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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谋律(149)+番外

只是,她只贪图速度快了,却没想到在这种天气骑行,简直是受罪,大腿处可能被磨破了皮,被汗水一浸,丝丝的疼。

但若是坐马车,在车厢内也会被烤熟的。今年的天时有点怪异,热得反常。可那些农民却不敢歇伏,在地里继续辛苦。

“我是怕回来晚了,祖父会担心。本来说好中午就回的,已经迟了一个多时辰。”春荼蘼戴着帷帽,倒不是她怕羞,或者装大家闺秀,而是怕晒,当遮阳帽用了。

说着,她情不自禁的抹了抹脖子,沾了满手的汗水。这时候,她也后悔了,不该急于一时的。而且到底是古代,女子的衣服湿得粘在身上,实在是很是不雅。

“干脆我先回去,告诉老爷子一声,让他别着急。”一刀看了看两个快要晕过去的姑娘和同样发蔫的马,“这边城门离家还很远,你们不如先找家冷浆店坐一坐,避避暑气,顺便饮饮马,不然真中了热毒,反倒是麻烦了。”

“那你呢?”春荼蘼不放心。

“我身子壮健,不妨事。”一刀也抹了把汗,“快别推辞客气了,看街上都没人,肯定都去避暑,咱们三个站在当街,真是傻气。”

春荼蘼也是真的坚持不过去了,感觉头一阵阵发晕,胸口犯恶心,更不用说口干舌燥,想起冰凉酸甜的浆酪,几乎连路也走不动了。于是,她当即答应了一刀的建议。

旁边正好是一间冷浆店,门面很小,但纵深大,暗幽幽的,门前还有两棵枝叶茂密的大树遮挡阳光,看着就让人感觉温度低了几分。

她下了马,在店门口先拿了一盏常温的酸浆出来,递给一刀喝了,才让他离开。在这种天气里,不及时补充水分,容易造成脱水的。

“小姐,咱们买放了碎冰的浆酪吧?那喝下去多凉快呀!”小凤提议。

“身上被晒得像着了火,五脏六腑也正烫着,这时候往下灌冰水,冷热相激,人的身子容易出毛病的。”春荼蘼边说边走进店里,“刚才给一刀喝常温的,也是这个道理,并不是小姐我舍不得一碗多加的那五文钱。”

“奴婢没说小姐抠门呀。”小凤笑道。

“咱们也得这样,先凉快凉快,喝点微凉的茶。身上的汗全落了,再买放了碎冰的浆酪来喝。”春荼蘼站定,“你去叫店家要个雅间,再弄点清水来。咱们不是带了布巾子?好歹洗把脸再擦擦身。最好再找店家拿几身干净衣服换上,价钱高点,男装女装都无所谓。还有,叫店主找伙计去侍候马。”她刚才还能硬顶,现在却突然无法忍受了。

小凤应了声,就去找店家。

这样的天气,喜欢吃浆酪的人都不愿意出门来吃,因而店中十分清净。整个大堂,除了春荼蘼和小凤外,只有三两个客人。那店主也热得发懒,趴在柜台中打盹,不但没发现来了新客人,就连刚才春荼蘼端出一碗酸浆也不知道。

小凤叫了他起来,很快把事情办妥。

这家冷浆店地处隐蔽,设了几个雅间,全在后面,倒像是暗室。不过,越是这种情况,就越显得凉爽,春荼蘼毫不犹豫的跟了进去。

先喝一碗清甜的井水,又擦了头脸和身子,换了一身七八成新的宽袖男装,再啜饮着放碎冰和碎果子的浆酪,春荼蘼这才舒服。趁着小凤去还水盆的工夫,她打量起四周来。

第五十二章 夜会(中)

从现代的角度重量,雅间有十四、五个平方大,不算宽敞,却胜在精巧,桌椅和旁边的架子都是由粗竹所制,大约就是为了夏天置换用的,不仅是观感和心理,事实上也起到了降低室内温度的作用。杯子是竹筒所制、扇子是竹枝所编。窗外的树影摇摇,挡住了吹进屋内的热空气,窗棂上还挂着一串金钟型的铃铛,无一不体现出店主的巧妙心思。

难道,某岛国著名的风铃,和其他文化一样,也是从大唐传过去的,就算异世也一样?

