说那边的夜市已经很热闹了。”

虚海苦笑。

有谁见过和尚逛庙会吗?而且还是夜市。这是贪恋红尘、是六根不净、是沾染人间烟火!唉,他这个师妹就是为损害他的清誉来的。可话说回来,他有什么清誉可言吗?本来没有的东西,毁不毁也无从谈起。

“好吧。”他点头答应,“不过得容小僧装扮一番,佛曰:凡俗人做凡俗事嘛。”

没错,他视清规戒律如粪土,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说到底,知道他本性的只有胡师妹一人而已。对外,他还是僧录司德高望重的正六品僧官,是少林寺宝相庄严的戒律院首座。深坠红尘,承受地狱之火的焚烧,只有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而如初听她这么说,差点笑出来,因为那句“佛曰:凡俗人做凡俗事嘛。”让她想起相声中那句“孔子曰:包子有肉不在摺上。”越是说得一本正经,恶搞的精神越强大。

而她这个和尚师兄……才认识他时,总觉得他特别恶劣,经常气得她暴跳如雷。但相处久了,他竟然慢慢成为她的依靠、她的主心骨,是除了父亲胡大海外最信任和亲近的人,他那淡然优雅的举止,实际上是成熟和智慧的体现。在她见过的所有人当中,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没有人比他聪明的。

“师妹也装扮一下吧?”不到片刻,虚海就从房间里出来了,递给等在走廊中的如初两套衣服。

如初上下打量了虚海一下,险得叫一声,“好个俊俏的军爷呀!”

酷爱白色的虚海穿了一套白地儿镶黄边儿的边关骑军的军服,粗厚的绵甲质地,头戴黑色军帽,帽顶有红樱,帷帘把脸侧和后脑全遮盖住了,从任何一个角度也看不出他是光头,脚下穿的是黑色厚底棉靴。

他的高个子配上这套军服,本来极威猛的,而因为他的神色娴雅高贵,所以成就了一派儒将风范,实在帅得很,只怕走到集市上又会俘获芳心无数吧?

“为什么给我两套军服?”如初看着虚海发了几秒钟的愣,才道。

“逛街这种事,师妹会不带着八重吗?”虚海了然的一笑。

如初没话说了,因为她所有的心思虚海都能知道。可是她却总觉得他不可思议,比如说他一个和尚却私自藏酒,身边还备着几套军服,难道他常常化了妆偷溜到各处去玩?不过正因为这些琢磨不透,给他平添了一丝神秘危险的色彩,迷人极了,不愧是妖孽体质。

“这军服是小号的呀?”她又发现了新问题。

虚海知道不给她解释清楚,她肯定又能生出很多古怪的猜测,于是道,“也许师妹还不知道,虚江兄已经接到了调令,不日就要回金门驻守海防了。而少林寺想为国为民出力,抗击北虏南倭,打算训练一支僧兵,所以派了几个年轻弟子下山,追随虚江兄。被选中的人中有宗擎和普从,这两件军服本是为他们预备下的。现在,没问题了吧?”

如初绽开大大的笑容,“没问题了,就是有点舍不得大哥。我想他大概想临行前告诉我这消息,免得我难过。不过幸好你提前说了,我好准备临别礼物,今天说不定在集市上就能淘到好东西。”说着,兴兴头头地回房换装。

她和八重的军装是普通的卫内士兵服,白衣镶红边儿,绿色裤子,棕色的皮肩甲和腰甲、腰带,白色绑腿,红色软边布帽,头顶灰色短缨,腰下黑色平底绵鞋。总之……是短打扮,颜色鲜艳,还挺喜感,和人家边关武将那沉着大气的风度根本没法儿比。

