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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221)+番外

“对大赵国来说,身为皇子应该做贡献,分什么好事坏事?”萧真反驳,但偷瞄见母亲的脸色不好,知道此种说法不妥当,立即顿了顿。硬生生压下心里的话,改口道,“再说了,母亲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件差事看着费力不讨好。却是极得人心的。母亲难道没听说过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

崔淑妃怔了怔,她爱子心切,倒是没多想。回过头来再想想皇上因为十王之子的事昼夜难安,可不就是因为“民心”二字吗?那个十王萧煜有什么好?就是占了正统二字,得了民心。

萧真见母亲意动,紧接压低了声音道,“父皇春秋正盛。但太子之位一日虚悬,所有人就都有机会,尤其二哥。十王之子的流言暴发,父皇虽然怀疑了二哥,但没有证据,还是让二哥占了一些上风。不过就是因为‘名正言顺’四个字罢了。到底二哥的位份在那摆着,居长,又居正。儿臣就算再努力,终究差着点气数。但这次若把西北的事办得漂亮,民心是一方面。接触到西北军务才是最重要的。二哥有名份,可我若有兵权呢?两下相抵,再比其他方面,儿臣哪里会输?”他知道母亲最在意的就是皇位,就顺着母亲的意思说。但其实,身为皇子,有一分争位的希望,他自然也不会放弃的。萧家的男人,每一个都有野心。

崔淑妃更沉默了,似乎有点被说服。她太了解皇上了,对自己的儿子也不会全放心,所以虽然成年皇子封了王,却没给封地,也不给兵权。若她的儿子真得了西北军,情形就大不相同。

“这时候知道急了?”想了想,崔淑妃没好气的瞪了儿子一眼,“当初,威远候家那个嫡女,有多少人惦记?生得好,性子好,教得好,家世更不用说。威远侯府女儿多,那却是惟一的嫡女啊。哼,母妃好不容易给你争了机会,你们相处得也不错,怎么就让一个漕帮的丫头搅了局。”说起这事,仍然气得很,“虽说是你父皇的错,可好歹你也加把劲儿啊。若你肯听我的话,把那个水琉璃挤成侧妃,也不是不可以的。”

萧真想起王琳琅,却几乎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是一个大方典雅的冷美人。之前,似乎见过好几回面,他也曾觉得对方很适合自己,东京都也传过他们的流言。但后来琉璃出现,他从拒绝很快转化喜欢,别的姑娘就自动被摒弃出他的大脑。

他的人生一直很有计划,直到琉璃出现,他发现他走上了岔路。可如今呢?琉璃不喜欢他!

所以他说得冠冕堂皇,其实也有私念。虽说为国为民的想法上了大头,却也有想逃避开琉璃的心思。他还没想好怎么办,不知道怎么回应琉璃的真言,所以只好先躲得远远的。

“母亲,儿臣知道您是为我好,可为了皇位,险是必须要冒的。”萧真继续哄劝道,“最多我向您保证,绝不以身犯险,一直在后方指挥可好?”那时,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母亲也管不了太多了。

“你要真的能保证才行。”崔淑妃终于态度软化,“你但凡冲动了,就想想你可怜的娘。我在宫里等你回来,你若有个损伤就是最大的不孝!”

“放心吧。”萧真拍着胸脯打包票,又奉上甜笑卖个萌,“母亲是知道的,儿臣最是孝顺。”

心中却想,此一去,就算时间再久,也还是要回来的。但愿那时,他想好要怎么面对琉璃了。或者他立了军功回来,会令她高看一眼?

