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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国(35)

另外,在司法上设立大司刑这一官职,由城主直接任命,主管刑事司法,同时各地治安人员,监狱系统都归大司刑管理,地方官员不再有刑事与民事审判权。这些刑事与民事审判官员均由大司刑在律法考核合格人员中任命。人口少的地方不设专职法官,由上级部门派出巡回法官,每月定期巡回开庭,在未开庭期间犯人由地方监狱收押。所有的审判必须有三位以上公民参加裁决(称陪审官),裁决的结果必须由陪审官做出。所有公民通过律法考核合格,都可申请当陪审官。

同时,我们制定的律法必须严格,具备极强的可操作性。比如:偷一元钱,如果罪名成立就判一天监禁,不管他是情节轻微的偷了这一元钱,还是情节恶劣的偷了这一元钱。我们的法律应该只惩罚犯罪,不惩罚犯罪情节。这样可以防止法官和陪审员勾结起来,收了钱后把杀人犯说成是含着微笑、情节轻微的杀了人,然后为了惩罚他轻微的情节,合法的把他轻微的判决。

与此同时,我们把对官员的监察工作,也交给大司刑。巡回法官四处在民间行走,很容易收集到官员的情报,这些可以直接上报到城主,由城主负责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元老院的功能,我们也做出规定,只有具备公民以上的身份,才可被选举为元老,地方机构选举出的类似元老院的机构称作议政院,当选的议政院人员称为议员。议员也必须有公民以上的身份。议员由当地具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每四年换届选举一次,各地主管官员由议员选举产生。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务行政机关平时可依法而行,但特殊政务必须由地方议政院批准,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方才可实施。

如此,我们的三权分立原则自下而上产生了。人民,一旦享受到自由民主的快乐,再想剥夺这种自由,他们会用鲜血来捍卫这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

如此,一个庞大的王朝框架已经搭建起来。

第二章 我的游学 第十节 初到幽州

我来自现代,我常常带着沉重的使命去拷问历史——为什么中国近现代数百年间停滞不前,落后挨打,为什么西方人在短短的几百年间突飞猛进的发展,富国强兵。

最近,我豁然开朗,原来,这一切都是不同的法理文化开出的不同花朵。

重新解读纷繁复杂的历史,我发现中国始终存在着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西方人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中国人却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就是说,你的财产我分配,你不愿意我镇压(暴力拆迁,源出于此);西方人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的儒家文化却认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西方人认为法的本质是公平正义,中国的政治家却习惯了“法即是刑”的理念。

反映到法律宣传上,我们的法律宣传是这样的:“你不准干什么什么,否则,法律将对你如何如何”;而西方式法律宣传是这样的:“你有权干什么什么,如果别人侵犯了你的权力,你可依法对他如何如何”。

这两种不用的法律文明结出不同的果实,当然造成了我们那个时代不同的结果。

既然明白了这一切,我就不愿再让悲剧重复,我要让所有的人(包括皇帝,官员,百姓,甚至宗教人士)纳入到法律的管理之下,儒家认为一个人的德性够了,就可以治国了,这以德治国不过是个笑话,谁来管理治国者的德性哪——只有法律,法才是至高无上的。我要以宗教来管理人心,约束人的道德,以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规范。这样一来,即使是宗教,也套上了笼头。

光和五年三月(公元182年),我们经过20天的讨论,终于确立了一系列基本的律法及政府架构。当然,它离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还相差太远,但只要有了最高宗旨,它会不断的完善自我,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等待。

会上决定,高堂隆为我们的第一个首相,高山当大司刑,我兼任大司令,我手下学生已开始组建都督处、军机处。

会议结束后,高山立即去青州筹备转运流民,同时他还要在10天内拿出完整的商业发展战略。周毅开始着手设立各类学校,并筹备我们3年后的第一次科举工作。尹东则受命建立各级宗教机构,并组织人手编写完整的宗教教典,设立神学院。我抽身出来,带领饱受管亥摧残的500士卒动身前往幽州治所。