不过如初对外形上的事并不在意,拉着八重和虚海,趁着暮色降临悄悄溜出了卫学,来到宫前集。

宫前集距离直沽寨码头很近,是在天后宫门前的一大片空地上自发形成的周期性集市,被宫南大街和宫北大街夹在中间。

因为天津漕运发达,人们对海神的崇奉不衰,所以这三处地方简直说得上是百物云集、熙熙攘攘,特别是“娘娘会”举办期间。

白天看宫南大街和宫北大街,店铺鳞次栉比,廊舍华丽整洁,有的院落还花木扶疏的。店铺的铺面多是前檐满敞形式,有烧锅店、钱号、肉铺子、海味店、药铺、布店、米面铺、酱园、烟铺、饭馆、客栈等等,在稍微宽敞点的角落,还有商贩驻足叫卖。

在最热闹的时辰里,街上的行人、车、轿、马络绎不绝。而不远处,就是绿瓦红墙的“天后宫”和彩绘华美、平台宽广的宫前戏楼,这片地方在大明期间是天津卫最繁华的所在。

而“娘娘会”,则是为了庆祝生日为三月二十三的海神娘娘的寿诞而举行的民间活动,从三月十六日就开始,直到寿诞的第二天结束,持续时间有一周多。每逢此时,民间的法鼓会、大乐会、鹤龄会、重阁会、中幡会、高跷会等,沿街表演各种技艺,呈现一番盛况,也算是全民狂欢节了。

如初穿越到大明不到一年时间,从没看到过这种在现代花钱买门票也无法看到的民俗表演盛景,所以好奇得不得了,比天津卫中的任何一个人还要期待“娘娘会”的来临,以至于现在就到宫前集感受节日气氛了。

不像码头前日出而设、日暮而散的集市,宫前集是夜市,戌时(晚上七点到九点)后才热闹。而正如那句诗词所说: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戚继光英勇跳水救公主时,天气还很冷,河水中似乎还满是冰碴,而现在才三月初十日,气温却骤然回暖,让人能感受春天的气息了。

如初等三人溜达到宫前集时,因为天才刚擦黑,好多商贩才摆好摊子,还没开始做生意,来往的客人也不是多,所以集市显得有些冷清,但这并没有影响如初的兴致。她完全忘却了因戚继光而生的烦恼,左手抓着一块枣年糕,右手举一支糖堆儿(天津土语,就是糖葫芦),十分的哈皮开心,身后的八重抱着新买的烟花,打算一会儿到河边空旷处去燃放。

在现代看穿越小说时,如初最囧最雷的桥段之一就是女主吃糖葫芦了,总觉得那很白痴。可穿越过来后才明白,在没有冰激凌、拿铁、跳跳豆和水果派的古代,糖葫芦几乎是天气不那么热时的最佳小吃,所以她也不能免俗了。

“师兄,我请你吃一颗。”如初开心地举着手中的糖堆儿,凑到虚海的唇边,“这颗山楂上的糖和芝麻都最多,一口咬下去,你将融化在酸酸甜甜的美味中。”

虚海被如初的快乐情绪感染,低头望了一眼,就见如初的嘴唇比那颗包裹了亮晶晶糖层的红山楂还要诱人鲜亮,连忙移开目光,专注美食,毫不客气地咬了下去。

“好吃吧?”看到虚海享受般的表情,如初孩子气的得意,但几乎就在同时,她本能的感觉到两道灼热的目光盯住了她的位置,方向五点钟!

转头望去,意外地撞入一双明亮的黑眸中,那视线包含了太多复杂的东西,烫得如初一抖,只好错开眼神,重新聚焦,才看清楚原来是大明F4,瞪她的,正是那位不良少年之首。

“小一一,真有缘呀,在这里遇到你。”李成粱大着嗓门嚷嚷,用力向如初挥手。

这不废话吗?在六百年前的天津,最热闹的地方只有三处,码头集、军粮城、宫前集,在这里遇到不是很正常吗?扯什么缘分,至于这样惊喜嘛。还有,这么高大的个子,不出声都有强烈的存在感了,现在这么用力打招呼,这下可好,整个集市的人都知道她这卫学教习来逛夜市,而且名字超级可笑……小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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