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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10)

一些新兵在呕吐,脸色发白。

几个老兵拍着他们的背安慰说:“吐吧,吐着吐着就好了。以后这样的日子还会有很多。”

大部分的新兵开始跟着老兵打扫战场。

他们跟随老兵学习如何谨慎的搜索尸体,如何不动声色的抽刀在尚自抽蹙的尸体上补上一下——给敌人补刀,也给自己人补刀。

“熊族战士出手,从来都没伤者。别说救不活,就是救活了,也只是一个废人。”老兵们是这样解释的。

浅水清默默的看着这一切,他想,这样说来,自己甚至不能算是个伤者了。

自己的肋骨没断,手腕依然很痛,但人还是完整的,这简直就是个奇迹。

战场上从来都不乏奇迹。

雷火走了过来,问他:“你杀了几个?”

“算那个斥候,一共三个。你呢?”

“我也是三个,你不赖嘛。”雷火呵呵的笑。

“屁,没一个是独立干掉的。”浅水清撇嘴。

“呵呵,没人能独自干掉一个熊族。”雷火张开了憨厚的嘴唇。他的左臂挂了彩,是被一名濒死的熊族战士最后的飞斧刮中的,伤势不重。用那老兵的说法,他这不算受伤。

“他就行。”浅水清向不远处驽了下嘴。

那边,是戚天佑一个人静静地矗立风中。

他看着远处的血色苍茫,眼中一片茫然,不知在想些什么。

沐血一骑飞至,扬声问道:“点清人数了吗?”

“伤者四十二人,全部轻伤。死亡三百八十五人,其中二十三个老兵,其余全是新兵。对方死亡一百七十八人……他们一共来了有五百人左右,而我们有四千人。”

回答的是戚天佑。

“不,我们应该是有四千五百人,只是有五百个人自始至终都在看热闹。”方虎愤怒地看了一眼远处。

那加塞过来的五百人车队,在战斗依始,就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却始终没有投入战斗。

“不要管他们。他们有他们的任务。或者……他们也有说不出来的理由吧。”沐血闷哼一声,然后喊道:“赶快收拾,我方阵亡将士就地掩埋。休息一个小时然后就上路,这一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最容易遭袭击,大家动作都快点!”

“是!”众士兵群起呼应。

“啐!”方虎恶狠狠地看了那边的车队一眼,吐了一口痰,然后用力的骂了一句:“妈的,一帮看热闹的垃圾,什么东西!”

这边方豹乐呵呵地搂着浅水清笑道:“听说你被戚少救了一次?哈哈,恭喜你加入我们欠命团。”

“欠命团?”浅水清有些迷糊,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方豹很是得意地说道:“欠命团,就是欠戚少的命的意思。大凡战场上,你救我,我救你,是很正常的事。不过在咱们哨里,这个事有点不正常。因为从来都是戚少救人。到现在为止,我被戚少救过四次,我哥三次,哨里一百个兄弟,被他救过的有一半以上,但他就是不给别人机会救他。所以大家组成了一个欠命团,看看到底谁有机会反过来救戚少一次。那就牛逼了。”

然后,他很神秘地对浅水清说:“知道为什么我们情愿放弃在其他地方发财立功的机会也要在这个哨里做曲长吗?因为这个哨是咱们龙牙军死亡人数最少的一个哨。”

浅水清心中一震,望向戚天佑。

这时,戚天佑走了过来:“不要再说这些了。保护自己的士兵,是每一个军官应有的责任。你不是也救过不少自己兄弟吗?以后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就不要拿在嘴上说了。”

说着,他扬长而去。方豹对着戚天佑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哈哈大笑起来。

那天,浅水清在日记里记下了如下的一笔:

“今天,是我第一次正式参加战斗。战斗很惨烈。我一共杀了三个熊族猛士,却已经被雷火和戚少各救了一次。如果说战场之上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感动的话,那么就该算是这份同生死共患难的兄弟之情了。我不知道将军们的想法是怎样的,但在这个以近身肉搏来决定胜负的年代里,血性与忠勇已经成为唯一的价值衡量标准。我,开始明白和了解这个世界了。或许有一天,我会成为戚少,或许有一天……我会超越他。但他,已经成为我心目中的大哥……直到永远。”

……

车队继续上路。

沉默代替了原本的喧嚣。

死亡的阴影总是笼罩在新兵们的头上,挥之不去。

他们发现,原来英雄,真得不是那么好当的。飞溅的鲜血,濒死的惨号,视觉与听觉的双重刺激一再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回响重放,仿佛电影中的经典镜头,永远也抹不掉那令人难忘的深刻记忆。

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每一个新兵的脑海之中,成为他们灵魂的一个组成部分。

有些人会因此而崩溃,有些人则会因此而成长。

麻木的神经开始茁壮成长,直到自己倒下为止。未来,他们终将成长为可怕的强兵。

而这样的时日,已不遥远。

一路上,没有再出现熊族的战士,大家紧绷的心也逐渐松了下来。

走出风车陵,前面就是驻马店,再往前就过了天风边界,进入止水国的领域了。当然,天风帝国已经将这一片实质由自己控制的领域划归名下。

驻马店一带地形开阔,视野不受阻碍。一眼望去,满眼青草苍茫,令人心旷神怡。

方虎在队伍的前面,向浅水清挥了挥手。浅水清纵马过来,方虎说:“戚少要见你。”

戚天佑此刻就坐在马上,看着浅水清骑着新换的战马过来,向他微微一笑道:“找你过来,是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事?”

“昨天上午作战时,我看到你手里有把刀好象挺锋利的,能借我看看吗?”

浅水清从怀里摸出一把匕首。

阳光下,匕首闪烁着锋利的寒芒,戚天佑眯起眼,拿在手中仔细地看了一会,然后才说:“这是哪里出产的武器?我从没见过。它是用的什么材质做的?非铜非铁,但却坚硬异常。造型也很好看,握起来特别舒服。”

“它叫虎牙……材质嘛……是用铁里面掺了些别的东西做的。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是我父亲年轻时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那老人赠送的,后来又传给了我。”浅水清只能信口胡掰。

有些事,当真是永远也无法解释。难道告诉他这是别的世界里用最先进的技术制造出来的单兵格斗用军刀?算了,还是把这一切都推给世外高人吧。

于是,戚天佑长长地叹了口气:“世界之大,奇人无所不在。那位老者,一定是这世上最出色的炼器大师,可惜了。要是我们军中也有这样的铸造师就好了。”

“看来戚少很喜欢这把刀,要不我把它送给你吧。”浅水清很随意道。

戚天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把刀,已经算得上是神兵利器了?假如放到市面上去卖的话,估计够你雇佣一只三百人的雇佣兵团保护你半年的。你却就把它这么送给我了?”

浅水清吓了一跳,关于这个,他到还真没想到过。他从原来的世界带来的东西不多,这把虎牙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具实用价值的东西。在这重兵尚武的世界里,竟然能作为神兵利器进行出售,他当真是没有想到。

“你怎么知道的?”他忙问。

“我这个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收集武器。上午你用刀扎穿那家伙的脚板时,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把好刀……而且是真正的好刀。这世上有许多好刀,它们造型美观,手工精美,就象是打扮得华丽的公主,但是上不得战场,经不起考验。可你的这把刀,它朴实,大方,坚韧,耐久。材质奇特,刃口锋利,造型美观,不仅好看,更具有实用的意义。我这辈子见过很多刀,但从没有一把象你这样的,它体现了真正的刀的意义,也体现了它真正的魅力所在……那就是杀戮。这把刀,天生就是用来杀戮的,而不是珍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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