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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456)

起码小镇的酒馆,还有些黑麦酒和粗面包能拿得出手,起码酒馆后院的大通铺加上零落的几个房间,多多少少,也能塞进一个偏小型的佣兵团。

是的,在萨尔瓦,普通老百姓,出门一般都会选择露宿,就连普通行商,赚的钱,大多也只够糊口,出得起钱住店的,除了少数的富商,财主,大多还是靠战斗技能维生,吃喝不愁的人。

萨尔瓦虽穷,但因战事需要,各地便于官方人员住宿赶路的驿站,由国家建立,条件都很不错。

会住到民间旅馆的,基本上都是佣兵团,冒险者一流。

在萨尔瓦,加入佣兵团,成为冒险者,永远不用担心钱不够用,或是接不到任务。想赚钱的话,跑到野蛮人的地方去砍杀一番,带几颗人头回来就行。

因为野蛮人的相貌特征,和大陆中心诸国,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很容易验明人头,官方会按惯例给予奖赏。

当然,赚钱的方法虽然简单,却不是人人都有命花的。

每年,不知有多少冒险者,抛尸在野蛮荒原。很多佣兵团,甚至全团覆没在国门之外。

但很明显,这只赞驻小镇的冒险团体运气很好,这一次应该是满载而归。

人人红光满面,一身盔甲武器,明亮耀眼,明显是手头宽松,全部新置的。

四个人,围着桌子,坐成一团,谈笑风生,高声的讲着,他们是怎么在野蛮人的地方,连番血战,几次冲出重围,建立赫赫武勋的光荣的。

可惜小镇居民,忙于生计,整个酒馆,除了他们,也就零零落落,几个客人,谁也没对他们的丰功伟绩,表现出多大的热情来。

四周的冷清与冷淡,便如一盆冷水,直截了当的泼向这几位满心热火的冒险者们。

虽然找不出什么理由怪罪人家没有人情的凑过来,听他们的传奇故事。但既然心里不痛快,自然看什么也不顺眼,做什么也不顺心,没事都要找点茬了。

“这都什么东西,是人吃的吗,我们又不是不付钱,给我们端点像样的出来。”身背巨斧的壮汉,把桌子捶得咚咚响。

老板低眉顺眼的凑近过来,努力解释,酒馆确实是拿不出什么好东西了。

性情暴躁的大汉,瞪大眼睛就要发怒。

老板吓得连连后退,在萨尔瓦,武者打了平民,那绝对是白打。甚至于,那些受过册封的下级骑士,走到街上,随手拿身边的行人,试刀试剑,砍死了也是绝对不犯法的。

幸好这几个冒险者,也不是完全不讲理的。

另一个面目温和的中年剑士,一把拉住壮汉:“别惹事了。”

“伊恩,这帮看不起我们的家伙,打了就打了,算得什么惹事。”壮汉不以为然。

伊恩微一皱眉:“亚历克,兰蒂丝不喜欢你惹事,你还想惹她不高兴?”

这名字有种神奇的力量,高壮剽悍,怒气勃发的巨汉泄气的坐下来:“兰蒂丝本来就看不起我是个粗人,现在心里又全在那小白脸身上,整天就知道围着他转,哪里会管我惹不惹事。”

同桌的几个人,都微微皱眉,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

伊恩箫声说:“没有他我们怕是没法活着回来,你就算不喜欢他,也不应该这样说他。”

亚历克重重哼了一声,沉着脸,开始喝闷酒。

一边喝,一边痛骂这酒食何等低劣,心间愤愤然,满是不平。终是忍不住嘟哝着说:“我是长得粗壮,可那家伙也并不见得有多英俊。我是没学问,可好歹还是个堂堂的七级狂战士,他算什么?斗气微弱得最多才到三级,就这么个人物,兰蒂丝偏拿他当个宝。”

桌上几个人愕然望向他。

“不会吧,他那么强,斗气不可能那么弱。”