路上,一件小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在出发时,为了补偿士卒们受到的摧残,我发给了士卒一些铜钱,这些铜钱都是我们私下铸造的,完全仿照汉朝铜钱的样式。没想到,这种钱币大受商家的欢迎,士兵们找零换回了各式各样的铜钱。我一时好奇,要过几枚铜币看了看,它们多数是大汉朝廷所铸,但颜色不一,大小不一,厚薄不一,居然找不出两枚完全一样的钱币。

询问之下,我才知道,大汉此时铜钱贬值,各地私铸的铜钱泛滥,虽然私钱都采用汉朝廷铜钱的样式,但含铜量各不相同,其中以大汉朝廷的铜币含铜量最低,所以其他铜币就可以公然流通。

同时,各种铜币间兑换率也不统一,甚至只相隔一个城镇,兑换率也大有差别。我们的铜币由于含铜量高,所以大受欢迎。

这让我想起历史,西汉从武帝元狩五年到平帝元始年,一共铸造铜钱二百八十“亿万”,280亿万就是2800亿。东汉的铜钱流通量多,于王莽末年的大乱以后,经过光武帝的整理,原已比西汉少得多。但是,汉和帝以后的当权之人,一方面连年打西羌、打匈奴,花钱太多;一方面又在生活上穷奢极侈,不懂得什么叫做量入为出,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平衡国家收支”。他们贪图铸钱的方便:用少数的铜,铸多量的钱。于是越铸越多,造成铜钱大量贬值。

看来,我们这次会议,疏忽了币值统一问题,不统一币值,商业无法大发展,大汉朝廷不懂量入为出,平衡国家收支,是因为掌权者都不懂数学,官吏们的知识就是识字和做诗,既然我们有一批学数学的人才,就一定让他们懂得量入为出,平衡国家收支的道理。

为此,我们还要迅速确立三级钱币制度。汉朝银子还没有成为货币,我们可把银子加入我们的货币体系,为了防止今后各地在中央财政预算之外私铸钱币,造成中央财政紊乱,我们必须利用我们先进的铸造工艺,铸造出三级货币——金币、银币、铜币,同时公开公布统一的、可自由浮动的货币兑换率,没有经政府确认兑换率的钱币,一律不得流通,同时,零散的金块、银块、铜块也不能当作货币流通,必须在特定的机构把金银铜兑换成钱币,私下兑换货币的商户重罚,判以没收产业,终身不得再经商。不能流通的钱将作为废钱予以没收,持此钱交易者也将判刑。

我又进一步想,这样一来,每月定期公布的货币兑换率的公告,可以作为初级的报纸下发到各级政府、关心它的商铺,上面可以刊登一些典型的案例判决,监督各地司法工作,同时也可在上面发布一些政府公报,以后再慢慢的刊登一些商业信息,广告,再逐渐让报纸脱离官办。这样,舆论监督体系就建成了。一件事情解决两个问题,何乐而不为。

想到这,我立即写信给周毅,要求他立即考虑铸币的事,铸造出的金币要类似于12K金,这样可以让金币坚固耐磨,银币铜币也不要纯银纯铜铸造,币值采用金本位制,一个金币固定兑换一定数量的纯金,与银和铜的兑换率可以上下浮动。钱币采用圆形设计,内为实心,外缘边铸造成36个莲花瓣,寓意36大周天。

我们还可以考虑制作钱匣同时出售,钱匣可以是三排圆柱形组成的一个皮质包,圆柱形大小刚好可以分别放置金银铜币,每排圆柱形外侧开一道槽,打开皮包盖后可以开启小槽,从槽外直接数钱,取出钱币。这样,我们的钱币就有便于携带的优势。币值换算可以考虑规定,一金币兑换100银币,1银币兑换100铜币,一铜币兑换大汉标准铜钱100枚。为了区别金币的黄色,我们把铜币铸成红铜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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