春荼蘼饮着冷浆,思维天马行空,眼见没有关紧的门缝处影子一闪,连忙跑去开门。天气热,她从早上到现在只吃了一块葱油胡饼,加上体力消耗有些大,当那仿佛横隔在胸口正中的暑热气散掉后,就饿了起来。小凤正是给她去拿吃的,所以她误以为小凤拿得太多,开门不方便,很自觉的去帮忙。

哪想到打开门后,并没看到小凤。身子往外探,眼尾余光扫到一抹身影向右,拐到冷浆店最尽头的雅间去了。那人的个子不高,略略有些胖,但衣着清雅,举止从容,拐过去时露出半边脸,春荼蘼却是认识的。

胖子金一!

在罗大都督府失窃案中,她和金一有过接触。这个看起来白白团团的年轻男人,看着温和软弱,可却熬过了连江湖硬骨头都没办法承受的酷刑,另人刮目相看。为此,她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罗大都督府失窃案至今没有个完整的结果,她内心深处也是好奇的,只是她不多事,不再去掺和就是了。

但后续的情况。她也知道一点。直到现在,罗大都督也没找到失窃的两箱宝贝,当然也包括其中谁也不知道的、有可能要了罗立性命的东西。而金一死去祖父的尸体也没找到。他却突然消失在幽州城。

此事,在当地传来传去,已经变成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什么狐仙大搬家、什么恶鬼食尸吞宝……就像某电视剧中的小皇帝所说:老百姓传瞎话,越传越神。到后边,原来是什么事,已经谁也不清楚了。

春荼蘼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见到金一,即便她再谨慎小心,也没有想太多,更不可能知道金一是锦衣,是她所想不到的另一种人、有秘密的人。况且。她此时的心情放松,行动第一次比脑子还快,两步就追了过去。

在洛阳遇到熟人,倒有些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在这个年代,门类的起承转合,用的不是金属合页,而是木质户枢。千万不要小看古代的智慧,精巧的户枢能使门的开合不发出半点声响。刚才春荼蘼开雅间的门时就情静悄悄的,而她追到那个尽头的房间时。更是什么也没听到,只看到房间门并没有关好,半开着,还着一股子有人进入的余韵之感。

可是房内房外,一点声息也无,就好像根本没人出现过。若不是春荼蘼敢肯定自己眼睛没花。她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金一只是她的幻觉。不然,为什么一个大活人会突然不见了?

而那扇门,就像魔鬼的诱惑,引着她走过去,轻轻推开。

房间内有人,却不是金一,而是她从没见过的人。年约四十来岁中年男,从衣着、下颚的短须、一双养尊处优的手及手上的戒指来看,非富即贵。而且,是顶级的那种。

只是这个人,是个死人。不用凑近了去看,他的脸色也还没有呈现出失去生命的死灰,可但凡长了眼睛就会知道他死透了。因为他七窍流血,半挂在桌子上。姿势很诡异,身边有一个躺倒的凳子。不远处,就是大开的窗子。

春荼蘼下意识的按住嘴,把要出口的尖叫死死压在喉咙里。随后,她转身就走,虽然腿都哆嗦了,却强迫自己没有奔跑,还放轻了脚步声。直到回到自己定的雅间,才感觉全身都失了力气,跌坐在椅子上。

很明显,她目击了一场杀人案!

人,是什么时候死的?距离太远,时间太短,她不能确定。按表面的情况和推断来说,有两种可能:第一,死亡时间并不太久,但杀人者遗失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所以才会二度返回作案现场。否则,不可能再入险地。第二,死者死于她到达的前一刻。

那么,杀人者的手段就太惊人且精确了。若此人就是金一,她几乎敢断定他是职业做这个的。若非专业,谁也不可能如此利索干脆。仔细想想,她和金一几乎是前后脚到达了尽头的雅间,相隔不超过十秒钟。也就是说,才眨眼的工夫,就办了事,走了人,且全无半点动静。如果不是万难的巧遇,连她这个目击者也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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