“没错,上回乘你们不在,我找理由跟他单纯比过斗气了。这小子斗气弱得很,只是他的人很灵活,善于运用技巧,又很狡猾,你们看着就觉得他很了不起了,估计兰蒂丝也是这么让他给骗了。”亚历克粗声粗气的说。

伊恩等三人,互相望望,神情有些讶异,也有些好笑。

亚历克这家伙,真是胆大包天,明明见过那人的才智力量,居然还敢私下挑衅,比试斗气,果然是爱情能够让人疯狂啊。

一般来说,这种直接的斗气较量是很难作假的。但真是没法相信啊,那个人的斗气居然只有三级的水准。

至今伊恩还记得初见那人时,自己的狼狈。

他们这五个人组成的小型佣兵团,不知天高地厚的深入到荒原,结果被上百个凶悍的野蛮人,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遇见他时,他们正在疯狂逃命。人人气喘吁吁,个个遍体带伤。

他们在奋力奔逃,身后是上百野蛮人呼啸而来,前方,却有一头驴子悠闲的吃草,驴子旁边数步,还有一个人,坐在草地上小憩。

这种在别处乡间,在寻常不过的情景,在野蛮人的荒原高地上,却荒谬异常。

一个衣服整整齐齐的文明人,在野蛮人的恐怖杀戮世界中,安静闲悠的仿佛在自己的花园里享受春光。

他的坐骑,居然不是适合战斗,必要时也方便逃命的快马,而只是慢吞吞的驴子。

只是,当时他们满心彷徨,虽然觉得情形古怪,却也没空多想。

在绝望奔逃之际,一看到同样来自文明世界的人,几乎是本能的大声呼救起来。

那人慢吞吞看过来,看到五个满身是血的人狂奔乱呼的跑过来,在他们之后,是上百野蛮人如潮水般涌过来。

那人面无表情,连坐的姿势也没变一下。

电光火石之间,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在四个人的呼救声里,只有兰蒂丝在大声催促他快逃。

“快跑,野蛮人来了。”然而,这样在自身难保时,依然表现出的对旁人生命的关心,竟然没让那人的眼睛多眨一下,身子多动一下。

如果不是这个时候亚历克大吼了一句话,也许他们五个人的生命,就永远留在了野蛮荒原。

“兰蒂丝,别管他。这人是疯子。”

直到现在,无论伊恩是怎么努力回想,还是想不起,那个堪堪在十几步外的人,是怎么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

他就在他们疯狂逃命的时候,大喇喇拦在前方的道路上,望着兰蒂丝,带点讶异的问:“你叫兰蒂丝?”

这个时候,谁还有空回他的话,大家只是凭着本能要扫清一切拦路石。冲在最前的亚历克,大吼着就一拳打过去。

然后,这个号称七级的狂战士,就让一个据说斗气最多三级的小白脸,远远扔出去了。

再然后,上百个强悍凶狠,狂呼乱叫,像野牛猛虎雄狮般的野蛮人就冲过来了。

而那个人,只是平静的拦在兰蒂丝面前,还是有带点惊奇,带点不解的语气问:“你叫兰蒂丝。”

兰蒂丝只能怔怔点头,喘着气,说不出话。

纳西呼啸着冲过来的野蛮人,要打要杀,他却嫌人家影响他问话,如同对待嗡嗡叫的蚊子般,随意挥手驱赶,于是,上百人就一个一个以和亚历克同样的姿势飞出去了。

那不是战斗,而是一场令人目眩神摇的表演。

伊恩记得,当时自己面对如此神奇的力量,是多么震惊,多么崇拜。然而现在,听了亚历克的说明,再仔细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这才明悟过来。

确实,那个神秘的救星,不是以强横的斗气杀敌的,他的动作并不快,也没有过多的花巧,一招一式,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却自知,无论如何学不来。

他的每一击,都是最简单,最快捷,最省力的。每一次攻击,时间方位,都是准而又准,正好就是对方,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间,正好是对方当时,全身,最柔弱,最难以聚力抵挡的位置。而且每一个敌人。最多只当他一记,一击之后,不是身死,就是失去战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