与此同时的水府,琉璃正接见此次征西之行的另一个重要人物,程格。

自从接了圣旨,受了任命,程格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万众瞩目的人,明里暗里,多少双眼睛盯着。在这个时候他应该避嫌,但他敢登水府的大门。见的还是水大小姐水琉璃,而且还是在大白天,必然有万全之策。

他的万全之策就是……

连琉璃都忍不住笑,更不用说一边的青黛和青柠憋得快内伤。偏程格一本正经,神色严肃得很,倒显得几个姑娘家很不庄重。

琉璃咳了两声,努力正了脸色,“听说霓裳居送来新料子过来,还非要我亲亲自看。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程……将军。”

亏他怎么想得出来用这招!之前琉璃还纳闷,差点不见。幸好多了下手,翻了下衣料,发现下头写了个“霍”字。才觉得有蹊跷。

程格生得本来俊俏,很有当小白脸的资质。因为他男生女相,从前在军中还受过嘲笑,被称为玉面小“娘”君。不过笑他的人,最后都被他一一打服了。他反而树立了威信。就在降职前,曾是霍家军中少有的青年将领。只是他脾气臭,职业智商虽高,为官的情商却低,因而被一捋到底,在东京都守了城门。

此时,他一身女装。梳的妇人髻上还别了朵牡丹花,虽说没夸张的涂脂抹粉,但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一位就是脾气暴躁,动不动跟人拼刀子的新晋程将军。别说,他扮女相真是美。可惜身材过于高大平板,少了几分妩媚。

“卑职不扮怪样子,就出不得门,也入不得府。”程格一本正经。女人样,男人嗓。青柠终于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扶着桌子弯下腰,捧着肚子不能自己。

程格不笑。于是,琉璃也不敢笑。她知道,程格在她面前自称卑职,是把她看成了姐姐的继承人,霍家军隐形的执掌者。哪怕,只是代理。

“是在启程之前,正式拜见我吗?”她大方地问,并不推辞。姐姐的职责,在交给合适的人之前,她愿意承担。事实上,她已经在承担了,也一直在承担。

“但是……麻烦你把花摘了吧,实在……很违和。”琉璃终于还是说。

青黛端上茶,手都抖了,忍笑忍的。

“是。”程格点头,顺手把那条逼真的牡丹绢花扯下来,动作粗鲁豪放,也完全不在意的样子,“卑职这一去,恐怕短时间内不会回东京都了,往后只能以军中手法传信,听侯小小姐吩咐。听水兄讲过,从此霍家军重组的事就由我来负责,小小姐放心,卑职必不辱命。”小小姐,是相对于霍大小姐而言。

这说明,军中的人认可了琉璃的身份。其中,石头的穿针引线功不可没。毕竟琉璃只能坐困内宅,好多事她出主意,可却要石头执行。况且,石头之前当过姐姐的马僮,和霍家军的好多人,尤其是同龄人非常相熟。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他们算是总角之交,比起旁人,彼此之间的信任更真诚。就算后来都长大成人,也总有不变的情怀和情份。若非石头,霍家军幸存的旧将,也就是这批年轻人,不可能轻易就围绕在琉璃身边,为她的复仇大计卖命。

石头,真的做了很多事,也付出了很多。

第三十四章 求亲

但说起来,琉璃并非第一次见到程格。虽然之前全是石头在做事和联络,但琉璃来东京都这么久了,从前在江南又蛰伏了三年,也暗中见过些人。非常“偶尔”的,她在程格守城门的时候出入过东京都。身为城门官,上前盘问两句时,彼此很是心照。

但,正式拜见,是不同的。

“你们不负霍家军,霍家军也必不负你们。姐姐在天有灵,会欣慰的。”琉璃点头,提起姐姐,再不觉得程格的形象可笑,“不过你此去,担的事很困难,我替姐姐道声辛苦。”

“霍家军一定会赢。”程格很有信心,“一头老虎带着一群猪,绝对可以打败一只猪领着一群老虎,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虽说霍家军旧将散于民间,再聚起来的人数也不多,却足以成为军中骨干。从边民中重新募集的兵员,只要带得好就不成问题。”

“阿鲁台是猪?”琉璃歪着头,有些好笑的问。

望着琉璃偶尔流露出的孩子气,程格忽然想逗这位小小姐开心,总觉得这么漂亮秀气又年轻的小姑娘,却誓为霍大小姐复仇,要重新拉起霍家军的大旗,背负那么多重任,才真正辛苦无比,也让他心生佩服。于是郑重点头,“那必须是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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